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口才演讲稿

2020-03-01 19:27: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一下我很感兴趣的一个话题。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获通过,规定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真的能想法律规定那样?真的能够顺利施行吗?

有人认为,常回家看看入法有利于社会道德的重构。但是道德并不是靠法律来重构的,而是本来就存在的啊。我们接受多年道德教育,但是,仍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今,是社会的残酷现实导致我们无法回家,而不是道德教育的问题。

而我认为“常回家看看不应该入法”,理由有以下三点: 1.常回家看看入法难以界定和执法。 如今,“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但是这条法律应该怎样执行呢?首先,“常”指的是一周一次,还是一月一次呢?在洛阳,市民林远问:“如果一周一次,那是不是说全国很多在外打工的孩子都违法了?” 其次,“看看”指的是带水果,带钱,还是回来看一眼就走呢?对于一些在外地工作无法经常回家的人,要如何规定他们回家的次数以及关心父母的方式呢?这些都是没有明确规定出来的问题,但是急迫需要改进的问题啊!

2.常回家看看入法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更成为一种束缚。

常回家看看既是父母的心愿,也是儿女的心愿。其入法本意是为老人们着想的,但我们并非不想常回家而是无法常回家。当今社会大多数不回家的人都远在异乡打工拼搏。这些人大多是因为没有时间、或金钱有限等种种现实因素,而无法常回家看看。然而常常回家看看入法,硬性规定这些远在他乡的人必须回家,却无法出台相关政策或福利为这些人创造回家的条件。这样的法律怎不令人寒心呀?

3.法律不是万能的,常回家看看更应靠道德观念的提升。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而道德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更多的是靠个人素质形成的。即使法律再健全,也无法对孝道进行约束。也就是说,只有当人已经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此时已经失去了孝道所提倡爱父母,敬父母的意义。所以对于常回家看看这种问题更应该靠道德观念的提升而非法律的强制。

“常回家看看不应该入法”,更多的是靠道德教育来改变的,而政府在这方面可以提供更多的帮助,例如假期车票的优惠政策,决定买票难买不到票的问题,举办亲情热线活动,让在外打工的人也可听到家庭的温暖,等等。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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