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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办公室文件
金农三资办字(2012)1号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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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金乡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确定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乡镇(街道、开发区)是否及时调整或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是否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是否设立相应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在辖区内公布。是否组织三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村是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和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
(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办公标示,实行柜台式办公并挂牌服务。
(三)三资清查、产权确认、整改提升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1、是否按照金乡县《关于规范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金纪发[2012]7号),成立了金乡县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整体工作分准备、复查核实、对照检查、整改提升、检查验收5个阶段稳步推进。复查核实是否按照规定的村成立清查核实小组、账务清理、清查登记、核实、公开公示、结果确认、乡镇汇总上报、检查验收等工作流程进行。
2、全面完成三资清查登记、公开公示和结果确认村数
3、全面完成三资清查登记、公开公示和结果确认并办理三资移
交手续的村数。
(四)资产、资源、合同登记及账务处理工作情况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否按村(居)分类设立登记账簿、集体资产、集体资源、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全面完成经济合同、账簿、台账等登记,做到规范、齐全、资料存放有序、妥善保管的村数。
(五)三资委托代管机制及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2、是否建立资产资源评估制度
3、是否建立集体资产经营招投标制度
4、是否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三资”委托代
理服务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按照金委(2011)26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监管。
二、督导检查方法
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进行督导检查。听:即听取乡镇(街道、开发区)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书面汇报)。查:即查阅乡镇(街道、开发区)三资管理文件、资料。看:即察看集体“三资”登记公示情况。访:即走访了解对三资管理工作的看法及意见建议。
三、督导检查时间和范围
督导检查时间从 6月 18日开始进行,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检查两个村。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确定并电话通知乡镇。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时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对三资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及下步工作安排认真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做好督导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结束后,县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督导组检查情况汇报,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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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 6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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