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公证处要求股权变更协议

2020-03-02 22:06: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xx

身份证号码:xx

受让方: xx(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xx

身份证号码:xx

深圳市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xx万元,xx年xx月xx日在深圳市成立,其中,甲方占4.1666%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2.08333%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公司4.1666%的股权,根据公司原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5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2.08333%的股权以人民币2.5万元转让给乙方,该笔款项乙方已支付给甲方。若甲方尚未付足注册资金,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未注资部分由乙方在法定期限内缴清。

二、转让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转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工商变更登记后,受让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

1 /

2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转让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未如实告知受让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享债权和所负债务,致使受让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变更后生效。双方应于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之日起,依法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深圳市福田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二○一四年七月十七日于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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