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

2020-03-02 10:06: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模拟法庭

一、教育目的:

通过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了解法庭中的各项程序和各种角色的特点,使学生能够在情境中实践、体验和探究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准备工作:

1、向同学大致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让学生在课前收集和本案有关的一些资料,初步掌握和本案有关的一些内容。

2、向同学大致介绍法庭审判的流程。布置同学在课前查阅关于法庭审判较为详细的内容。

3、根据模拟法庭开庭的需要,号召并由同学自荐或他荐扮演以下角色: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两名,书记员一名;公诉人一名,被告一名;辩护律师一名;庭警两名,证人六名。(争取班级二分之一的同学参与的活动中来)。

4、制做席卡,包括审判长席一个,审判员席两个,书记员席一个;原告席一个,公诉人席一个,被告席一个;辩护律师席一个。

三、教育设想:

将实践与课堂学习结合起来,真正使法律知识深入学生实际生活,让他们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并进一步让他们的言行在家庭中产生作用,进而去影响社会。

同时,可以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阅读和探讨一些法律知识,观看一些法律类节目,关注身边的法律事件。使教学不仅仅是一种“告诉”,而是学生在情境中主动地实践、体验和探究。

四、会场布置:

1、用美术字在黑板上写上:模拟法庭

2、将教室布置成法庭的形式:设有审判长席一位,审判员席两位,书记员席一位;公诉人席一位,被告席一位;辩护律师席一位,证人席一位;观众席若干。

五、活动程序:

(一) 教师导入(杨艳红)

同学们,下午好,今天我们的班会课将组织一次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里面所有的角色包括审判长、律师、原告、被告等等都是由我们同学自己扮演的,目的是让同学们了解法庭中的各项程序和各种角色的特点,让同学们在实际情境中实践、体验和探究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宣布模拟法庭的程序

法庭审判大体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三)模拟法庭开始:

1、开庭阶段

(1)书记员(濮一伟):

①查对公诉人(郑久延)、当事人(钟小杰)、证人(王辰晟、金文超、郑辰)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②向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宣读法庭规则:

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进入法庭必须关闭手提电话机及传呼机;

5、不得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罚款、拘留。

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重要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审判长(孔晋)

①宣布开庭

②传唤当事人到庭(庭警:李泰霖、江昊俊),查明当事人的姓名(钟小杰)杨博、年龄

19、民族汉、籍贯四川省南部县、出生地四川省南部县、文化程度高中、职业学生、住址四川省南部县某乡某村某号,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6月22日。

(3)审判长公布案件来源、起诉案由。2003年6月5日下午,南充市公安局在对考场进行例行保密检查时,发现存放在南部县教育局保密室内的高考试卷被盗。案发后,四川省公安厅负责人立即率领专家组赶赴南充指挥案件侦破。经过公安民警周密侦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四川省南部县检查院认为被告人杨博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获取属于国家绝密级的高考试卷,其行为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属情节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4)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孔晋、叶钦达、於韬)、书记员(濮一伟)、公诉人(郑久延)、辩护人(陆自清)、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钟小杰)、辩护人(陆自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①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

②当事人、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当事人和辩护人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检,经审判长允可,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对案件事实和有关证据发表意见,并同对方互相辩论;

③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等。

(5)审判长(孔晋)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果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依照刑诉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处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及复议决定,由审判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要时,也可以由院长到庭宣布。

2、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郑久延):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川南检刑诉字第008号

被告人杨博,男,1984年7月5日生,(文化程度)高中,汉族,住四川省南部

县某乡某村某号,(职业)学生。2003年6月7日被收审,2003年6月20日逮捕。

上述被告人因盗窃2003年高考试卷一案,由四川省南部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其罪行如下: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作案工具等证明在卷。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已构成犯罪。本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爱侵犯,故对被告人杨博依法提起公诉。请根据被告人罪责,态度予以惩处。

此致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袁若石

2003年6月22日

(章)

附:

1、被告人杨博现押四川省南部县橘子山看守所;

2、案卷4册;

3、作案工具:起子。

(2)被告人(钟小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我叫杨博,是南部县某中学高三学生。为在今年高考中取得好成绩,产生盗窃高考试卷之念。经两次踩点后,6月5日凌晨,准备潜入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但在没进去就在楼道口捡到《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理科数学、综合卷。当日下午1点钟,我得知有关部门发现高考试卷被盗的情况后,迅速回到学校寝室,从箱中拿出所盗高考试卷看了文科语文作文题、数学题二道后,便将试卷销毁,同时购买了强力胶水涂于手指上模糊指纹。

(3)双方陈述后,由公诉人(郑久延)讯问被告人(钟小杰):为什么会产生盗窃的念头呢?

(4)辩护人(陆自清)经审判长(孔晋)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试卷是捡的?哪里捡的?

(5)最后,审判人员(叶钦达、於韬)根据需要可以讯问被告人(钟小杰)。 证人出庭作证时,审判人员(叶钦达、於韬)应当核实其身份,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6)公诉人(郑久延)提出的一号人证(王辰晟)并开始询问,首先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门卫),然后让证人就其了解的案情作充分的陈述(看见身影),最后再根据需要向他提问;公诉人询问后,被告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可向控方证人发问:问王辰晟的精神状况和案发当日是否喝过酒。

公诉人提出二号人证(金文超,钟小杰高中班主任),证人指出钟小杰在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一直处于中下水平,同时他父母对他管教十分严厉,曾几次因当事人成绩不理想打骂过钟小杰。

(7)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陆自清)提出的证人(郑辰,钟小杰的同学),法庭同意到庭后,应先由被告人、辩护人进行询问,然后,经审判长许可再由公诉人询问。

(8)对于控辩双方提出的证人在出庭作证和接受询问过程中,审判人员(叶钦达、於韬)根据查明事实的需要,可以随时提问,不受控辩双方询问的限制,控辩双方对证人询问或发问的内容如与案件事实无关或者询问、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人员应当加以制止,对于鉴定人的询问,可参照对证人的询问进行。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9)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郑久延)、辩护人(陆自清)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强力胶水;指纹鉴定书;当事人学习成绩表),让当事人(钟小杰)辨认。双方出示的物证,都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辨认和作出明确回答并记录在案。

3、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就案件事实、有关证据和法律的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论证,互相辩驳。

第一轮辩论首先由公诉人(郑久延)发言,通常是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辩护人(陆自清)发表辩护词。

第二轮、第三轮及以后的辩论则主要围绕争议的焦点:门卫王辰晟的精神状况和在喝酒情况下的辨别力进行。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孔晋)对于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或者互相指责的发言应当制止。待控辩双方都已充分陈述各自的意见后,审判长(孔晋)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4、被告人最后陈述

(1)审判长(孔晋)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后,立即宣布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钟小杰)最后陈述:我叫杨博,是南部县某中学高三学生,平时学习压力非常地大,爸妈要求十分严格。为在今年高考中取得好成绩,产生盗窃高考试卷之念。经两次踩点后,6月5日凌晨,携带作案工具,潜入县教育局办公大楼,切断报警装置电源,强行进入保密室内,撬开铁皮柜,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理科数学、综合档案袋中抽出试卷后逃离现场。当日下午1点钟,我得知有关部门发现高考试卷被盗的情况后,迅速回到学校寝室,从箱中拿出所盗高考试卷看了文科语文作文题、数学题二道后,便将试卷及作案工具悉数销毁,同时购买了强力胶水涂于手指上模糊指纹。

(2)被告人(钟小杰)最后陈述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

休庭期间,诉讼参与人退到庭外。由老师引导同学们讨论以下话题:虽然学习压力巨大,平时的努力没得大好的成绩,父母学校的严格要求等等不能不说是钟小杰走上犯罪道路的导火线,但是同学考虑一下我们同样作为也非常大学习压力的高中学生,我们为取得好成绩会采取跟钟小杰同学一样的过激行为而走上犯罪道路吗?同学们曾经有过这种想法吗?面对巨大的学习压力特别是在全国理科班这样的竞争压力下为了取得好的学习成绩,同学们会采取什么样的渠道来达到自己的学习目的呢?(五分钟)

引起讨论,适时总结: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选取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5、评议和宣判阶段

评议是在审判长主持下秘密进行的,评议时如果有意见分歧,应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

评议结束后,审判长(孔晋)即可当庭宣判:被告人杨博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获取属于国家绝密级的《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6份,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即“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但考虑其作案动机是因为平时来自学校父母的压力,属于高压力下的激情犯罪,酌情从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四)教师归纳小结:

先对模拟法庭进行过程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然后提出希望。

希望通过今天的班会课,能够提高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作一名讲法、守法的上海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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