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管理

2020-03-03 05:47: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保卫管理

一、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门及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使用电炉取暖。仓库内要配备灭火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及防爆工作。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并及时放入保险柜内存放。

三、携带物资出门需有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进行查问,发现可疑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经查实属私带藏匿公物出门者按物资价值的两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五、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属犯罪嫌疑人应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一、院区内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一、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其它处理办法。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象及其它黄色刊物,一经发现,严加查处,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院内严禁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打鸟及攀折花草树木,不听劝阻并损坏公物按损坏物品价值赔偿并罚款,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

五、严禁在院区内任何场所起哄、打呼哨及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安全巡逻制度

一、坚持2 4小时巡逻制度,夜班巡逻不少于四次,并携带警棍。

二、巡逻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并按要求巡查,重点部位,重点巡护,本班内发现问题要认真及时处理。

三、根据易发案件特点,确定巡逻时间、线路和守侯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有效制止。

四、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部门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并作好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工作。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部门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科室不得自行调换。

三、每个科室指定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及时采用妥善相应的措施处理。

四、安全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的部门,严禁在该场所吸烟及使用明火、电炉。因工作需要使用电气焊及其它不安全设备时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用手续,采取安全措施,携带灭火器,以确保安全。

六、搬运、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因违章所造成的后 1 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无火情时,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批评教育,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科室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检查并保管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良好性能。

五、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监控室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室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室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室值班管理人员,负责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认真观察监控录像,加强管理,未经批准不准任何人查看调取监控录像内容。对各监视部位出现的异常情况,监控室值班巡勤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未能单独处理的,应及时上报保卫科和院总值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监控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监控室各项岗位工作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各类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出现的各类监控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监控设备不录像或无法保存录像、回放录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维保人员进行修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严禁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严禁非监控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不经保卫科同意不得随意调入监控录像。

七、遵守医院及科室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医院保密信息。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六、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七、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七、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一、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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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一 一 ; 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一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一、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定期的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不定期进行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十、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珊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拦,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十一、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 3 理,并做好记录。

四、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出具保养报告。

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十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四、门诊、病房、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易燃易爆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选切断电源,然后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迅速向(电话号码 )或火警“119\"报警,同时并向医院总值班(电话号码)报告。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验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储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十四、车辆管理规定

一、凡驾驶机动车辆在大门口取卡来院就诊、住院、查体、会议、住宿、陪护病人、学习培训、联系公务等人员凭当日或当期有效单据证明免费停车。除此以外的车辆早七时起1 0小时内免费,超过时间,系统自动计费,请在出场时将本卡交给管理员;本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外借,如遗失本卡补交工本费5 0元,本停车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不负则车辆保管。

二、非机动车辆(接送病人)进入院区,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服从管理,不得乱停乱放,以免影响道路畅通。

三、诊室、病房、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严禁自行车在门厅和走廊内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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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卫部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并及时将进入院区的违规车辆清除院区。

十五、消防监控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 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 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良好的文化及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三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o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的安全运;及其设备功能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十六、重点部门管理规定

一、重点部门是指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其它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质仓库、财务、档案、信息科及其它大型设备较为集中的科室。

二、对重点科室的工作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不适合的人员要进行调整。

三、健全文件资料档案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保密法》的规定,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管、传递、借阅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凡属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

四、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停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节假日封存好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五、以上规定由保卫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七、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撞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修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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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院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泰山区有关户口管理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院保卫科受公安机关委托负责医院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办理本院集体户口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协助派出所掌握医院集体户口变动情况,向本单位人员进行遵守户口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条 户口管理是一项政策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管理人员应主动争取公安机关的帮助、指导。严格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医院职工服务,勤政廉洁,务实高效。

第二章 入户与管理

第四条 可入户人员及必备条件:

(一)凡分配、调入我院工作未单独立户、无固定住所的职工,均可申报医院集体户口,经人事科、保卫科批准,可以办理医院集体户口。

(二)关于集体户口的已育职工可根据第十条《集体户的出生登记》条件办理。

第五条 户口迁移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户口性质等。

内容必须齐全,姓名必须与入院接收单和报到证相一致,身份证编号必须齐全、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

(二)籍贯、出生地应具体注明省(市)、县(市)o

(三)凡年满十六周岁必须由当地派出所编写身份证编号,无号码者请附当地公安部门证明。

(四)所持户口迁移证应盖有当地公安局和派出所公章。

第六条 入户程序: 新分配、调入职工办理集体户口时,凭入院接收单/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医院人事科开具介绍信,由医院人事科、保卫科盖公章,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第七条 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可由我院辖区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补开户口迁移证后,给予登记入户。

第八条 凡辞职调离我院的人员,应同时将户口迁出,未按时迁出人员的户口属滞留户。保卫科不出具任何与户籍相关的证明。

第三章 户口迁出

第九条 集体户人员的迁出登记。现户口在医院集体户中的人员,可依申请将户口迁出。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主动将户口迁出:

(一)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在本地有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等)的;

(三)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工作单位的j;

(四)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的;

应办理户口迁移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迁出的,由人事科、保卫科通知限期迁出,超过期限将停止原工作,直至将户口迁出复岗,停止工作期间按停岗人员对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工作调动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迁出户口的,医院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第十条 集体户人员的出生登记(新生儿的入户登记)o 对集体户口的人员应根据下列情况予以办理:新生婴儿父母为集体户,且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又无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暂时办理出生登记。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保卫科将不予以办理登记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 集体户人员的死亡登记。单位集体户成员死亡的,应由其亲属(或单位协管员)持单位介绍信等材料及时申报死亡人员的死亡登记。

6 第四章 户口注销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注销户口:

(一)参军:入伍前,由本人或亲属持入伍通知书办理。

(二)被逮捕:按逮捕机关通知办理。

(三)死亡:在丧事办理前持死亡通知书办理。

(四)出境定居:凭出国、出境定居证件或发证机关通知办理。

(五)下落不明者超过一年的,由家属申请办理。

(六)其他需要注销户口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开具假证明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如因公安机关政策和规定发生变动则以变动后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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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措施

市政工程安全保卫管理方案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保卫标准化管理方案

9.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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