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违”考核管理办法

2020-03-04 00:25: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80、安全生产“三违”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三违”行为的辩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一)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1.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二)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三)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四)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五)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综合部、办公室联合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综合管理部和工会利用各种煤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七)综合管理部、工会等积极组织开展 “安康杯”活动,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八)各单位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三、“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

各单位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现场考核办法》中的条款进行处罚。

(一)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考核责任部门1-3分,对部门负责人考核5-7分。

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过30吨以上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检修无安全技术方案的或安全技术方案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备检维修安全技术方案不执行。

5.试压、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发放不执行操作规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9.装卸、施工作业不与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1.危险作业区作业不使用安全工具、不佩带防护用品。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13.未按外协施工安全许可进行资质审核或资质不全便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作业。

(二)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考核责任部门0.5-2分,对部门负责人考核1-5分。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安全帽不系护带,现场装卸、试压、维修作业和安全监护人员不穿劳保鞋。 3.操作砂轮机不戴护目镜,在转动的部件附近戴手套进行维修、润滑、涂抹等作业或直接用手接触转动、滑动的物件和绳索。

4.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危险场所吸烟或将烟头扔在这些位置。 5.在岗位期间,工装穿着不规范。

6.转动和滑动设备和设施的操作人员留长发不戴工作帽。

7.高压作业未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高压管线周围站人,高压管线未泻压完毕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8.下水管道内施工完不及时盖好井盖或破坏这些设施的行为。 9.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10.高处作业时,工具无保险绳。

11.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12.野蛮搬运危险品,使用化工物资随意掂衬物品,随意排放、丢弃化学危险品及包装物。

13.未经审批在宿舍、岗位值班室使用电炉,人离开房间不关闭电器电源的。 14.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 15.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 16.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 17.单独一人从事电气检修工作,无人监护。

18.氧气瓶、乙炔瓶相互间的距离不够5米或距明火不够10米,周围摆放杂物,安全标识和安全附件不全、消防灭火器材未配备。

19.电焊机焊把线用铝芯线代替铜芯线、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

21.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22.作业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21.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22.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23.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24.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25.超速行驶。 26.乘车不系安全带。

27.逆向行驶,转弯不提前打转向灯、不减速。 28.驾驶车辆和操作其它设备时吸烟、使用手机。 29.车辆行驶时向窗外抛洒杂物。 30.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等物质。 31.厂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32.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33.特种设备作业时在起吊、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34.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35.驾驶厂商的机动车辆。

(三)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考核责任部门0.5分,对部门负责人考核2分。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四)发现以下言语和思想,对部门负责人考核1分。 1.散布事故不可避免论。

2.出现违章说“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事”或表达相近的意思。 3.对确认的违章事故不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找有关管理检查人员论理。 4.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参加培训教育不认真,对上级规定和文件精神说“不知道”等。

四、各级管理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罚。

五、安全环保部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对“三违”现象,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需要考核的安全环保部在月度考核时兑现。

六、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待岗学习,由责任单位重新考核后上岗。

八、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由责任单位对其责任人停工待岗学习。

九、各单位累计3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公司评先评优。

十、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一、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十二、本办法中考核于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不一致的按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解释权安全环保部。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三违”查处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安全三违

9.1.1反三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反三违

三违管理办法(已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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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违”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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