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工会协调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0-03-04 00:39: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发挥工会协调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我国工会组织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就是着力点之一,工会组织应在创建诚信、平等、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企业和员工之间沟通的桥梁,促进公平与正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今天,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的客观条件下,劳动关系矛盾已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之一。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和核心,企业理应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过程中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而工会组织作为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积极主动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既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当前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呈现出新特点、新问题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对立统

一、互惠互利的经济利益关系使得劳动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

1、主体双方的自主性: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有用工自主权。经营者根据企业发展状况、规模速度、技术要求自主选聘劳动者;劳动者因自身的教育程度、专业范围、技术等级以及追求的目标、价值取向不同自主择业。

2、主体双方的多元化:企业所有制结构由过去的全民、集体变为现在的国有、集体、股份、合资、私营等多元并存;劳动者也由过去的全民工、集体工变为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等多种成份。

3、主体双方的不平等:劳动力需方市场的存在,就业形势的严峻事实,客观上使得劳动者自主择业受到极大限制,经营者据此在用工中设置种种障碍,强加苛刻条件。同时由于地域差别、行业差别、企业差别的存在,劳动者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甚至在同一企业由于身份不同享有的权益也是千差万别。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的新问题

1、矛盾突出。改革的压力,竞争的压力,就业的压力,地位的不平等,双方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关系呈现极大的不稳定性,而且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竞争的加剧。这种冲突还有发展和激化的可能。

2、关系复杂。随着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健全,用工更加自主。择业更加灵活,报酬更有弹性,这些都使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经营机制千差万别,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加上各种管理理念的引进和创新,都加剧了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和多样化。

3、对抗明显。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造成了较大的利益差别、贫富不均、心理失衡,以及改制过程中劳动就业、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存在问题,使得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中对抗性因素不断增加。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需要自觉增强四种意识

1、要增强主动构建的意识。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维护职企共同利益”的有效举措。许多企业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形成,为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营造了优良环境、奠定了扎实基础。因此,各类企业应深刻认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现实和长远意义,自觉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作为逐步健全和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相关机制建设,培育企业自身文化的过程.把构建工作作为加快企业发展壮大,逐步迈向现代企业的有力载体。

2、企业应增强“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意识。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科学发展的前提。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实践告诉我们,企业要想实现基业长青,必须在科学发展上寻找出路。而要实现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以人为本。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企业内部和谐。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以最广大劳动者为主体、为根本,一切为了劳动者,一切为了劳动者的幸福、尊严和全面发展。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对于企业而言,坚持以人为本,最真实和最广泛的内涵,就是坚持以最广大员工为本,珍爱员工的生命、关心员工的利益、维护员工的尊严、保障员工的权利;最重要的就是充分尊重和实现员工的劳动权利,积极致力于员工劳动权利的保障,并以此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企业要善待员工,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只有在不断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状态下,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才能寻找到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原动力。只有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利益作为企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发挥职工首创精神,保障职工各项权益,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让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职工,方能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建共享、和谐共赢。

3、要增强依法治企的意识。我国的《宪法》、《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都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各项劳动权利,并予以具体界定和系统保障。各类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涉及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理念.不断规范和完善经营管理.理顺劳动关系,承担社会责任,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作用,紧紧围绕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

4、要增强民主管理意识。各类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意识。畅通平等协商、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民主管理渠道,会同企业工会组织共同推动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设,确保企业内部各项制度规范合理、职工权益充分保障、双方协商平等合作、工会作用有效发挥。建立和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认真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做到凡是涉及到职工群众利益的事情和企业重大决策,均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倾听职工的呼声。通过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不断增强工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动性,保证各项制度的法律效力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及协调方法

(一)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

1、代表和维护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在劳动关系中的准确定位只能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这既是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对新时期工会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挥作用的一种必然选择。

2、五项基本职权:一是参与权,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二是谈判权,与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三是缔约权,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有关单项协议;四是监督权,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五是调处权,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3、三项基本原则:(1)客观性原则。(2)合作性原则。(3)保护弱者原则。

(二)、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方法

1、源头参与,依法监督。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劳动政策的制定,针对工资、就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直接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建立以《宪法》为指导方针,以《工会法》为基础,以《劳动法》为准绳。主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工会法制体系和依法运行机制,使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地位、方式法制化。同时工会应及时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使职工自觉按照正常渠道、合法程序反映和解决问题。

2、规范制度,完善机制。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传递给各方面群众的畅通渠道,建立健

全群众向党和政府反映意见和建议的畅通渠道,建立健全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合理的利益要求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不仅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也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指明了方向。工会组织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顺畅高效的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机制的缺失会导致维权职能弱化,工会的维权能力与加强维权机制的建设密切相关,要通过切实有效的制度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

首先,要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代表并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共谋企业发展和劳动关系和谐大计;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要完善党政工联席会制度、主要领导接待日等制度,建立各级平等协商对话机制,畅通反馈渠道,随时掌握职工关心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疏导工作,帮助职工排除不良情绪,通过定期交流沟通,达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和合作双赢的目的,确保队伍稳定和企业安定;再次,工会应主动和企业协商建立迅速高效的劳动争议应急预防处理机制,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劳动争议或突发事件的发生,一般经过萌发、酝酿、爆发三个阶段。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重点和注意力应放在第一阶段,努力控制第二阶段,避免发展到第三阶段。工会要在预测、预审、预报、预防和调解五个环节上很下功夫,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避免劳动争议扩散到企业以外而使问题复杂化。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从维权的特性出发,要求工会组织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积极推进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建设、健全主体双方协调机制的同时,以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这不仅是工会组织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前提条件,也是落实好新时期工会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体制多元化的必然结果是员工队伍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因此,需要落实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员工组织到工会队伍里来,这也是工会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工会组织应审时度势,大胆探索,在实践中逐步实现维权方式的转变:从事后处理到事前防患转变;从解决个案问题向解决全局问题转变;从尽工会一家之力向举全社会合力转变,积极吸收和借鉴新经验新方法。

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能力,深刻认识经济发展形势,深刻认识劳动关系形势,用心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成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企业发展的推动者、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劳动关系的协调者以及劳动争议的调节者,努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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