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建××道观项目协

2020-03-02 17:48: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重建杞县瓦岗大唐皇封寺院大云寺项目

协 议 书

甲方:杞县宗店乡人民政府

乙方:河南省大唐皇封寺院大云寺建设和管理协会

为了发展旅游产业,弘扬佛教文化,满足游客和信教群众的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重建杞县瓦岗大唐皇封寺院大云寺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杞县瓦岗大唐皇封寺院大云寺项目的立项、规模和土地使用

该项目甲方指定河南省大唐皇封寺院大云寺建设和管理协会全权办理项目立项、审批等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双方认定的规划、设计图纸进行。该项目预计3年完成全部建设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以上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预计2年。根据需要,按照规划,通过新农村建设整合原寺院范围内的土地,归庙宇负责人使用管理50年。建完“一门、二楼、三殿、一樽像”(一门是山门及献亭,二楼是钟楼、鼓楼及厢房,三殿是金刚殿(过殿)、天王殿(弥勒佛殿)、大雄宝殿,一樽像是观世音站身巨像),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2年预计投资3000万元,建成主体大殿和山门。二期工程预计1年,投资预计3000万元以上人民币,建成钟楼、鼓楼及厢房,金刚殿(过殿)、天王殿(弥勒佛殿)、千佛阁和藏经阁。大雄宝殿东侧绘《五戒本生》壁画(即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饮酒)及篆塑佛教法像群体。整修镇寺宝塔----大云寺塔。该项目建设完成全部项目后,将为发展旅游产业,弘扬佛教文化,满足游客和信教群众的需求,福泽千秋万代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资金来源

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乙方筹集解决,但甲方也要协调当地县宗教局等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家和信教群众,本着自愿捐赠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施工管理

该项目建设由乙方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甲方派工程监理进行监工,监理工资由甲方负责。

四、寺院权属和收益使用原则

寺院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归甲方,县宗教局代管。寺院收入归乙方使用,但资金要全部用于寺院的扩建、修缮、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困难群众的解救等利国利民利教的项目上。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庙宇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指派专人协调相关事务。该寺院建设项目免收一切税费,涉及上级收费由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免收。如果协调不能全部免收的,缴纳款项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担。办理产权手续时免收一切税费。

2、有权对不按标准施工企业进行停工后商议。

3、有权对寺院的安全、防火和各项活动进行依法监管。

4、有权对寺院的收入使用进行监管。

5、有义务帮助收集寺院的史志、典故、民间传说等资料,协助搞好寺院史建设。

6、对寺院的收入和管理,免收一切税费。

7、对乙方选派的寺院负责人,甲方指定专人协调县宗教局履行任职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50年使用管理期限内,要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确保不出大的安全事故。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宗教活动。

3、对于寺院的收入,按照双方议定的使用原则,有权自主支配。

4、有权提出扩建意见,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对寺院建设的质量、安全负责。

6、对寺院的管理,乙方有权选派人员负责。

7、对寺院的管理使用权,乙方有权传承。

8、对寺院规划区域,有权建设使用佛教用品商店等旅游设施,产权归投资者所有。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寺院规划图,内容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县宗教局各执一份。

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杞县宗店乡人民政府(印章)

乙方:河南省大唐皇封寺院大云寺建设和管理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重建××道观项目协议书

重建道观项目签约仪式致辞

孝道观

十大道观

甘孜县寺庙道观

中国十大道观

灾后重建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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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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