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未婚子女购房资格

2020-03-02 05:36: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成年未婚子女购房资格

2月27日,上海市房管局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其中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与之前被指“松绑”的政策不同,这次的微调似乎将限购令进一步收紧。上海的楼市调控难道将再一次升级?

在父母房产证上有名成年子女不能再买房

2011年1月31日,《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也就是说,所有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将不再具备购房资格。

而上月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则将本市的住房限购对象进一步细化。新通知中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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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知又一次明确了“本市户籍居民”的概念,使人们不由自主地联想到通知发布前不久才闹得沸沸扬扬的“居住证满三年可买二套房”的政策松绑**。上月,上海市房管局曾表示,楼市限购政策制定之初已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概念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及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

因此,自去年初实施限购后,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的居民家庭,和本市户籍居民一样,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虽然上海市房管局强调政策并没有改变,但由于此前业内及购房者普遍认为,所谓“上海户籍居民”就是指拥有上海户口的居民,因此官方的明确表态,无疑变相扩大了二套房的购房资格范围。

这一“旧政新解”也被指变相为楼市松绑。新通知再次定义的“本市户籍居民”概念,也从官方层面上宣告了松绑政策无疾而终。

而有关“上海户籍成年未婚子女不得新购房”的规定更是一剂“猛药”。按照新通知的规定,如果成年子女已在父母的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即使自己需要结婚也无法买新房。这无疑使“房票”的发放范围进一步缩小了。

逻辑上矛盾 与限购政策相悖

新通知无疑是政府将继续坚持楼市调控的一个明显信号,但如果对通知本身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新通知在逻辑上有些说不通。

首先,通知称成年子女“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那么按照逻辑反推,成年子女若“无婚姻等需要,或该子女有产权住房”,就无法在本市购房。但“有产权住房”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在产权证有自己的名字,还是指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通知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那么按照惯常的理解,我们只能将在产权证上有名字的所有对象都算作拥有产权住房。

在上海,通常父母在购房时都会主动将子女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但这个出于爱意的行为现在看来反倒“弄巧成拙”了:从社会惯例上来说,子女成年后即使不结婚也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住宅,这是货真价实的“刚需”;但根据新通知的规定,这部分已成年但没结婚的子女却无法获得购房资格。而“因婚姻等需要”这一点也颇值得探讨。在房价高企的时候,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而选择暂缓结婚。以后,或许有许多人会为了争取一个“房票”名额而仓促结婚。

更重要的一点是,新通知和以往的限购政策是相互矛盾的。2011年1月的限购令中明确指出,只要是上海本地户籍居民,且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没有住房,都具备购买新房的资格。但新的规定则与之冲突,将“成年未婚子女”这个特有人群从所有上海本地居民中剥离出来,取消了这部分人群的购房资格。今后很可能出现一种很极端的情况: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父母自身还可以购买二套房,而从实际上讲并没有自己住房的成年未婚子女反而无法购房。新规定的初衷应该不是鼓励符合条件的父母纷纷去买二套房,再将新房“出租”或者“赠与”自己的子女,但如果根据新规定严格执行限购政策,今后这种情况可能将很常见。此外,调控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刚需,打击投资性购房需求。但新规定使家庭的第二套住房也成为了限购的对象。

对于新规定的这些疑问,官方目前还没有出具书面材料进行解答。本报提出这些问题,也是希望官方在出具这种影响范围广、程度深的文件时,尽量用词准确,使文件的精神能尽量清晰,而不需要各方勉强进行解读。各房产交易中心暂无表态

在眼下楼市刚需集中爆发之际,限购新规的出炉自然引起了重大关注。对此,记者曾联系了上海市浦东、嘉定、宝山、青浦、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其中仅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称,“如果子女与父母共有一套住房,且子女名下没有住房,子女是单身,就不能再购置一套住房,而父母可再购置一套住房;婚后在配偶无住房的情况下,可再购置一套住房。”而浦东、嘉定、青浦、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均表示,子女与父母亲共有一套住房,子女单身还可再买一套。同样,婚后如果配偶名下有房子,也不能再购置一套住房。

记者也曾试图和宝山、嘉定、虹口、浦东等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取得联系。宝山区交易中心无人接听电话,其他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么没有应答,要么没有就新规定给出明确的答复。某区一位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向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并称“市里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就将按规定执行”。

虽然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大多不愿首先表态,但从现在的情况看来,各区对新规定的执行力度还是各不相同的。现在距离新规定的下发已经有近一周的时间,各区房产交易中心似乎依然没有“统一口径”,也没有针对新规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而这种官方引导本应拨开弥漫在楼市的重重浓雾。

但无论新规定将走向何方,它传达的调控紧缩的含义却是有目共睹的。记者也将继续就新规进行深入采访,力图找到最佳的解读和应对新规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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