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4:40: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自查报告
2011年第二季度过去了,在联社与信用社领导的关心及全体同志的帮助下,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主动的履行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立足“三农”,结合联社下发的各项文件,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顺利完成了本季度的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业务素质、操作技能、优质服务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这些日子以来,我对自身办理的信贷业务,进行了专项细致的自我检查,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梳理检查:
一、贷款业务操作情况。
1、贷款投向和对象的合规性。
所辖村客户所从事行业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农信社的信贷政策,不存在向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产品和项目发放贷款。客户及担保人都具备主体资格,客户及担保人产权关系是否明晰。
2、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的合规性
贷款申报、调查、审查、审批等环节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情况。贷款发放均在会计的监控审核下进行。
3、担保方式选择及担保管理的合规性
各项担保贷款的担保及担保管理均符合联社的各项规定;质押物真实清楚,合法有效;保证人都具有保证能力,符合省联社要求的保证条件。
4、贷后管理的合规性。
贷后管理过程按要求管理,检查频率达到规定要求;严格坚持执行贷款按期结息制度,到期贷款力争按期收回。
5、风险处置的及时性。
对发现的借款人、担保人的风险,进行了及时汇报和处置,有效防止了贷款损失。
6、农户贷款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规范的贷款对象、用途、操作流程、贷款证管理的要求加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前均对借款人资格
及条件(特别是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审查。
在对自身信贷业务进行检查的同时,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情况体现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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