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6:20: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2.工商行政管理的一般内容:(1)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确认和管理 (2)对进入市场的商品和服务的管理 (3)对市场秩序的管理 (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对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3.工商行政管理按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划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其他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规性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主体: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宪法和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的制定主体。
(2)国务院是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 。
(3)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关等政府部门是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 。
(4)省级地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某些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和某些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是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地方性规章的制定主体。
5.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的特点:无须执法请求;具有自由裁量权;必须发布命令;作为当事人必须接受监督。
6.营业登记事项: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隶属关系;经济性质;资金数额。
7.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类及表现形式(选)P91
(1)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a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b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 c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 d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4)商业贿赂
(5)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虚假宣传
(6)侵犯商业秘密
(7)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8)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9)不正当有奖销售
(10)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
(11)串谋招标行为
8.《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通过,并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9.垄断行为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10.查处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查处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查询账户、申请冻结资金时,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还应当遵守执法人员人数、公务回避、出示证件、接受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等规定;在需要查封或扣押时,应当遵守交付查封或扣押决定书及清单、查封或扣押期限,以及对查封或扣押财物的保管、处理等规定。
11.关于直销培训的规定(P121)看细节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
(1)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
(2)监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
(3)监督食品经营行为
(4)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处理消费纠纷\\
1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管
(一)合同法制的宣传指导
(二)做好合同示范文本印刷、发放和运用工作
(三)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四)合同鉴证1.申请 2.审查、鉴证 3.不予鉴证的规定 4.鉴证完成时限 5.管辖规定
(五)抵押物的登记
(六)合同争议行政调解 1.受理 2.调解
14.商标的各类(简答)
(1)文字商标。三洋,红梅,SONY(2)图形商标。QQ
(3)字母商标。TCL,ZARA,KFC(4)数字商标。360,361,999
(5)三维标志商标。爱马仕,美极酱油(6)颜色组合商标。TVB,宝马
(7)组合商标。凯迪拉克
15.商标和特殊标志的区别:
(1)所有人的性质不同。(2)使用的目的不同
(3)时效性不同。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
有效期为10年,而且可以无限期地重复续展。
商号包括什么?例如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6.广告的作用:(1)传播市场信息(2)推动竞争(3)保护经营者的利益(4)引导消费
17.广告管理的内容
(一)制定并监督实施广告准则1.广告的一般准则 2.有关广告的专门规则
(二)制定各种行政措施,规范广告活动主体的行为。
(三)开展广告审查工作
(四)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五)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18.特殊商品广告的管理
药品广告:
(1) 药品广告必须弘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其它药品广告需广告主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审查批准文号后,方可发布。
(2)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3)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
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
(4) 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化妆口广告禁止出现的内容
(1) 化妆品名称、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
(2) 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3) 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
(4) 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的
(5) 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
(6) 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
(7) 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
19.消费者权益争议中的求偿主体
(1)生产者与销售者(2)服务者(3)承受原经营者权利义务的经营者(4)营业执照所有人(5)展销会举办者及柜台出租者(6)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
20.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a.接受请求b.调查c.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市场经营主体的基本类型(了解)
(1)按市场经营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分类: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2)按市场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分类: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3)按市场主体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分类:生产领域经营主体、流通领域市场经营主体、服务领域市场经营主体。
(4)按市场经营主体所在的行业分类: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的市场经营主体。
(5)按市场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分类:大、中、小三类。
1、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外资企业局以及各地先后成立的“工商局”,在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监管私营、个体工商业和外资企业,没收官僚资本,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扶持濒临困境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恢复生产经营,组织物资交流,平抑市场价格,保持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1954年政务院改为国务院。
3、工商局:2001年4月改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将到的商品过着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降价销售商品。
5、2005年8月国务院通过了《禁止传销条例》,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6、2005年8月国务院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并于12月1日开始实施。
7、直销企业设立后,每月15日前须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备。
8、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应当按月进行调整,其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9、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对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清洁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
一、责任人要有缔约过失行为。
二、责任人要有缔约的过失。
三、要有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失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11、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请求有关部门主持调解、请求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按广告的性质分类:商业广告、社会广告、文化广告、政治广告、企业广告、公益广告。
13、按广告所采用的媒介分类: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广播广告、电视广告、邮寄广告、户外广告与交通广告、POP广告、计算机网络广告。
14、广告活动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15、有权进行广告监管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6、保健食品广告和新资源食品广告应当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文件
17、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应当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集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消费者保护法的统帅法,在整个规范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
19、从争议性质来看,消费者权益可分为合同争议和侵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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