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财务制度

2020-03-03 06:02: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财 务 制 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

1、公司设财务部,管理财务会计工作

2、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会计、出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

4、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5、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出纳要做好日常现金收付、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等相关工作,听从会计安排。

6、公司成本核算时,车间主任及各仓库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会计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如果总经理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保管,法人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⑷ 出纳在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总经理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公司账所需的原始凭证可以用复印件)。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在外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员工在预借差旅费以后3天内必须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才可报销。每月30日之前必须清缴暂借款,及时报销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所以员工除门卫意外补贴80元/月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10元/日

⑷ 汽油费需见正规发票才可报销

⑸ 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准后支付。

3、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采购员统一采购、管理;

⑵ 采购部门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采购部门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⑷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⑸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认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4、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签字,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支付;

⑶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归还给经办人;

⑷ 领款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⑸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⑹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较低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管理;⑵ 公司各车间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办公室归管理;⑶ 办公室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

3、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每三个月一次材料盘点,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监督;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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