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清产核资工作总体方案

2020-03-02 20:30: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泉州师范学院文件

泉师院资〔2014〕2号

关于开展2014年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泉财教[2014]245)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必须实行产权登记,要求市直事业单位在2014年6月16日-8月30日期间完成产权登记工作。为做好产我校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资产管理资料的真实、准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性的清产核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泉州师院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相关的清产核资、登记的等工作的领导,负责资产清查过程中重要问题决策、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确定、资产清查过程的监督检查及宣传,资产清查结果的评估和考核等,确保2014年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结合清产核资结果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清产核资领

1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资产管理处。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分别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主要任务、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任务:

1、明确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成立日期;

(2)、单位(性质)分类、主管部门、财务预算信息、管理级次、编制人数;

(3)、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主要资产实物量及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2、全面清查学校现有资产数量、价值和分布状况。

3、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资产产权管理。

4、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队伍,落实各级资产管理职责。

5、加强资产管理,完善学校资产产权管理。

(二)具体目标:

1、通过各单位资产自查和学校复核、抽查,进一步摸清学校“家底”。

2、完善全校资产管理数据库,所有经清查核实的实物资产,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完成我校的产权登记。

(三)原则

1、“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

2 使用权登记是本次清产核资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则同时负有管理责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最初入帐到哪个部门(即使后来有变动,但未办过户手续的),则由该部门负责清查。

2、全面彻底的原则

各部门依据清产核资的要求,将各种固定资产(包括帐内帐外、库内库外、地上地下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门别类按实物逐一登记填表。

3、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

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清产核资的范围和基准日

1、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无论何种途径取得(包括划拨、自建自购、接受捐赠等),都应纳入清查范围,具体按照固定资产六大类进行。其中:专用设备类和一般设备类按照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在清查表中进行登记。

2、清产核资的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

四、清查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阶段:2014年6月26--30日

各单位分别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具体部署清产核资工作;成立二级学院、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名单及通讯方式于6月30日前报送学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06室,电话22919533 8533)。

2、全面自查阶段:2014年6月30日--7月10日

3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清单,与资产实物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并按要求分类填报《泉州师院资产清查登记表》等;认真总结自查情况,对存在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和各类资产清查登记表于2014年7月11日前报学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复核、抽查阶段:

(1)二级学院:2014年7月14日--7月30日; 机关各单位(包括图书馆):2014年7月14日--7月30日。

(2)学校组织资产清查检查小组,根据各单位的资产自查登记表和固定资产清单,分别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复核或抽查,认真核对固定资产账,做到账账相符。

4、验收、整改阶段: 2014年8月1日-8月15日。 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调整固定资产实物帐,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数据库;财务处根据校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调帐建议调整资产帐。

5、总结阶段:2014年8月15日--8月25日。

学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资产管理规范、本次清查工作中组织得力、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责成其限期整改;对工作走过场、组织不认真、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清查任务的,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6、登记阶段:2014年8月26日--8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这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艰巨、涉及面广、难度大,要

4 处理的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因此,清查工作要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和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通力协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同时指定专人配合。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关心、支持、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预期目标。

2、要进一步完善学校资产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提高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在教学科研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为学校新一轮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物质保障。

附件:泉州师院2014年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泉州师范学院 2014年6月27日

抄送:校领导。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发

5 附件:

泉州师院2014年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师院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清彪

副组长:王炳庆

林华东

王晓东

员:陈亚兵

黄江昆

陈少旭

黄科安 胡东红

吴雪萍谢继存

苏黎明

吴小玲

林建全 吴伟斌

谢传生

许旭红

刘义圣

李建成 杨惠山

陈明玉

李子蓉

戴聪杰

许月云

王丹丹 黄 坚

曾文章张玉武

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管理处,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吴雪萍和林建全兼任,成员由资产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并分成若干清查小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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