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管理制度

2020-03-02 07:01: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诊断证明管理制度

(一)、诊断证明是重要的医疗文件,必须认真负责,诊断书的使用,只限于本院有处方权的门诊及住院医师开具。

(二)、门诊病人诊断证明只限在门诊就医者,门诊病历必须记载完整,病情诊断确切,指征明确,有检验报告单,B超放射检查报告,诊断书填写完整准确。门诊医师严格按照门诊病人的实际病情出具真实的医疗诊断证明,诊断证明要与门诊日志、门诊病历相符,任何医师不得伪造与实际不相符的诊断证明。

(三)、住院病人诊断证明书,必须是住院患者。出院时,先结账,后到医务科盖诊断证明章。

(四)、诊断证明休息时间从诊断书开出日期计算。

(五)、所有的诊断证明都要在医务科进行登记盖章后方可有效。医务科人员必须对每张诊断证明的病人情况、诊断医师的姓名、科室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每张诊断证明有记录可查。

(六)、下列情况不能开具诊断证明书:

1、不得开具非本科病人的诊断证明书

2、未见到病人,只在门诊取药者,一律不开证明。

3、无执业资格医师不具备出具诊断证明的资格。

遂平县红十字医院(医务科)2012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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