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及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2020-03-03 15:35: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及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预案

(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 为了正确、快速、有效地处理农电安全事故和应对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控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尽快恢复农网正常运行及电力供应,制定本预案。

1.1.2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甘肃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甘肃省电力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1.2 适用范围

1.2.1

1.2.2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省电力公司所属县供电企业。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县供电企业,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责任体系,制订本企业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应对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县供电企业处理大面积停电事故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1.3.2 统一指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统一指挥全省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省农电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

1.3.3 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农电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省公司所属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应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黑启动”方案。根据电力用户重要程度,协调落实自备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3.4 保证重点。在发生农电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处理中,应将保证人身安全和农网主网安全放在第一位,优先保证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运行,优先考虑对县城、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扩大。

1.3.5 缩短停电时间,减少损失。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进行处理,尽量缩短停电时间,把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1.3.6 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事故单位及地区的优势和作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在积极开展自救的同时,请求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领导小组

2.1.1 省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2.1.2 省公司成立全省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公司主管农电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省公司农电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农电、安监、计划、调度、1

物资、财务、思政、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农电工作部负责协调全省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工作。

2.1.3 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相应成立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部门负责人组成。

2.1.4 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1.4.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1.4.2 接受上级有关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援助;

2.1.4.3 统一领导全省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工作;

2.1.4.4 研究农电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1.4.5 宣布省公司农电系统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2.1.4.6 宣布省公司农电系统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2.1.4.7 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1.4.8 发布相关信息。

2.1.5 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农电工作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农电部、安监部、调度中心、物资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工组成。主要职责:

2.1.5.1 落实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1.5.2 监督执行各级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2.1.5.3 组织制订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2.1.5.4 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向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2 电力调度机构

2.2.1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事故处理电网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2.2 省级及以下三级电力调度机构组织制订防止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联合反事故演习。

2.2.3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在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2.2.3.1 掌握电网运行状态,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2.3.2 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2.3.3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尽可能保证农网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2.2.3.4 组织农网、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2.2.3.5 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2.2.3.6 及时将农网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有关情况向农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 事件分级

3.1 事件分级

3.1.1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事件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等级。

3.1.2 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农电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标准,结合电网管辖范围和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标准,但下一级电网停电事件状态等级标准不得高于上一级电网标准。

3.2 预警状态

农网电力生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下列影响,省公司进入农电预警状态:

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县城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60%以下;

3.3 应急状态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省公司系统进入应急状态:

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县城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对农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报告

4.1.1 当农电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力调度机构应立即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 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4.1.3 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4 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 预警控制

4.2.1 在预警状态下,省公司所属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立即开展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2.2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力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2.3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4.2.3.1 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4.2.3.2 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基本恢复供出;

4.2.3.3 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3 事故抢险

4.3.1 发生农电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省公司农电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3.2 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省公司农电各级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请求省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军队给予支持。

4.4 电网恢复

4.4.1 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4.4.2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

4.4.3 在对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地区、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4.4.4

4.5.1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恢复用电。 发生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农网大面积停电时,省公司农电各级4.5 应急救援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5.2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省公司系统外农电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参与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

4.6 应急结束

4.6.1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4.6.1.1 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4.6.1.2 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县城负荷恢复90%及以上;

4.6.1.3 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 县供电企业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以及所在城镇供电负荷情况,建立覆盖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5.1.2 县供电企业应督促各类电力用户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订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铁路、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军事设施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5.2 装备保障

5.2.1

险物资。

5.2.2 县供电企业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县供电企业位应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5.3 人员保障

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应结合应急工作需要,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

6.1.1 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应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6.1.2 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6.2 培训

6.2.1 县供电企业应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3 演习

6.3.1 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至少每年组织农电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自然灾害联合演习。演习邀请重要用户参加,以加强电网、用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电网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7 信息发布(执行省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7.1 发生农电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后,由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公共媒体,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各单位未经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农电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相关信息。

7.2 省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和防灾保供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和政府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进行通报。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农电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之后,除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和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省公司也要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8.2 改进措施

8.2.1 农电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应急工作之后,省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农网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8.2.2 省公司、市(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应及时总结农电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 附则

9.1 随着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以及电网发展和管理体制的变化,省公司将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9.2 本预案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9.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安全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及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预案(试行).doc》
甘肃省电力公司农电安全事故及防灾保供电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