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上墙制度(重点单位)

2020-03-02 10:31: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1、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次不少于2人,统一着装。值班期间应在消防站内随时待命。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着好战斗服,在3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并利用本单位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利用外线电话或对讲机向公安消防队反馈现场情况。

3、辖区中队到达现场后,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中队统一指挥。

4、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每天应检查器材装备是否符合执勤备战要求,并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5、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备战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救援行动。

6、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月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每季度参加一次辖区消防大、中队组织的联合演练。

7、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每年必须参加消防技能集训。经辖区公安消防大队培训合格,并在辖区消防中队备案后方可上岗。

8、重点单位微型站消防队员应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长职责

1、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灭火救援及演练管理规定

一、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全体队员应肩负以下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负责火灾报警、火场情况反馈、接应消防中队等任务;

4、负责疏散引导火场内的人员,并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伤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演练,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确标识并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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