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2020-03-03 23:47: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17)、重要设备的安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电梯、扶梯是否有安全使用规定和警告标志;配电房、锅炉房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记录。 (18)、各区域配电柜、配电箱和照明器具是否完好。

(1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防火检查和同系统之间的相互检查,对查出问题落实整改。

(20)、对上一次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消防整改措施制度

1、检查出来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应该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安全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到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总部安全保卫部,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项目,由集团消防职能部门以报告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三、商场防火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各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消防责任书》。

3、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消防组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全面负责商场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商场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和能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完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对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特别是消防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商场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库房、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品的场地、仓库,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商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保险丝等,如有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期限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开关统一由防损员控制,其他电力系统由工程部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

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持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等灯具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器保持一定间隔(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丁烷气、发胶、果酒、塞路璐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商场内所有小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设备、通风、通道等设备,商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乱接电线。

17、保持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门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随意占用;定点摆放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擅自挪用;灭火器、消火箱、疏散标志前不准堆物和遮盖,商场内如需装修改造,必须经消防职能部门审核。

四、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小组是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由公司各部门热心消防安全工作、经过必要消防安全培训的同事组成。是经过公司授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即公司的义务消防队。

2、公司为安全小组配备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应急手电、急救箱等相应的消防器材与装备用于消防安全工作。

3、每位安全小组及公司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的基本常识,防火、灭火基本常识,熟悉商场的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商场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功能与分布状况,熟悉掌握公司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4、安全小组全体成员应该根据总部的要求,按照大区的布置,每月安排一次训练和消防知识的业务学习,并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

5、公司应充分利用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检查和操作训练,提高每一位同事的实际操作技能。积极同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安排安全小组成员接受消防灭火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并以知识竞赛、问卷等方式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并予以一定的奖惩。

五、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小组统一配置并立档保管。

2、安全小组应该按照风险控制报告的要求每月按时巡视消防设施、器材,将有关设施、器材在相应登记表登记并记录于消防及安全设施检查汇总。

3、灭火设施器材所在区域应该按照公司制度划出醒目的黄线。

4、严格遵守黄线原则(即黄线区域禁止摆放除确定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外的任何物品)。

5、未经授权、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挪用、移动消防灭火器材。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因立即补充。

7、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依照公司政策、消防安全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六、火灾事故处理制度

1、凡发生火灾意外事故的部门,应该

部门与施工负责人共同填写,并担任现场监护。

3、动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无证动火,严禁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4、动火前必须消除周围和上下部位的易燃物,或用阻燃材料隔开,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清理现场,不留火种和险情,做到万无一失。

5、在商场内任何场地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熬炼等明火,须经过安全部、行政物业部同意批准,领取《动用明火证》后方可施工。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用明火证》。

6、安全部在审核动用明火申请时,必须到动明火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必须在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发《动用明火证》。签发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人员。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等。

7、动用明火的施工单位要确定现场的看护人、看护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8、任何施工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焊、气焊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焊割作业。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可进行焊割作业。

9、进行电焊、气焊、使用喷灯时,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勤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他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无关人员要远离焊接现场,高空作业更要专人守护现场以避免其他人员误入操作区域。

10、电气焊在焊割时,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11、要加强巡视,严禁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下面,焊割的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8M,最少不得小于5M,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M。

12、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放在隔热板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仔细收拾现场,确认无烟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一些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操作完成后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发生火情,火险。

13、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的接地线。

14、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计算机房间、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配电房、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严禁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5、严禁在有蒸汽、可燃气体或具有爆炸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6、对装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未彻底洗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7、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或交叉作业。

九、办公区消防安全制度

1、集团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由总部安全保卫部统一配置和管理,具体落实到专人保管并填写《消防负责人标贴》,在《消防器材负责人表》上做好登记,制定消器材分布图及各种消防台帐。

2、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3、各部门、柜组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破漏等现象及时报消防职能部门。

4、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到定人、定点、定数量品种,一旦使用后必须及时补齐。

5、消火栓、灭火器前、安全通道内、疏散标志前不准堆放物品、遮盖,不准埋压、圈占。

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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