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天然气公司—13号处罚通报

2020-03-02 22:29: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6〕13号

签发人:李强

关于西华公司巡线员纪磊的处罚通报

各公司、部室、站区:

2016年4月23日,西华公司运营部在对城区巡线情况抽查时发现时发现问题如下:

1、南苑小区院内调压箱提前2天签到;

2、南苑小区北调压箱无巡签记录;

3、建设路第4胡同调压箱提前1天签到;

4、建设路第5胡同调压箱提前1天签到;

5、大时代调压箱当天未巡签;

以上巡检责任人均为巡线员纪磊,鉴于纪磊4月份连续3次出现巡签不到位现象,为严肃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领导同意,对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巡线员纪磊在全公司内提出通报批评;

二、巡线员纪磊降为试用期。 工作要求:

一、城区调压箱必须做到全签全巡,严禁漏签、补签;

二、调压箱巡签严禁提前签到;

三、同一小区内调压箱必须做到轮签轮查。

此通报要求各部门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公司城区巡检制度,严守公司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西华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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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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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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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天然气公司—13号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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