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出勤考核制度

2020-03-02 04:03: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出勤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组织有序、纪律严明、具有效率,为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特制定本条例。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各成员须遵守本条例,严格执行。

第二章 考勤制度适用范围

第一条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出勤考核制度适用于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条 学生会出勤考核的会议及活动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各部门会议及各活动专项会议 等各会议。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各种活动,干部干事值班等。

第三章 考勤签到

第三条 各类会议的考察一般由各会议内部专项人员负责。各活动及值班考察一般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签到,各活动负责人需至少提前一天将活动地点及时间通知办公室部门成员。

第四条 各类会议及活动签到时,各学生会成员需如实、认真填好签到表上各项内容。不得代签。

第五条 签到负责人需提前到签到地点进行出勤登记的准备工作。签到负责人要认真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第六条 会议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内进行的签到被认定为有效。会议开始十五分钟后进行的签到均认定为迟到,未参加会议或者活动的认定为缺席,未经会议主持人或者活动组织者同意提前离开认定为早退。校学生会成员参加各类会议或者活动应佩戴好工作证以示身份。

第七条 校学生会各副部及干事办公室值班活动,可进行代班,如代班人员出现迟到、早退等情况认定为应值班同学的出勤情况。

第四章 会议及活动请假制度

第八条 如参加例会或者活动时有正当理由需要请假,需履行好请假程序。未能履行请假程序或者伪造请假条均认定为缺席。一般情况下,请假条需在会议或者活动开始前至少一天交给办公室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可将假条电子档发至校学生会办公室部门邮箱,并确保办公室成员已经得知其请假情况并给予批准,事后补以手写假条。所有请假条均纳入个人人事档案。

请假具体要求如下:主席需向团委分管学生会老师请假,并由分管老师签字。副主席需向主席请假,并由主席签字。各部门部长请假需写好请假条,由分管主席签字。副部长和干事请假需写好请假条,由部长签字。

第五章 考勤制度统计及处理办法

第九条 办公室每月负责统计一次各类会议或者活动的出勤考核结果并进行汇总,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 学生会出勤考核的具体办法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干部干事辞退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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