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020-03-02 19:22: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红塔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第四期 (总第九期)

红塔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红塔区出台新农村建设及“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最新部署和《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8]11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云财农改[2008]8号)、《关于上报备选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的通知》(云农办发【2009】6号)、《玉溪市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村和重点建设村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平台,整合有关支农资金,将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新农村建设资金捆绑使用,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果。结合红塔区实际,对新农村建设(含省市区各级的典型示范村、重点村、试点村)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奖补范围、资金安排、项目完善管理等,确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一、奖补范围 在现阶段,要把有限的财力集中在农民群众最急需、最利于建设和管理的村内公益事业,如自然村的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洁等,让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早见效。我区将村级公益事业分为七类:

(一)村内道路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道路、给排水管(道)的修建;

(二)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主要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修建、主管道的铺设;

(三)亮化工程,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建设;

(四)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集中堆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五)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六)村组集体公房、老年活动中心和党员活动室等的建设;

(七)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的村级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项目可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二、财政奖补资金安排。对于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定程序和政策的项目给予奖补,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具体是:

1.坝区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村内户外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及绿化亮化工程按玉红财综【2008】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区级财政奖补60%,乡镇村组承担40%,其中:村民筹资筹劳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组织执行,村组集体投入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安排,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企业赞助等形成共同投入,乡镇(街道)财政投入不得低于奖补项目总投资的20%;公房、客堂项目建设,区级财政奖补40%,乡镇村组自筹60%,其中,乡镇财政补助不低于20%。

2.山区、半山区建设项目资金安排:(1)村级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区级以上财政奖补70%,乡镇财政奖补20%,村组自筹10%。(2)绿化亮化工程沿用玉红财综【2008】276号文件所规定办法。(3)公房、客堂项目建设,区财政奖补60%,乡镇承担20%,村组自筹20%。

3.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农民筹资不超过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其余差额由社会捐资,筹工筹劳方式补足。

4.新农村建设项目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避免资金重复投资。

5.对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积极性较高的村组且拉动社会资金数额较大,在当年内新批建设完工的项目,组织程序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可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对山区、半山区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的倾斜,

一、二类区级以上财政奖补70%、

三、六类区级以上财政奖补60%。

三、完善管理

(一)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机制。新农村建设及“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的筹资筹劳,要严格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表决,正确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新农村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新农村及“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申请、招投标材料、工程施工资料、工程管理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预结算及审计资料等相关原始材料要一式三份,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政府和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村各留存一份,实行档案化管理;三是建立全程监督检查制度。乡镇政府要对村申建项目进行事前可行性研究;区乡财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农村建设及“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健全项目移交后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一是明晰项目产

权,确定管护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新农村建设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要加强管理,逐步完善管理办法,并有专人负责,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二是建立管护组织,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农村公益设施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和健全农村公益设施工程建成后管护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层层制定和落实农村公益设施项目建后管护切实可行的制度、办法、规章和细则,并分门别类制定出各类工程管护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组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奖惩分明。三是强化管护宣传,营造管好用好农村公益设施的良好氛围。为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甚至“只建不管”的现象,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强化管护宣传,营造管好用好农村公益设施的良好氛围。从强化管护宣传入手,充分利用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做好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宣传,增强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形成“爱工程、管工程、护工程”的共识。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议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查报告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查报告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滑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陇西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查报告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制度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总结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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