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8.15)

2020-03-03 23:26: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镇原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机制政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切实加强我县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甘肃省贯彻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镇原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南部,东邻西峰区、庆城县,西接宁夏彭阳县,南界平凉市泾川县、崆峒区,北靠环县,南北长91.24公里,东西宽78.3公里,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属黄土高原沟壑区。平均海拔1456米,属半湿润性大陆温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0.0℃,降雨量400-500毫米,无霜期150天左右。全县总土地面积3500平方公里,折合524.97万亩,其中耕地168.97万亩。共辖19个乡镇,215个行政村,2008个自然村,10.9万个农户,总人口5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4万人。2010年全县农牧业总产值9.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00 元。

(一)草原资源情况。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草地197.84万亩,其中天然草场176.77万亩,人工草地76.45万亩。天然草

原占总土地面积的33.7%,主要分布在以茹河、蒲河、洪河、交口河四大区域,这些区域是我县传统畜牧业的主要生产基地,也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防风固沙的重要生态屏障。由于近年来气候干旱等因素影响,全县90%以上的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

(二)人工种草及草产业发展情况。2010年底全县人工种草面积达到76.45万亩,其中多年生苜蓿留存面积73万亩,一年生牧草3.45万亩。多年生牧草以紫花苜蓿为主,一年生牧草以禾草等为主。但草产业发展比较滞后,产业化发展不足。

(三)牛羊养殖情况。牛、羊是我县养殖的主要畜种。到2010年底,全县牛存栏10.03万头,其中能繁母牛5万头,羊存栏20.82万只,其中能繁绵羊3.2万只,能繁山羊6.17万只。

二、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发展战略,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草原畜牧业生产水平,稳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牧业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必须围绕“一个中心”,做到“三个到位”,坚持“四项原则”,做到“五个公开”。“一个中心”即:集体草原划分承包到户。“三个到位”即:依法明确草原所有权,将草原划分承包到户,落实草原经营管理权,保障承包经营者合

法收益权落实到位;草原补贴资金落实到户,严格补贴发放标准,理顺补贴程序,规范补助资金运行,保障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到位;明确经营责任主体,确保草原用途不变、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保护草原生态,保障草畜平衡机制落实到位。“四项原则”即:坚持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依法承包、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五个公开”即:做到政策、办法、程序、内容、结果五公开。

2.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封顶保底,注重公平;明确责任,稳步推进。

3.主要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减轻草原放牧压力,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扩大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抓紧完成落实补奖政策的基础工作

1.加快基本草原划定。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将辖区内的天然草原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并对基本草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基本草原用途不改变、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基本草原划定后,县政府将设立标志,明

确界限,并发布公告,县农牧部门对划定的基本草原实行统一登记建档。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必须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2.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国家要求草原禁牧补助按已承包到户的草原面积发放。要坚持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承包到户,对承包草原要进行四至界限确认、勾绘图斑、面积核准、草原等级划分和适宜载畜量核定,县、乡、村要有草原承包登记汇总表,要进行界线、面积公示,签订草原承包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并核发由省农牧厅统一定制、县政府印制签章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草原承包工作于2011年9月底完成。

3.加强草原基础数据核实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落实补奖政策的要求,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县、乡确定专人,扎实做好牧户基本情况,草原承包、禁牧、人工种草面积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实现中央、省、市三级联网,电子化管理,为落实补奖政策打好基础。

(二)实施禁牧补助

1.划定禁牧区域。按照国家“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全县对退化严重的天然草原实行禁牧,共落实禁牧面积176.77万亩。要按照县上核定的禁牧面积为基础,以乡镇或村组为基本单元,确定禁牧区域,核定禁牧面积,并将禁牧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户,明确禁牧要求,层层签订禁牧管护责任书,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2.兑付禁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规定,对全县176.77万亩的禁牧草原,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对实施禁牧的农户给予补助。5年为一个禁牧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管理。省上通过对各地草原载畜能力、生态贡献、收入构成、草原面积、人口数量、政策效应和社会和谐稳定等因素,通过科学测算,确定我县的禁牧补助标准为:黄土高原区2.95元/亩。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三)实施牧草良种补贴 1.人工种草面积

2010年,我县人工种草面积76.45万亩,其中,多年生牧草面积73万亩,一年生牧草面积3.45万亩。

2.合理兑现和使用牧草良种补贴资金

按照《甘肃省落实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全省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以给农户直补和统筹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实施。对约占65%的种植多年生优质豆科牧草并处在旺长期的种草面积,要将面积确认落实到乡、村、户,依据实际种草面积,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通”的方式,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对其余35%的当年生牧草、品种混杂落后及需要更新的苜蓿面积,采取项目管理形式,项目具体由省上管理,县上按照省上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

(四)实施山羊良种补贴和畜牧良种补贴。按照国家对山羊良种补贴的规定和省上的要求,省上集中统筹使用补贴资金,采取项目管理,项目具体由省上统一组织实施。

四、2011年工作进度

2011年1月—2011年6月:宣传补奖政策,组建工作机构,开展前期调研,核定基本数据,编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2011年6月—2011年9月: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划定草原禁牧区域,落实草原禁牧措施。

2011年9月—2011年11月:检查补奖政策落实工作,通过核查、登记、上册公示,向农户兑付补奖资金。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完成资料汇总建档与电子化管理,对补奖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申请省、市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和验收。

五、资金概算

(一)禁牧补助521.4715万元;

(二)人工种草补助496.925万元; 资金总额1018.3965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要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实质,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时限,进行专题部署安排。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建立技术指导小组,分村到组抓工作落实,确保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入户宣讲、政策明白纸、举办重大宣传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精神,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的各项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借鉴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草原承包工作,主动承担草原承包经营责任,自觉履行承包义务,促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落实。

(三)健全配套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全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程序以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情况,制定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管理办法;根据《草原法》,对草原生态极度恶化、草原生态极其脆弱的草地实行禁牧,确定禁牧适用区域、时间、技术要求等,制定详实具有操作性的草原植物管理办法,对违反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要依法查处追究;建立健全禁牧制度的落实、草畜平衡指标监测、补助资金管理、落实监督管理到位、后续产业培

育等多方面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顺利实施;制定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公示制度,对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等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图、表、卡、册、证,做到详实准确、群众满意。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督查机制,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县上成立的19个工作组要加强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对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度慢、质量差、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背政策原则,现失民主公平,造成乱承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进行追究问责;对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违规使用操作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办公室要强化工作指导,综合协调服务,做好政策咨询,及时沟通信息,不断总结完善,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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