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8:03: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2年湖南师范大学学生排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
2012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开幕式定于11月23日下午5点,闭幕式定于11月25日下午5点。
二、参赛单位
全校各学院
三、报名办法
1.各队报领队、教练员、随队裁判员各一名,运动员十二名(附一寸相片,贴于A4纸上,相片下注明姓名、学号)。
2.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4.请各学院于2012年11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将报名表、报名 表电子文档交体育教学部,联系人:申宝磊,电话:13548603034,邮箱:465244674@qq.com,并于11月14日下午4点半召开报名会,各学院体育部部长参加。
四、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抽签分组比赛,如不足六队采用单循环赛制。
2.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小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 2.1 比赛第一阶段比赛采用三局二胜,每局15分制。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A(胜分总数)/B(负分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等,则计算X(胜局总数)/Y(负局总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2.2 比赛第二阶段八强赛之前采用三局二胜,每局15分制。八强赛后采用三局两胜,前两局25分,第三局15分制。
3.体育学院只与冠军队进行一场比赛,如果获胜,并列第一名,失败则并列第二名。
五、名次录取和奖励
1.男、女各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报名,减一录取。获得前八名的队由大会颁发奖杯。
2.男、女子组各评选四支精神文明代表队(由各院投票决定),由大会颁发奖杯。
3.每队评选三名优秀运动员,由大会颁发证书。
4.根据报名情况评选优秀教练员若干名,由大会颁发证书。
六、比赛及其它规定
1.各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 2.运动员比赛时必须带学生证备查。
3.各队必须服从比赛统一安排和临场裁判的判罚,如有不同意见,须由领队向裁判长或仲裁委员会反映。
4.各队必须统一服装,并在服装上印有参赛号码。
七、裁判
由体育教学部统一调配。
八、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排球规则。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组委会
2012.1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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