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

2020-03-03 17:40: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3月27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指出了我局在4个方面存在的38个主要问题。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力标本兼治。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雄桥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雷厉风行,压实责任,立行立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整改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紧锣密鼓,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巡察组指出的38个问题,有29个已完成整改,还有9个正在推进中;我局提出的170项整改措施,已完成落实151项,还有19项正在推进中。现将我局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市财政局党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和有力举措,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从局党组自身做起,动员部署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3月29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巡察整改措施。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6次局党组会议,研究谋划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多次强调,巡察反馈意见严肃指出了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深刻中肯、一针见血,局党组完全接受,全面整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支部高度重视,按照局党组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层层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全员行动,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剖析原因,查找不足,深入学习,扎实推进整改。

(二)深刻剖析原因,理清整改思路。

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4月9日,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陈雄桥同志带领局党组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局党组专门针对全市非经营性物业出租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管理环节、监督检查等各个方面剖析问题根源,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5月10日,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局党组召开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整改工作,陈雄桥同志再次带领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局党组进一步明确了巡察整改的思路。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将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3月30日,迅即成立了陈雄桥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并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改过程中的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指定了专人负责相关整改工作。

(四)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任务分工。

市财政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认真研究整改措施。4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陈雄桥同志多次召集有关负责同志,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4月17日印发了《中共广州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8个问题提出了170项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五)狠抓执行落实,促进标本兼治。

市财政局党组多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作出部署。4月8日,陈雄桥同志在全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会议上集体约谈各区财政局局长,针对全市财政资金监管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4月10日,陈雄桥同志在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讲价钱、不留空档。4月18日,陈雄桥同志,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春同志,副巡视员连富生同志带队,实地考察出租及闲置物业管理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4月24日,召开了局党建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晓初同志和副巡视员彭建湘同志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4月27日,巡视员朱建华同志召开处室及局属单位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整改集体约谈会,进一步部署巡察整改工作。4月28日,陈雄桥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切实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倒排时间表。期间,陈雄桥同志还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逐项细化并落实整改,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全程跟踪,逐项核实,逐项销号。全局上下对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共修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32项,不断扩大巡察成果运用,堵塞管理漏洞,形成以制度解决问题、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进财政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服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市财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有序、有力开展整改工作。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市本级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对新一轮市内扶贫开发资金安排、使用及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认真剖析市内扶贫资金存在使用违规、日常监督职责不到位的原因,联合市扶贫办印发《关于广州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的后续管理。 (2)4月27日,组织各区召开2018年扶贫涉农资金监管会议,会上,扶贫项目多、资金量大的白云、从化、增城区进行了专题汇报,对其近年审计检查发现扶贫资金大额使用现金支出、超范围使用资金、工程项目无竣工验收和预结算评审,造成预算夸大、支出不实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

(3)建立涉农转移支付预算执行通报机制,通报农林水部门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6月20日,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达44.6%,较去年同期增长19.52%。

(4)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暨“四风云治理”工作方案》,将我局“四风云治理”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清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印发了《广州市巩固扶贫成果深入推进北部地区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管理市区职责分工,严格实行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实行定期报送机制,要求相关单位从6月份开始每季度报送一次情况,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资金使用跟踪管理。

(6)部署开展对口扶贫(帮扶)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于2018年1月起,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协作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2013年至2017年省内对口扶贫(帮扶)资金(含工作队经费)自查工作,目前自查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检查。 (7)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所有预算部门和单位(含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对包括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在内的市直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

(8)加强检查监督,针对2013年至2015年扶贫“双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2016年进行了专项检查,先后召开3次现场检查整改会议,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9)就此问题,局党组已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印发《广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行动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

(2)4月8日,陈雄桥同志约谈各区财政局局长,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为切实规范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各单位国有资产和公房(非住宅)违规出租出借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各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整改,该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

(4)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推进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预计于10月31日前完成。

(5)认真核查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收到53个单位相关整改资料,下一步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6)加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建设工作,已明确系统建设需求,办公用房管理模块已上线运行,逐步实现资产系统与一体化系统数据对接,探索运用大数据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

(7)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工作。

(8)就此问题,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全市银行账户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月8日,陈雄桥同志集体约谈各区财政局局长,要求各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风险防控和街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对街、镇银行账户管理的监管责任。

(2)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制定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履行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程序,加强对区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存放中的违规问题,切实加强区级、街镇银行账户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清理规范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纠正不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行为,加强和规范对区级、街镇银行账户开设审批及使用监管,督促街镇对原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对超出范围开立的银行账户坚决予以撤并,严禁违规开立,严禁超范围超用途使用。

(3)4月19日,巡视员段彩英同志率队赴白云区太和镇实地督导检查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重申了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要求。 (4)督促各区、街镇开展银行账户和资金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镇街银行账户管理。白云区财政局印发了《白云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清理和规范镇街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镇街银行账户管理。黄埔区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开展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工作。

4.关于全市公务卡结算制度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月8日,陈雄桥同志集体约谈各区财政局长,要求各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2)印发《关于再次重申落实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推进镇级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和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3)通报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广州市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情况,要求各区切实加强对本级单位和街镇级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监管和督导工作,督促街镇级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4)开展市本级预算单位和各区公务卡制度改革自查工作,掌握市本级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现金使用情况和公务卡使用情况、各区本级和街镇级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5)积极开展公务卡改革检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区级单位开立公务卡数量同比增长59.49%。

5.关于全市预算绩效评价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由陈雄桥同志带队,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调研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思路措施。

(2)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开展绩效管理,布置本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3)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培训。4月24日,举办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培训班,组织市直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进行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举办预算绩效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各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的业务骨干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培训。

(4)将12个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并要求这些部门编制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5)对广州市历年指标库以及财政部的指标体系进行整理汇总,将《广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指标体系模板》挂入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用于辅助预算单位在项目入库和预算编制阶段进行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编制。

(6)加大重大资金绩效评价力度,对17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复核;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外事活动和体育活动等方面资金的绩效评价。

6.关于全市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印发了《广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权责指引》,正在抓紧修订《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意见》和《广州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切实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2)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

(3)下半年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文件标准化建设,会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索项目类别管理新模式,研究制订采购文件标准化模板,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5)结合巡察反馈和日常发现的政府采购问题,于6月22日举办了全市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督促各单位“未巡先改”。

7.关于财政资金闲置沉淀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立行立改,已将相关资金编入预算。

(2)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结转规模,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

(3)举一反三,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了集中清理,梳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文件,向各区重申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指导各区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

8.关于预算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研究制定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预算管理的意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建立与中期财政规划相适应的项目库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预算项目储备。

(2)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四挂钩一通报”预算执行监管机制,提前启动市本级各部门单位支出执行情况通报工作,分别对2018年市本级部门一季度、1—4月支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督促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新增每月向各区政府、各区财政局通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履行预算支出执行的监管和支出主体责任,共同促进全市财政支出进度提高;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库款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市区间转移支付资金调度与库款规模、支出进度挂钩机制;加强市级统筹管理,保持合理的市区库款比例,促进区财政预算执行,防范各级财政风险。

(3)建立了全市支出执行情况预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摸查统计月度支出预计数,按旬监控全市支出执行情况,关键时间节点实行支出情况每日一报,及时发现影响支出执行的重点、难点,做好预测和沟通协调工作。

(4)根据省财厅2018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我市财政支出增幅全省排名第2位,排名靠前。

(二)关于党建基础薄弱,队伍管理抓而不紧方面问题的整改。 9.关于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举办了两期基层党建工作实务及如何当好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目前我局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面对面、点对点指导。 (2)就党支部、党小组设置问题积极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报告,局办公室党支部已成立党小组,加强对财监分局、征管分局、服务中心、支付中心党支部的指导,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3)财监分局、征管分局、服务中心、支付中心党支部已完成换届或增补支委,评审中心已成立了党总支,下属党支部已成立。

(4)印发《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落实“三会一课”要求。

(5)对各党支部工作记录台账、部分党员个人学习笔记本进行了两次检查与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个别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6)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0.关于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党务工作队伍的通知》,要求机关、直属单位各党支部按要求做好党务专、兼职人员配备。

1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2)举办市财政局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组织相关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进行学习,严格发展要求、程序和时间,确保党员质量。

(3)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开展2次各党支部台账的专项检查。 (4)完善党务干部党建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和同级、下级党组织党建业务联系与沟通。

(5)印发《广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

12.关于党员经常性教育重形式、轻效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召开了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大会,对2018年度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进行了布置,并组织开展了党务干部应知应会专项考试。

(2)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通报,并集体约谈了相关党支部书记。5月9日,再次对各党支部台账学习传达巡察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个别党支部当场进行点名批评。

(3)通过微信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项考学活动,我局2017年党员随身微教育学习情况,获得市纪委评定的“双优”单位荣誉称号。

(4)指导督促注协行业党委开展相关整改工作,组织其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其对所属1400多名党员的管理能力。

(5)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6)统一印制了《广州市财政局党员干部学习记录专用本》,适时下发给每名党员干部。

(7)开展了党员微教育学习检查,对学情较差的党支部进行批评督促。 (8)组织开展了党支部党员大会情景模拟展示教学,并现场进行讲评。 13.关于没有建立中心组学习签到制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设置中心组学习笔记本进行记录,落实了中心组学习签到制度,并按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

14.关于党员主动缴纳党费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党总支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和评审中心分管局领导分别对中心党总支负责人进行深入谈心谈话,指出了错误性质及其影响,给予了严肃批评教育。

(2)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加强党费使用管理。

(3)目前全局在职党员全部采用银行手机客户端个人交纳党费,严格标准要求抓好落实。

15.关于有的退休党员“退而不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所涉经济纠纷双方签定了还款协议书,已还清有关款项。 (2)做好退休人员党性教育及管理工作。

(3)向离退休各支部委员通报我局巡察情况,举一反三,密切关注退休党员干部的动向,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落实〈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 (2)把党建工作放在局党组工作的突出位置,今年以来局党组共研究讨论党建工作议题33个,以召开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建述职大会等形式,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3)加强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力度,举办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 (4)严格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依托监督评估系统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跟踪。

17.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不详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已于2016年12月7日起专门设置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与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会议记录本分开,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研究过程情况。

(2)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广州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工作。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议事决策内容实现清单式管理。 18.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4月23日,局党组审议了《广州市财政局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工作程序》,对我局干部选拔工作程序进行规范。

19.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加快解决历史形成的任职回避问题,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整,对我局无法解决的任职回避问题提请市委组织部统筹解决。 (2)建立健全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任职回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任职回避问题日常申报机制,严把“入口关”。

20.关于干部交流轮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交流轮岗有关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机会对事业单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21.关于中层干部配备不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选拔程序和选聘工作,积极为我市财政事业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育人才。

22.关于机构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全市机构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改革工作。

23.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继续加大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学习辅导百问》《填报指南》和《易错易漏清单》等进行学习,做到学习全覆盖。

(2)增强领导干部贯彻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及时编发信息对领导干部作温馨提示。

(3)加强填报指引,开通填报服务热线,做到“先培训后填报”,深入到各支部进行辅导。 (4)落实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有瞒报、漏报行为的领导干部,严格按“两项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三)关于“两个责任”不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方面问题的整改。 2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2)深化“一把手”约谈“一把手”相关工作,压实主体责任。

(3)依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评估系统,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局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三个清单”。

(4)按照《广州市财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制度》,抓早抓小抓常,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5)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共性要求条目化、具体化、数字化,明晰职责任务,加固责任链条。

(6)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党建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战斗力和凝聚力。

25.关于在落实再监督再检查责任上,派驻纪检组对市财政局职能部门履行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职责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召开党支部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党课,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切实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和交办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2)正在对市委第六巡察组交办的和纪检监察组在履行监督职能发现的若干问题线索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向局党组汇报部分核查情况。

(3)4月3日,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给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局直属机关纪委的同志讲解《财政管理发现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制度》,督促落实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职责。

(4)印发《广州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财政检查回访监督工作制度》,向市财政局2017年开展财政检查的被检查单位发函,了解财政检查工作情况。目前,正在抓紧梳理汇总各单位的反馈意见。

26.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定位不准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正在抓紧制定“1+8+X”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

(2)深入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潜在廉政风险,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在抓紧研究完善防控措施。

(3)推动落实“四风云治理”工作机制,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及时组织查处,严格落实问责,现正在整理部分单位涉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线索,根据《财政管理发现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制度》的规定移送有关部门。 (4)加强和规范内部监督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2个支出处室实行内部监督,查堵漏洞,不断优化财政业务管理流程。

(5)财政监督分局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了约谈,下一步将视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27.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具体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改进工作作风。

(2)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局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三个清单”,召开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3)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以案治本”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并对各党支部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通报。

(4)印发了《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责》《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规程(试行)》《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纪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纪委2018年工作计划》《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纪委机关作风建设随访工作方案(试行)》,积极推进直属机关纪委建章立制工作。

(5)强化执纪问责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直属机关纪委委员的教育学习,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7)加强党员随身微教育,切实加强纪律警示教育。

28.关于有的部门存在特权思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与预算单位的衔接、沟通和协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印发《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调整“基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2)4月24日,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布置整改。 (3)印发《中共广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纪委机关作风建设随访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对市直预算单位随访座谈的方式,听取预算单位关于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4)5月3日至7日,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分两组走访了市发改委等6个市直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派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服务单位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5)5月17日,向132个市一级预算单位发出关于征求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建议的函,通过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6)5月21日,在局财政运行情况分析会上,陈雄桥同志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向各处室(单位)通报了机关作风建设随访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

29.关于有的领导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巡察期间已经立行立改,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2)制定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具体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改进工作作风。

30.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使用方式五花八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违规发放的党费予以追回,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和严肃批评教育。

(2)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党费管理使用。

(3)举办了基层党建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 31.关于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增长较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我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均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总支出严格控制在当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范围内。

(2)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的意见》,重申公务卡结算管理、杜绝违规现金结算、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措施。

(3)召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整改集体约谈会,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

32.关于考察学习期间组织游览、公款购买土特产、组织宴请活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原局党委当年已严肃处理考察学习期间组织游览的问题。 (2)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的意见》,重申公务卡结算管理、杜绝违规现金结算、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措施。

(3)召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整改集体约谈会,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

(四)关于内控建设缺失,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33.关于自有物业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月18日,陈雄桥同志和其他局领导,带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实地察看调研闲置物业,研究提出整改方案。

(2)成立局房产物业使用管理整改工作小组,从源头理顺相关物业产权、使用管理关系,创造条件移交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3)制定针对性措施,规范我局房产物业使用管理。 (4)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3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将有关资产列入固定资产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5.关于有的下属单位频繁使用现金进行财务结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广州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实施方案》,对该单位并无强制使用公务卡进行财务结算的要求。

(2)纪检监察组对该单位凭证账册进行检查。 (3)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的意见》,重申公务卡结算管理、杜绝违规现金结算、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措施。

(4)召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整改集体约谈会,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

36.关于为办公大楼各单位“兜底”食堂差额费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定期联络机制,成立大楼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联络组,并召开大楼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大楼膳食管理工作。

(2)5月22日,大楼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了食堂餐饮运营费用分摊管理办法,从2018年1月起停止“兜底”做法,差额金额由大楼各单位共同分摊。

(3)定期召集各单位膳食代表对餐饮承包供应商餐饮服务征求意见和质量检查。

(4)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食堂餐饮服务运营费用。 37.关于超合同范围发放春节慰问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追回有关款项,上交市财政专户。

(2)在委托外包服务的项目上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3)成立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加强问题核查,不断完善内控建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 38.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考试服务没有实施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为严格规范会计考务业务委托行为,已于2016年签订了《会计专业技术考务工作委托协议书》。

(2)印发《广州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进一步清晰明确市、区权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11月5日通过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修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展问题正在研究中,待上级财政部门出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后,将密切跟进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9.关于公务车辆维修及购买保险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目前,我局公务车辆维修及购买保险项目已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在政府协议采购平台进行网上“货比三家”采购。

(2)今后,我局将严格按《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17至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项目有关采购事宜通知》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政府采购机动车保险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工作。

(3)强化内部监督,发挥内控制度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公务车辆维修及购买保险项目政府采购以及其它采购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的常规检查。

(4)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0.关于召开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议没有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已于2017年4月与会议酒店补签了政府采购合同,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1.关于召开部门预算项目评审专家分组会议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已于2017年4月在政府协议采购平台上补充签订带条形码的政府采购合同。

(2)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评审专家会议严格按照会议定点采购手续,在政府协议采购平台上签订带条形码的政府采购合同。

(3)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2.关于采购智能化设备配件填写物品名称错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5月22日,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办公大楼智能化设备管理办法》,加强智能化设备采购管理。

(2)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3.关于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举一反三,确保按要求严格开展物业招投标管理。

(2)对物业管理项目需求进行全面梳理,查摆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3)印发《广州财政大楼物业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审批程序,切实规范物业管理。

44.关于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与大楼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协商,完成了本轮食堂餐饮服务运营对外委托承包经营的公开招标事项。

(2)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管理漏洞,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3)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三、突出以改促建,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

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正在得到坚决、扎实、有序的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标准和实效还有一定差距,有部分整改措施还在继续深入推进。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紧紧围绕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着眼于整改目标和具体举措,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紧盯问题持续用力,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坚持巡察整改不止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将长期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巡察整改定期通报制度,密切跟进整改进度,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于有待市统一部署推进的事项,我局将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请示汇报,严格按照市有关工作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举一反三固本强基,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动力和鞭策,把整改工作和加强财政业务工作相融相促,把巡察成果体现在提升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上,体现在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成效业绩上,着力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范债务风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服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认真实施《广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行动方案》,对“一套制度、一套流程、一套标准、一张网络、一个项目库、一支队伍”的“六个一”科学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升级,着眼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构建具有广州财政特色的工作机制、手段、队伍,促进财政管理工作全面上水平。

(三)抓住契机乘势而上,强化责任使命担当。

此次巡察工作是促进财政工作全面上水平的重要契机,我们要更加深刻认识财政工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建立健全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现代财政支撑体系”这一总体目标,认真抓好财政在“组织收入、支出管理、资源分配、绩效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系统思维,改变过去“收支”思维定势和“重市本级、轻区级”的预算管理观念,培养财政大局观,转变财政管理理念和管理重心,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放开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管,更好地从全市的大局思考问题、把握问题、解决问题,为广州在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当好排头兵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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