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与农民工安全培训

2020-03-03 11:41: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生产培训与农民工问题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与江苏 煤监局合署办公。省安监局主要职能: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省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三项岗位人员”和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行政许可职能有四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一、充分认识到安全培训尤其是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紧迫性

第一,严峻的安全生产现状,迫切需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安全责任,在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今年1-10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7%和11.2%,(全年指标7509人);多数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下降。1-10月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3%和14.7%。但是,安全生产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仍然过大,今年1-10月共我省发生各类事故23031起,死亡5368人。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7635起、死亡人数79747人。1-10月,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7次,死亡228人,特别是南通市如东县“4.15”近海滩涂养殖海难事故,死亡19人。宝应县一食品厂工人中毒(9月1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广洋湖镇健宝有限公司组织工人清理藕制品的腌制池时,1人硫化氢中毒后,8人盲目参与施救,最终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这是一起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的严重事故。11月14日,南通二建施工总承包的银仁—御墅花园工地,一台SA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西侧吊笼突然从11层楼坠落,吊笼内16名施工作业人员随吊笼坠落至地,当场造成4人死亡,其余12人不同程度受伤。这起事故最终死亡11人。11月27日,响水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七车间发生工艺故障,该企业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撤离操作工,并组织企业消防队进行救援,在救援过程中装置意外发生爆炸,经核查,已有8人死亡,5人重伤。这些事故的教训都是十分深刻。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缺乏高素质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操作专业人员,“三违”现象严重。据调查,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所引发。安全培训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第二,大量农民工转移劳动岗位,迫切需要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

农民工是一个新兴劳动群体,他们从农村进入城镇、工厂和矿山,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大潮中的生力军。据统计,目前我省农民务工人员约600万人,“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将有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以及外省农村劳动力向我省转移。农民工主要从事第一线的具体劳动,因此,他们的安全意识强弱,安全技术高低将直接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状况。目前农民工的使用现状,有以下特点:

1、农民工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主体。根据国家安监总 局的对9个省区的抽样调查,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小煤矿从业人员、大煤矿采掘一线基本都是农民工;非煤矿山特别是小矿山作业场所90%以上为农民工;烟花爆竹企业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均为农民工,全国3000万建筑施工队伍中,约80%是农民工。大量农民工进入这些行业,在保障这些行业新的劳动力供给,带来生机与活力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问题,需研究解决。

2、农民工受教育情况。我国虽然推行了中、小学九年 义务教育,但在农村,特别是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和偏远山区,因受条件限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受教育年限和质量远不如城镇。农民工中有的是文盲、半文盲,有的只有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水平。现场调查显示,有50-60%的农民工因这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的实际数量和质量不能保证,基本不具备从业应有知识。

3、农民工队伍的管理。农民工往往是以个体和劳动承 包单位的方式进入企业。在用工企业或承包单位中,有些经营者安全观念淡薄,法制观念差,他们有用人方面是重使用、重经济效益、轻培训,所用人员也不稳定,流动性较大,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影响。

4、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对高危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缺乏力度,多数地区和部门对农民工底数不清,有的甚至还没有将其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内容。

5、事故与农民工的关系。农民工已成为那些劳动量最 密集、最脏最累、风险最高行业或岗位的主力。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好坏,直接影响乃至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据有关统计,农民工占我国因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90%、患职业病人数的一半以上。农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影响,受到农村自由经济的影响,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他们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负有事故责任的肇事者。因此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是我国安全生产必须着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

二、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发展,关爱 生命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精神,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大亮点和突出贡献,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从安全生产培训的角度,可以理解为: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科学发展首先是安全发展,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的成效。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控制,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是建立在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需要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素质。安全培训是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安全生产的奠基工程。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培训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就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提高重点行业职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素质”。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依法开展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在十届人大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温总理在回答记者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提问时指出:“特别强调一点,就是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去年九月,温家宝总理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督查调研有关材料上批示:“要重视和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 抓好对全民特别是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是落实胡总书记、温总理指示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具体体现。只有在全民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及技能,才能实现安全生产,人民的生命安全、健康安全才有保障,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和谐。

三、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进农民工安全培训

1、统一思想。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既是当前急需,又是长远任务;既不能急于求成、毕其功于一役,又不能等待观望,拖沓延迟,甚至是无所作为。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围绕农民工安全培训上存在法律保障、体制、机制、经费、监管等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进,力求这些问题的解决上有所突破。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得到积极稳妥地推进。

2、明确责任。为了保证农民工安全培训得以落实,抓出成效,全省必须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体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就安监系统而言,农民工安全培训由省安监局牵头,全面组织协调并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培训计划;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市、县(市、区)安监部门负责考核等事项。

3、立法推进。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立法工作。我局已上报《江苏省农民工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计划,力求获得省人大通过。以法律的强制性、严肃性推进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4、经费投入。制定政策,争取政府投入,使农民工享 受免费培训。实行省、市、县(市、区)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材、考核等相关费用。各市、县(市、区)匹配相应资金用于补贴培训机构发生的培训费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

5、就业准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将农民工安全培训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结合起来,统一培训,分别考核。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安全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应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再上岗。

6、培训考核。农民工安全培训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时间、统一考核、统一证书,力求减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地区性、行业性的偏差。

7、加强监管。一是在每年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资格证, 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对其培训计划、实施记录进行认真审检,逐步完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与企业安全资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将高危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培训费用,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办理工伤保险。对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三是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混岗现象。四是对因“三违”引起的事故,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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