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6:45: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从三中通[2012]41号
从江县第三民族中学
2012年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推荐范围是2011-2012学年度在三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且201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教育工作者、班主任和教师。评选对象必须是参加工作以来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全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或后勤管理人员;
“全县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
“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一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政治思想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
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
高尚,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起表率作用。能
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并且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
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
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
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班主
任;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工作思路清晰、
业务熟悉、有显著成绩。
5、没有违法乱纪。
三、评选推荐方法及推选名额分配
1、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
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评选秩序,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
公正推荐,对推荐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为5天。
3、先进班主任的评选主要是以2011至2012学年度两
个学期的班级量化评比结果为依据;优秀教师的评选主要是
以2011至2012学年度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和201
1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首先由全
体教师对参评对象进行无记名评分,最高分为60分,剩余
40分由学校行政进行评分,综合两项评分,最高分者为评选
推荐对象。
4、推选名额分配。优秀班主任4名(其中实验班1名,
普通班3名);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优秀教师3名(其中
后勤管理工作人员和音体美教师等无法认定教学成绩的教
师1名,有教学成绩的教师2名)。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务必于2012年12月
1日前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开展评审工作,于
2012年12月5日前向教育局报送下列材料:
1、《全县优秀教师和全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全县优秀教师和全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
表》。
3、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
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典型事迹材料的篇幅原则控
制在2000字以内;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415551,联系人:孟明忠
附:第三民族中学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名单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奖励评选方案报送:县教育局
从江县第三民族中学共印20份
第三民族中学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吴昌阳(校长)
副组长:杨云燕(纪检监察员)
吴大培(副校长)
吴妹福(副校长)
李昌兵(副校长)
杨春(工会主席)
成员:李天翔(总务主任)
邓县南(教务主任)
梁国昌(政教主任)
孟明忠(办公室负责人)
龙云波(党建办负责人)
王贵书(团委书记)
吴曼(妇女主任)
胡勇(教务员)
石跃秋(办公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孟明忠任办公室主任,龙云波、石跃秋任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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