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工作职责

2020-03-02 02:37: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残联工作职责

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承担管理全县残疾人事业的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依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

3、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7、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残疾预防、文化、体育及用品用具供应等工作,协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种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8、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9、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0、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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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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