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6:54: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离退休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知
一、明确“三不一有效”原则
在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中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群团行为,评定工作按照国家及省人事(职改)部门颁布的评审标准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并结合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工作坚持“三不一有效”原则,即:不另定职称系列,不降低评定标准,评出的专业技术职称不与工资和福利待遇挂钩,再聘有效。
二、明确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申报离退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只限于离退休(指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领取退休证者)临沂市各级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会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受理。
2、申报条件。参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农业、工程、教育、卫生和财经等五个专业系列以及原从事科技管理,未参加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领导干部,离退休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评审条件,可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分别见相关附件。
三、明确上报的相关材料
1、按规定准确填写好《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业务报告并经所在老科协组织审查后盖章上报。(详见填表说明)。
2、证件齐全。《学历证书》、《退休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老科协会员证书》、成果奖励证书、专著、论文、作品等需要提供原件(指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材料,以前的不再报)、本人1寸彩色照片三张。(详见上交材料明细表)。
三、明确收费标准及使用
根据省《关于在全省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中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执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收评定费400元;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收评定费500元,材料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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