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0-03-01 18:45: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旅游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委员的考核与监督,本会制定并实施日常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全委例会、部门工作会议;

2.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迟到问题(迟到三次作批评,由办公室记录,再犯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

4.各类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会场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5.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劝退;

6.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办公室提出不同看法,由办公室向主席团汇报,并做好相应记录;

7、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退出学生会,委员任期半年,部长级、主席团任期一年,无故退出的要接受团纪处分,影响严重的上报系领导。

二、请假制度

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有关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 事假须由主席团批准签字方为有效;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2. 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交主席团签字批准后在学生会例会、值班、活动之前一份交至办公室存底,一份交于活动组织人员,不得由他人代写;

3.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4. 例会、值班及活动按缺席次数,在期末总评时相应基础上扣分,两次以上予以通报批评(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无故缺席三次者将劝退;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生活部总体负责,受全委会全体委员监督;

2.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提前三天列出详细预算开支提交主席团或蔡老师审查;

3.向汪节南或蔡老师报销或报账应使用有效发票(收据),所有发票(收据)背面应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注名日期;

4.用款部门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报销或报账;

5.没有按流程办事的部门或个人所购买的物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在涉及资金较大或关系重大时,应及时与团总支老师联系提供真实信息;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2.部门工作档案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本部门档案,各部门的档案一律统一存档;电子版一律拷入学生会电脑各部门文件夹;学期结束进行检查。

3.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一般以打印为主,若书写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

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分日常记录与期末考评两部分。日常记录主要包括例会情况、值班情况、提意见或建议情况等;期末考评在日常记录的基础的基础上进行打分,为干部考评的主要组成部分;

期末考评的内容有:

1、工作态度(40%):

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值班情况、对工作重视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2、工作能力(40%):

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情况等;

3、学业成绩(20%):

即期末考试成绩或者为综合测评成绩

期末考评方法:期末考评由各部门部长组织进行,其中会议、活动、值班三项按缺席次数扣分,部门

内各成员实行无记名评分及部门部长评价相结合,具体如下:

委员得分=委员间互评分(平均分)×30%+副部长评分(平均分)×20%+部长评分×30%

副部长得分=委员打分(平均分)×20%+部长评分×50%+主席团评分×30%

部长得分=委员打分(平均分)×30%+副部长打分(平均分)×20%+主席团评分(平均分)×50%

主席团得分=部长打分(12位部长平均分)

各部门委员间评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高分经考核后直接提升副部长,最低分全体大会通报

批评,低于60分的写检讨书。副部长、部长级评选为12个部门同时评比,主席团评比出最高和最低分,所有的结果在学期学生会全体大会通报。

(三)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委员进行考核,同时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综合全面评价,

并将考核结果填入《合肥学院旅游系学生会委员考核记录表》,及时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负责统计结果(办公室成绩由主席团负责统计)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

(四) 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

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及委员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培养学生会后备干部的依据之一;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委员,由所在部门视情况予以劝退或解聘;

3、受警告以上处分或一学期有两门功课不及格予以劝退;

4、考评为每学期一次,具体的考核时间由当届主席团决定。

5、存在特殊情况的另行对待。

备注:本制度解释权归旅游系学生会主席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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