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联系汇报制度(推荐)

2020-03-03 19:52: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制度文件

标题华之业生产办车间联系汇报制度

版本号:01文件编号:HZY—SCB—06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

为了保证正常生产秩序,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的有关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间生产组织服从于生产办统一指挥。各车间要形成首尾互为关联的生产协调系统,各生产岗位和工序要严格执行生产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第二条、车间与车间上下衔接工序之间,车间内部相关岗位和工序之间要建立正常的电话联系制度。如遇产量调整、物料变化、技术条件变化等影响到上下道工序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工序岗位。

第三条、当车间内部各岗位之间的联系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汇报车间领导;若因车间之间联系障碍可能威胁到生产时,应第一时间向生产办汇报。

第四条、联系可以使用电话或口头联系,问清对方的要求,并做好记录。属于重要的操作事项,应要求执行人员重述作业内容及文字记录。

第五条、车间在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各岗位向班长汇报,当班班长向车间主任汇报,汇报本班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或本班生产的安排情况。

第六条、在当班过程中,涉及到产量、安全和全厂生产平衡的主机设备开停必须向生产办汇报请示。

第七条、车间凡发生生产、设备和人身事故,当班班长必须第一时间向生产办报告。凡重大事故必须在五分钟之内报告;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必须在十分钟内汇报。事故详细情况允许查清楚后补报。

第八条、主体设备的开停必须汇报生产办。突发性事故,如停电、停水、停气等影响局部或大部分生产时要及时汇报生产办。

第九条、生产计划与设备检修计划在执行中发生矛盾影响生产时汇报生产办。影响生产的非计划检修、技改项目的施工与合叉要提前汇报生产办。生产过程中所有调试模具工作必须详细备案。

第十条、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或生产关键部位出现问题等情况时,车间要在第一时间向生产办报告,同时积极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大。对需要保护现场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012年3月拟稿

工作联系汇报制度

调度管理联系汇报制度

15工作联系汇报制度

车间生产情况异常信息汇报制度

家长联系制度

代表联系制度

家长学校联系制度

联系代表制度

家长学校联系制度

班级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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