2020-03-01 17:14: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学工程处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账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学工程处提出退货报告,并办理退货手续。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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