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2020-03-03 02:53: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南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重庆市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代表条件

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常在岗的职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关心企业,熟悉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群众威信;

5、热心为职工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重庆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南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代表总数为30人,按人员性质分配:中层管理干部代表5人,一般职工代表25人,其中女职工占一定名额。

三、职工代表选举划分

1、县局(分公司)共分为2个代表选区,由公司2个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2个选区进行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1

第一选区为办公室选区,所属部门有:总部办公室、配送中心。 第二选区为门店选区,所属部门有:河东店、开发区店、北街店。

四、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职工代表的权利:

1、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并行使提案、审议、表决、评议和质询等与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的权利;

2、职工代表团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3、职工代表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后重新选举。

(二)、职工代表的义务:

1、认真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2、对本选区职工负责,定期向职工通报履行职工代表职责的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3、遵守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五、选举办法

1、重庆市农产品集团委托专人负责召集各选区部门进行选举工作。第一选区由胡李梅同志负责,第二选区由李伟负责。

2、以选区为单位按照职工代表候选人分配名额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每个选区推荐30名男职工和20名女职工,经支委会审核同意后,分选区由各选区负责人组织本选区职工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3、各代表选举时,所有参加选举的职工必须符合法定人数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普通职工代表依据得票高低确定最终当选人员。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4、中层干部职工代表由普通职工代表选出后,召开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六、具体要求

各选区的选举结果于2012年2月9日前报总经理办公室。

公司将职工代表名单汇总后,将最终确定的职工代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七天满后,无异议的,进行职工代表登记,报集团公司备案。

各选区要高度重视职工代表选举工作,提高职工参政议政的意识,确保选举工作按步骤正常进行,全体职工应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南有限公司

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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