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奖补总结

2020-03-02 15:29: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71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自评总结报告

一、基本情况 1.1牧区概括 1.1.1地理位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四师七十一团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境内的阿克齐。东、西、南与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接壤,北至巩乃斯河,形如一把折扇,沿巩乃斯河南岸舒缓展开,海拔845~900m。地理坐标为北纬43°27′~43°32′,东经83°15′~83°20′。团部驻地霍斯乌特开勒镇,北与国道218线、则克台镇隔河相望,南距新源县城9km,316省道纵贯中穿,西去伊宁市183km。 1.1.2自然条件

七十一团属温带非季风半干旱草原谷地气候,干燥度为1.01。春季多寒潮大风和春雨;夏季气温稳定,少酷热,多阵风阵雨;秋季秋高气爽,降温迅速,日较差大,日照长;冬季寒冷,昼短夜长,少大风。

温度:冬夏昼夜气温变幅较大,年平均气温7.7℃,最高平均气温15.3℃,最低平均气温1.9℃。

日照:年平均日照时数2695.7小时,日照率为61%。

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479.3mm,年积雪日数103天,最大积雪深度67cm。

无霜期:年平均无霜期为153天。

风速风向:年平均风速2.0m/ s,最大风力达7~8级;全年东风和西风最多占67%。夏季多东风,频率为21%;春秋多西风,频率为20%~24%;冬季多西南风,频率为17%。

历年平均冻土深度1.03m。

七十一团土地属恰甫河洪积、冲积扇,整个地形东南高,西北低,南北高差40m,东西高差5~10m,坡降约2~5%,海拔845~900m。

七十一团境内水资源较丰富,境内有2条主要河流:巩乃斯河和恰甫河。巩乃斯河全长258km,平均流量45.6m3/s,年平均径流量14.91亿m3;恰甫河全长123km,平均流量17.3 m3/s,年平均径流量5.856亿m3。河水水量充沛、水质良好,沉淀物较少,矿化度为0.2~0.4克/升。主要由冰川、积雪融水、雨水、地下水补给。

七十一团地下水十分丰富,主要分布在冲洪积扇的西部地区与冲积平原交接处及巩乃斯河沿岸滩地上,水位在0.5~12m之间。

1.1.3草场分布与草地类型

冬季牧场位于新源县则克台镇北山面积9174亩属于温性草甸草原类,科科诺娃夏牧场位于新源县那拉提镇北山独库公路玉希莫勒盖达坂南坡面积53710亩属高寒草甸类,恰合博夏牧场面积30790亩属山地草甸类。 1.1.4理论载畜量

草畜平衡草场:根据《天然草地合理载畜的核算简明操作手册》和2010年7月出版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草地资源调查与利用与研究技术成果汇编资料》及2004年新源县草原站复查的数据,核定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那拉提夏牧场30790亩、亩产干草量153.8㎏、利用率60%。以放牧天数120天、每标畜日采食量1.8㎏干草计算,每标畜需2.34亩,理论载畜量为13158标畜。科科那瓦夏牧场33710亩、亩产干草量153.8㎏,利用率60%,以放牧天数120天、每标畜日采食量1.8㎏干草计算,每标畜需2.34亩,理论载畜量为14406标畜。

1.1.5社会经济情况

七十一团2014年下辖单位25个,其中:农业单位9个,工业单位4个,商业单位2个,建筑单位1个,其他单位5个,文教卫生单位3个(团中学、医院、幼儿园)。

全团共有汉、哈、维、回等13个名族,其中汉族占94.26%,少数名族占5.74%。2014年末全团人口988

1、户数4615(其中牧业户数258户)、就业人口5471人(其中牧业人口920人)、职工人数4237人、工农业总产值110997.5万元、牧业产值20214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8元、户均收入76900元、“十二五”职均收入48874元、1.2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情况 1.2.1 七十一团现有天然草场10万亩,夏场8.4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84.5%,人工草地1.9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19%。冬季牧场位于新源县则克台镇北山面积9174亩属于温性草甸草原类,科科诺娃夏牧场位于新源县那拉提镇北山独库公路玉希莫勒盖达坂南坡面积53710亩属高寒草甸类,恰合博夏牧场面积30790亩属山地草甸类。可利用面积为93028亩。实际载畜量为27332标畜。

七十一团1997年对草场实行了承包到户,草原承包到户面积10万亩,承包户216户,承包到户率达到100%并都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牧民冬季全部定居实行暖圈舍饲。自然灾害多为春季放牧雨水过多引起的滑坡、泥石流造成的灾害和夏季狼害造成损失近几年上升较快。

1.2.2草原生态变化趋势分析

我团无草原开垦现象、草地类型无明显变化、气候较以前干旱少雨、无环境污染、单位面积产草量去年由于干旱减产严重、单位面积载畜量减少。

二、草原补奖政策目标完成情况总结

2.1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

1.禁牧草场面积2万亩,每亩6元,每年补助资金12万元,禁牧户数56户,每户平均2142.9元。每年全额发放到户。 2.草畜平衡草场面积6.45万亩,每亩1.5元,每年奖励资金9.675万元,草畜平衡户数160户,平均每户604.7元。每年全额发放到户。

3.草场承包户216户,每年每户生产资料补助资金500元,计10.8万元。每年全额发放到户。

2.2草畜平衡减畜完成情况

草畜平衡:我团实施草畜平衡草场由草原监理所与承包牧民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计划在三年内按3:3:4比例完成12821只羊单位的减畜任务,具体减畜计划为:

2011年减畜3847只羊单位,2012年减畜3847只羊单位,

2013年减畜5130只羊单位,达到草畜平衡的标准。今后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无超载发生。

按计划我团于2013年完成草畜平衡区减畜任务。 2.3草原承包完成情况

我团1997年开始对草场实行了承包到户政策,2011年草原承包到户面积10万亩,承包户216户,承包到户率达到100%并都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

2.4基本草原划定完成情况

我团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和草原上图工作于2013年完成,基本草原面积为93028亩。

2.5实施措施 每年根据团实际情况成立由团长任组长、团主管畜牧业领导为副组长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办公室设在团畜牧兽医工作站由团草原监理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聘请连级草原管护员并签订责任书,进行常年的监督管护工作。同时每年转场前由草原监理人员对符合转场规定的牧民签发转场证方可转场。转场后组织草原管护员和牧民代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草原无超载现象发生。每年利用团组织的连队“科技之冬”学习对牧民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并在团每年专项牲畜转场会时宣传草原奖补政策。

制定禁牧、草畜平衡减畜依据、减畜计划、减畜方案和措施

我团草原监理所与禁牧区内承包草场的牧民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禁牧责任书》。

禁牧、草畜平衡检查监督和管理 1.设立禁牧管护站

团场在禁牧区设立管护站,聘用5名草原管护员,组成草原管护队伍和各看护点的设置,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分片负责的办法,对禁牧区草原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工作日记,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禁牧质量和效果。

2.建立监督举报制度 团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禁牧和草畜平衡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舆论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3.健全草原监督管理及技术推广体系,强化草原监理职能

团场采取充实人员队伍、保障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设施来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草原监理所的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禁牧和草畜平衡区进行巡查,对在禁牧区内放牧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放牧行为,不听劝告暂停或停止发放禁牧补助资金,并可按照草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草畜平衡管理区团草原监理所在重要转场路口设立管护站,对转场的牲畜进行清点,对超出承包草场理论载畜量的牲畜坚决禁止上山。转场结束后,由团草原监理所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草畜平衡区放牧的牲畜头数进行清点,超载放畜的,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暂停或停止发放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并可按照草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团补奖资金管理使用、资金下拨程序

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由团财务科和畜牧科共同管理。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实施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公平、公证、公开”和“牧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3.团财务科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预算,会同团畜牧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4.团财务科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账,下设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畜牧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5.团畜牧科组织畜牧部门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核定牧户的补助金额,并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和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效果工作。

6.以上各项所涉及的补助奖励资金,采取由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办公室核实户数、达到草畜平衡的面积及牲畜数量等后,依据奖励补助办法计算金额,报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据实发放。发放前实行公示,个人签字;专项资金实行审计制度。

7.拨付程序

团场统计核实牧户基础数据→师畜牧部门审核确认后→团场在在相关连队张榜公示→团场畜牧、财务部门核实后分别报师畜牧、财务部门→师财务局根据畜牧兽医局核定的结果,将资金拨付各团场→团场财务部门和畜牧技术推广站按照资金任务分配表直接发放给草场承包的牧户。

8.监督管理 团场畜牧和财务部门设立并公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监督电话,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等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财务部门设立明细帐簿,登记核算资金使用情况。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6自评结论

我团项目按计划实施达到预期规划目标。 存在问题;

1、没有工作经费,草原连级管护员工资、草原监测车辆、人员费用等一切费用都得团场开支。

2、草原监理人员不是草原本专业人员,在草原监测草原上图等专业工作中比较吃劲。缺少专业设备处有一部GPS外在无其它设备。

三、绩效评价 3.1制度建设:

每年年初根据团实际情况成立由团长任组长、团主管畜牧业领导为副组长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 ”,由团草原监理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师有关部门经审核批复。我团根据项目的配套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很好的组织实施项目计划和落实制度管理。

3.2基础工作: 我团1997年开始对草场实行了承包到户政策,2011年草原承包到户面积10万亩,承包户216户,承包到户率达到100%并都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

我团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和草原上图工作于2013年完成,基本草原面积为93028亩。

设立草原生态监测点5处,能够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执法监督工作 1.设立禁牧管护站

团场在禁牧区设立管护站,聘用5名草原管护员,组成草原管护队伍和各看护点的设置,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分片负责的办法,对禁牧区草原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工作日记,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禁牧质量和效果。

2.建立监督举报制度

团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禁牧和草畜平衡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舆论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3.奖励机制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团场畜牧和财务部门设立并公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监督电话,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等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财务部门设立明细帐簿,登记核算资金使用情况。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防止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行为。

我团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专题讲座、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向牧区的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宣传国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政策,详细介绍和解读兵团兑现国家政策的具体做法。团党委每年召开落实草原生态补偿机制专题会议,重点部署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工作的动员、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利用“科技之冬”等活动对牧工进行培训,讲解国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政策,传授畜牧业生产经营的实用技术和模式,让牧工从思想上重视、认识上理解、态度上接受、行动上配合,把国家的倡导逐步化作自觉的行动。

每年能够按时完成牧户电子档案录入和项目进度双月上报工作。

3.3资金项目管理:

奖励机制资金组织情况(包括组织机构、管理等)。

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由团财务科和畜牧科共同管理。

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实施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公平、公证、公开”和“牧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③团财务科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预算,会同团畜牧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④团财务科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账,下设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畜牧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⑤团畜牧科组织畜牧部门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核定牧户的补助金额,并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和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效果工作。

⑥以上各项所涉及的补助奖励资金,采取由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办公室核实户数、达到草畜平衡的面积及牲畜数量等后,依据奖励补助办法计算金额,报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据实发放。发放前实行公示,个人签字;专项资金实行审计制度。

每年按文件要去及时上报总结材料。 3.4实施成效:

1.我团草场总面积10万亩,其中:禁牧草场2万亩、草畜平衡草场6.45万亩,草场承包216户,户均草场463亩。年补助总额度32.475万元。

2.禁牧草场面积2万亩,每亩6元,每年补助资金12万元,禁牧户数56户,每户平均2142.9元。每年全额发放到户。

3.草畜平衡草场面积6.45万亩,每亩1.5元,每年奖励资金9.675万元,草畜平衡户数160户,平均每户604.7元。每年全额发放到户。

4.草场承包户216户,每年每户生产资料补助资金500元,计10.8万元。每年全额发放到户。

草原生态有所改善特别是禁牧草原植被恢复较好。 3.5违规违纪行为:

在项目实施5年中,我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一起因为资金发放而引起的上访事件。

四、效益评价 4.1生态效益

4.1.1项目实施前后草原植被变化情况

1、2万亩禁牧区植被盖度、平均高度、地上生物量及优良牧草分别由2011得75%、10cm提高到2015年的90%、16cm .产草量由2011年的120公斤每亩鲜草量提高到2015年380公斤每亩鲜草量。

2、、草畜平衡区植被盖度、平均高度、地上生物量及优良牧草分别由2011得90%、40cm提高到2015年的95%、50cm .产草量由2011年的530公斤每亩鲜草量提高到2015年640公斤每亩鲜草量。

3、人工草地1.9万亩2015产草量年达到亩产650公斤干草的优质人工草地。 实施前后比例变化(附监测报告、图片) 4.1.2项目实施前后载畜量变化

草畜平衡区的载畜量由2011年的40456减到2015年的27632标畜。

4.1.3项目实施前后草原生态功能变化情况(涵水量、泥沙流失和植物群落变化情况)

项目实施后,由于草原家庭承包的推进,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我团牧工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再加上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草原植被恢复明显,产草量增加明显,理论载畜量不断提高。

4.2经济效益 4.2.1增收情况

受益户年新增经济效益2000元、户均增收10000元、人均增收2200元。

4.2.2牧工收入结构变化、牧工支出结构变化情况 由以前单一的牧业收入变为现在的打工、种植收入、政策性收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收入、畜牧业贷款利息补贴收入、良种补贴收入、新建圈舍补贴收入)的多种收入。草畜平衡区牧民由于养殖量的减少相应的饲草支出减少。禁牧区牧民也相应的减少饲草支出,增加了代牧支出

4.2.3牧工养殖成本变化

草畜平衡区牧民由于减畜养殖成本减少。禁牧区牧民也相应的减少饲草支出。

4.3 社会效益

4.3.1牧工对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有较高的认知度、满意度较及期望度。自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机制以来,由于各项配套政策的实施以及草原管理从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到得到有效执行,草原退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效益明显,这方面得到了团场所有牧工肯定。

4.3.2转移劳动力及牧工从事产业变化情况

多余劳动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进入团工业园区工厂工作,来增加收入及进入 “万畜精养”小区进行设施养殖育肥出栏。

4.3.3对当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贡献 起到一定的贡献不是太明显。 第五章 取得经验、总体评价结论 4.1 取得经验与收获

通过项目的实施了解了本团草原的载畜量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牧民开展了家庭多元增收,降低牧工对草原的依赖性。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实施有效推动了草原家庭责任承包制的不断完善,有效推动了草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法制化建设,从而使《草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得以深入贯彻执行。

4.2 总体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对草原生态的恢复有重要的作用,对草原生态保护和草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六、进一步实施的建议与想法

6.1禁牧标准应提高:我团禁牧草场面积为2万亩,每亩6元,每年补助资金12万元,禁牧户数56户,每户平均草场357亩平均补助2142.9元。禁牧后牧民的牲畜需代牧,代牧费每只羊每月15-20元不等按平均每只每月17元、每户150只、代牧5个月计算,代牧费需12750元。补助的金额远远不够。新源县那拉提夏牧场禁牧标准为每亩60元,按他们的标准我团禁牧牧民每户平均补助21429元,这样就完全够牧民的代牧支出了。

6.2草畜平衡补助标准计算应根据载畜量:按亩补贴差别太大,我团载畜量为2.4亩一个标畜,有的团场15—20亩一标畜同时按一户饲养200标畜计算,我团每户牧民所需草场480亩补贴金额为720元。载畜量15-20标畜的按平均17亩计算所需草场3400亩补贴金额为5100元差别太大。

补奖总结

草原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泰山乡草原补奖工作汇报(优秀)

甘肃中央财政新一轮草原补奖

草原生态奖补机制讲课内容

镇原县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8.15)

镇原县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8.15)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方案

安全奖补

奖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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