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活动方案

2020-03-01 21:34: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5年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活动方案

清明节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祭奠先人是中华民族悠久的优良传统。今年是新中国成立**周年,在清明期间深入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缅怀为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牺牲的革命先烈,对于引导全县人民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凝聚建设\"五大石柱\"的强大合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办石柱县清明祭奠革命先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县烈士陵园

三、活动议程

祭奠仪式由吴立培同志主持。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盛娅农、冉茂忠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2名机关干部代表全县干部,2名中学生代表各界群众,向烈士陵园烈士敬献花圈;

3、默哀(1分钟);

4、盛娅农同志讲话(5分钟);

5、向烈士墓三鞠躬;

6、全体人员绕烈士墓一周(逆时针方向)后离场。

四、参加人员(约380人)

(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同志,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政委,约40人(请县委办组织);

(二)县人武部、消防中队、武警中队官兵各10人(请县双拥办组织);

(三)军烈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代表10人(请县民政局组织);

(四)其他各界代表:机关干部100人、法院干警30人,检察院干警20人,公安干警50人、学生100人(分别由县直机关工委、县委政法委、县教委组织)。

参加人员,有制服者必须统一着装,其余人员着正装。

参加人员8:45前必须到场,按指定站位就位。

五、活动组织

(一)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县级有关部门分别负责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并指定1名领导负责协调工作;

(二)成立石柱县清明祭奠革命先烈活动领导小组,由吴立培同志任组长。下设3个工作小组。

1、会务秘书组。①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整个纪念活动方案拟定、活动统筹、指挥和现场引导工作;②县委办公室负责盛娅农同志的讲话稿和吴立培同志主持词的起草工作。

2、场地组。①县民政局负责活动场地布置,准备好音响、横幅标语,准备好3个花圈;②县委办公室安排队伍站立位置(示意图)。

3、宣传组。请县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好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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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仪式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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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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