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2020-03-01 19:43: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图书室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勿穿汗背心、短裤衩、拖鞋等入室。 3、保持安静,走路轻声,请勿喧哗。

4、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违者按本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室内严禁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及至纪律处分。

二、借阅规则 1、读者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2、教师每人可借图书 10 册,职工每人可借图书 5 册,学生每人可借阅 1 册。

3、借阅期限,教职工为二个月,学生为二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限期 15 天,逾期收回。

4、工具书一般不出借,读者可到图书室查阅。如教学特殊需要,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本室认可后借阅,借期不超过 15 天。

5、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6、读者要保管好借阅证,如有遗失,须尽快向借书处挂失,进行补发。

7、师生员工调离学校,必须还清图书,交回借阅证。 8、每学期末,图书室进行盘点,所有借阅图书期刊都须全部办理续借手续,由图书管理员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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