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部长例会条例

2020-03-02 11:29: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部长例会条例

一、总则

学生会每个星期一定召开部长例会,总结各部前段时间的工作进展

(一)部长例会开会时间设在每个星期一晚6:30,地点统一设在校学生会办公室,例会时间、地点不得随意改变,如有特殊原因需临时改变时间或地点,应至少提前两天告知办公室,以便做出调整。如需加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三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如需长期性改变固定的例会时间或地点,须及时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重新调整。

(三)各部门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取长补短。无特殊理由,例会必须按期召开。

(四)例会由办公室进行监督。办公室将根据监督情况对部门及个人进行打分,并定期进行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

(五)召开部长例会通知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与会成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给予回复。

(六)例会有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各部部长参加,各与会者必须按时参加。如不能出席会议,必须由本部门派代表参加。不得无故早退,如需早退需要在会前提前说明。

(七)有事请假者,会前须向主席递交请假条转交办公室保管。若由于突发事件紧急请假,来不及写假条,也须会前电话告假,会后补假条。否则,会后补假无效,视为缺席。

(八)会议累记三次无故缺席或五次无故迟到者,内部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累计三次无故缺席或六次无故迟到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九)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通过决议,遇到重大问题时,则以应到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有效(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一致通过)。

(十)如有特殊情况,例会可临时召集,也可召集或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十一)每次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主任公布到会情况,并整理会议资料将其保存。

(十二)会议结束后须整理好会议室财产,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臵物有序;离开时应关掉电灯、电脑、空调等电源,锁好门窗。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校和学院的各项精神和布臵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二)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对近期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会后由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向学院团委书记进行工作汇报。

(三)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三、例会纪律

(一)与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做好相应签到工作,会议开始15 分钟后停止签到。

(二)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穿拖鞋或背心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等,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三)因故未能出席主席团、部长例会者,须事先电话或短信向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请假并说明原因,获得允许后方可不出席会议,但需另派一名副部参加例会。

(四)因故迟到或早退者应在会后向团委学生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说明理由。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主席团监督,学院团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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