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2020-03-02 21:41: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管 理 制 度

关于教师师德规范的规定

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经研究,对教师师德规范作几点规定:

1.学校将师德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规划、抓措施,抓落实。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师”表率。 2.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潮影响,确立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3.全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8条规范和全教会关于师德规范之点要求。倡导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4.学校要大力宣传全国先进工作者,党的十五大代表郑捷老师的先进事迹,宣传和表彰我校职业道德高尚的先进教师典型,弘扬我校在师德建设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好规范。 5.完善师德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落实师德建设。对教师违反师德规范作如下处理:(1)教师无故旷课一天以上,停发当月校内浮动工资;(2)发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口头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扣发校内浮动工资,当年年度考评不能评“优”,不能评“先”;(3)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口头警告或停发校内浮动工资,当年年度考评不能评“优”,不能评“先”;(4)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教师,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规定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提出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和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的目标,并把希望寄托在青年教师身上。经研究决定,就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评价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对象

我校35周岁以下具有中学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教师(其中大学毕业分配我校,任教未满6年者属新教师),必须全员参加学校为提高其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和考核;学校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创优、评优”活动。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1.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学校工作需要,具有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和良好情操。

2.德育工作能力和水平。热爱班主任工作,忠于职守,育人不辍;落实班级常规管理,抓好后进生转化教育工作;能遵循教育规律,寓德于教,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

3.教学基本功和教科研能力。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涉猎交叉学科知识,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掌握教学基本技能,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科研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培养和选拔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学校“名师工程”的后备力量。 (二)达标要求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政治上不断要求进步。能按学校统一部署,完成学习任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青年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不少于6年(新教师不少于3年),胜任学科必修课教学,承担选修课、活动课的任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3.虚心向中老年教师学习,签订“师徒协定”,并履行协议的规定。

4.参加各项业务技能培训、竞赛和考核。新教师各项成绩应达合格,并继续参加培训、竞赛和考核,直至成绩达到良好;青年骨干教师各项成绩均应达到优秀。

5.每学年开设校级公开教学课不少于1节,3年内开设1节市级优质课。

6.每学年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新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应有更高标准;不具备本科学历的教师,要限期完成专升本进修;提倡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7.每学年度考核合格,并在3—6年中有一次获得校级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荣誉称号,青年骨干教师应争取市教育系统级综合荣誉称号。

三、评价方法和程序

在培养青年教师的过程中实施评价,以评价促培养。 (一)评价方法

1.从培养的目标层次角度,开展单项评价、综合评价和特色评价。单项评价是按照上述培养目标和要求,每学年逐项定期考核,进行分值量化或等级评定。综合评价是在单项评价基础上,考察和判定青年教师素质的整体水平,主要就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教育教学业绩、优质课和教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特色评价是在综合评价达合格标准后,所进行的高层次评价,主要是在培养过程中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和周密地观察和分析,抽象和概括出青年教师独自教学风格和创新成果。

2.从培养的周期角度,开展学年评价、阶段评价(3年)和周期评价(6年)。评价采取每学年一次,三年—阶段和六年一周期的方法,与如前所述的单项价评、综合评价和特色评价相辅相承,以利达到在“动态”培养过程中,通过评价,“跟踪”指导青年教师的目的。 (二)评价程序

1.自评。由本人对照“培养”计划,写出书面自评材料,评估一学年来诸方面的提高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2.评改。由本人所在学科教研组召开座谈会,为青年教师提供反馈信息,关键是提出调整和改进培养工作的措施,并写出书面意见材料上报。

3.复评。由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教研室主持召开校“培青”工作会议,依据自评、评改材料,作出结论存档,成为青年教师创优、评先、晋级以及提职等方面重要的依据。

四、组织管理和奖惩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建立培养青年教师的管理系统,校领导亲自挂帅,指导和协调“培青”工作;校教务处、政教处和教研室负责管理、检查和评估;各学科教研组长和年段长负责实施和具体指导。 2.学校将不断完善青年教师培养、评价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

3.校教研室建立“青年教师素质”档案,通过开展“创优、评优”活动,做到“逐个过关”,“逐层培养”和“分期选拔”。 (二)奖惩措施

1.每学年举行若干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竞赛,完成培养目标所规定的标准,单项成绩突出者,学校予以公布表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校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并据此推荐参加“市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

2.优秀青年教师在职务聘任、评先和晋级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将优先进入学校“名师工程”继续培养。

3.考核成绩不合格或某些方面达不到培养目标所规定标准的青年教师,在职务聘任、评先和晋级等方面,将受到影响,学校将督促其限期达标。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考核的青年教师,学校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暂时停职等,并责令其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以上规定自2003年始执行。

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决定

为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校长全面负责,党总支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参与”的领导管理体制,推动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

一、校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能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学文(书 记)

副组长:马千峰(副书记)

组 员: 王安民 米世明 段忙志 李鹏飞

杜晓敏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督促、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度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2.监督小组:

组 长:马安平

副组长:张应征(工会主席)

组 员 郝世明(团委书记)

郝鸣放(教代会代表)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学校组织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根据校长、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定期评估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向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3.下设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主 任:马安平(兼)

成 员:秦王建 柴静 王俊峰 段乔华

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办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校务公开的有关事务,并负责将各部门有关材料归类、存档、总结经验,通报学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4.设立“校长信箱”,定期开启;常年公开办公室电话:6638047,倾听群众呼声,欢迎群众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操作负责人

校务公开的内容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要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公开的突破点,凡能够公开而且必须要公开的事项,应通过不同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1.学校重大决策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马安平

内容: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则、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等。 2.教务、教研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 段忙志 内容:招生计划和政策、新生录取、转学休学、课程安排、教师业务、考核等。 3.财务管理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郝鸣放 内容:上级有关收费的政策和规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执行情况,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年终报表等。

4.师生奖励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米世明

内容:教职工学年度评先评优有关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决定,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生违规违纪处罚等。 5.人事管理方面:

具体操作人:郝鸣放 马安平

内容:教职工人事调动,教师职务评聘条件、职数、申报程序、评委会成员和评定结果,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条例和结果,教师职务变更和工资调整等。 6.福利、后勤方面:

具体操作人:郝鸣放 段忙志

内容: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住房分配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和其它后勤服务等。 7.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方面: 具体操作人:郝世明

内容:上级有关安全、计生文件,学校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和学年度有关报表。 8.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方面: 具体操作人: 段忙志 米世明

内容:教代会文件、教代会代表提案、教职工合理化建议、校级领导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情况等。 9.采购、基建方面: 具体操作负责人:郝鸣放

内容:学校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采购,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及施工情况。

三、校务公开的时间、范围与形式 1.校务公开的时间:

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和定期、不定期公开。

(1)学校工作计划、新生录取、上级有关收费政策、教职工人事变动等项,应在新学期开学初予以公开。

(2)学校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招生计划和政策、课程安排、教职工评先条件、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评选先进班集体条件、申报教师职务评定条例、教师学年度考核条例、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教职工住房分配和调整的方案、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基建项目立项和招标等项应在具体操作前予以公开。

(3)学校学年工作总结、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和年终报表、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学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等项应在学期末予以公开。

(4)学生休学和转学、保送生推荐、教师业务考核结果、教职工违纪违规处罚决定、学生违纪违规处罚决定、教职工职务变更和工资调整、教职工住房分本和调整的结果、学校基建情况等项应在生效和实施后予以公开。

(5)教职工评先评优结果、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等项可在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时予以公开。

(6)教代会代表提案和教职工合理化建议的征集应在每次教代会前予以公开;教代会文件、校级领导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情况等项,应在教代会闭会后予以公开。

2.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校务公开的范围应注意上下有别,内外有别。

(1)与学生、家长、社会有关的政策、条例和内容,可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公开形式可采取公开栏、家长会、学生大会、班会、座谈会等。

(2)与教职工有关的学校决策、分配方案、评选、评聘、考核的条例和结果等要在教师中公开。公开形式可采取公开栏、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校刊、座谈会等。

(3)与学生、教职工和学校集体有关的各项评先评优、竞赛获奖、奖学金奖教金发放等项原则上采取在学生大会、升旗仪式、表彰大会等全校性活动中公开的形式。

(4)其它各项公开的内容可采取学校行政会议、专题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和部分教职工座谈会等公开形式。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注意事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认真学习有关加强民主管理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论述和指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实行校务公开的自觉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形成制度,抓好落实

要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形式,建立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尤其要重视落实校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为深化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检查评估,总结提高

学校要按照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定期组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评估,通过检查、分析和总结,不断推进校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依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倡导,决定定期召开福州格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1.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2.教代会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接受校党总支的思想政治领导。

二、教代会的职责

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1.对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2.对学校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3.定期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政绩进行评议。

4.对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年度评优评先等提出建议。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择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渠道作用。

三、教代会的组织

1.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2.教代会代表以学科教研组、处室以及校办工厂为单位选举产生,代表享受一定的民主权利并承当规定的义务。

3.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临时召开。

4.学校教育工会组织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5.校教育工会建立独立的经济实体,健全财务制度,开源节流,充分利用有限的财力为教工办实事。每年工会经审委员会在教代会上作经审报告。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l.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段、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和各处(室)、年段、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2.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3.年段长、班主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由政教处负责考勤。

4.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各处(室)主任负责安排人员轮流值班。 5.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事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同意→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兼年段长、班主任的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政教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

6.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期离开办公室须挂“提示牌”,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将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三次无原因不在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教学人员必须在课前三分钟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后一分钟,仍在组织教学活动,则视为拖课;下午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没有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则视为早退。

8.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拖课等处罚等,按学校《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暂行规定》、《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行政管理职务评聘工作规定》和《结构工资实施细则》等有关条款执行。 9.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总负责。

任课教师教学常规

为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和洪洞县教育局有关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现重新修定我校任课教师教学常规如下:

一、备课

1、各科任教师应在开学之前认真钻研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教材的结构体系,内容和编写意图以及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结合学生状况进行备课;要结合任课年级的学生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教学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学期的教学目的任务,所教班级的学生基本情况,一学期教学进度。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交教研组长,一份送交教务处。

2、教师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形式、教学评价以及学生学习方法等方面努力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途径和方法,按规定进行教学活动(包括备课,准备课程资源,课堂教学等)。

3、提前一周写好教案。教案要写明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要优化教学过程,选择好教学活动方式,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准备好教学用具(课件、挂图、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等),积极开发、合理利用校内各种课程资源,教案要能体现新的教学观念,课后适时进行教学反思,在教案中写好反思小结。

4、同年段同科目的教师应利用备课组活动时间,进行集体备课,教学目的,教学进度、重点难点应力求统一。

5、单独担任一个年段一个科目的教师,在备课时如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应提请教研组组织有关教师共同研究解决。

二、上课

1、教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又要弘扬“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建立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积极互动、共同分享、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2、教师上课时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意见,鼓励学生创新,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注社会。

3、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教师在预习铃响时,应站在教室门口,目视、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时立即进入教室。

4、教师上课语言要规范,板书要工整,教态要自然。教师应在上课前准备好一切教学用品,避免中途走出教室,或叫学生中途出教室拿教学用品。上课不会客,不接手机通话,上课要关掉手机。

5、在上课过程中,如遇学生不遵守课堂规则应及时教育、制止,不能听之任之,或赌气走出教室不上课。

6、上课时教师应鼓励学生提出问题,耐心、负责地回答学生的问题,如遇不能立即解答的问题,应告诉学生待老师研究后再解答,要实事求是,不得模棱两可,敷衍了事。

7、学生回答教师的提问,不论其正确与否,表达完整与否,都应耐心听完,热情启发诱导,不可粗暴急躁,挖苦讽刺,挫伤学生的积极性。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每周

一、

三、五为语文早读时间,

二、四为英语早读,科任教师要下班督修,其他科任老师不得占用。

9、凡规定教师下班辅导的自修课,必须认真组织指导,不可旷课、迟到、早退。

10、体育课教师须在课前准备好体育器材,检查运动安全措施,按时到达体育场地,如遇下雨天应上好室内课。

11、实验课,教师课前应先做好实验准备,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确保实验安全。

12、下午第三节为第二课堂时间,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辅导是科任教师的职责,教研组应制定计划,指定人负责,定期检查落实。

13、教师课后要进行教学反思,积累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质量。

三、听课

1、科任教师每人每周至少听课一节,年段组长、教研组长听课三节,行政领导每周至少听课三节(包括校内外)。

2、每次听课,都应在响预备铃之前进教室。

3、听课要有记录,听课之后要评议。

4、教研组长每月检查一次本组教师的听课情况,并向教务处汇报。

5、教务处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簿。

四、作业

1、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选编适量的课外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作业要着眼学生发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不得使用现成的练习册或习题集不加选择地布置作业。

3、作业份量和难度要适当,作业数量要有弹性,可分必做与选做,按学生实际分层次提出要求。避免机械的重复训练,杜绝把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4、要严格督促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规范。

5、老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适当记载,并及时讲评,一般情况下,作文应在下一次前批好发给学生,其他的作业应在交来后两天之内或下次上课前批改好发给学生。

6、数学、语文(基础知识)、物理、化学、英语作业原则上都要批改,特殊情况每次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作文要求每学期“八大八小”,全批全改,其他科目一般不布置课外作业,如有布置,都必须批改。

7、教师要不断探索多样化的,富有实效的作业检查和批改方式。

五、辅导

1、教师要重视学生个体差异,体现因材施教原则,主动、及时辅导学生,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

2、教师要从学生需求出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要加强学法指导,使其树立信心;对少数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提出新要求,着重培养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要提倡教师下班个别辅导,禁止占用自修或课余时间集体讲课。

六、实验

1、教师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学仪器或自制简易教学仪器做演示实验,加强直观教学。

2、对教材所要求的学生实验要及时通知实验室(填好实验通知单),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百分百完成学生实验,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3、实验课教师一定要在场指导,要加强实验的规范操作,确保实验安全,防止实验事故发生。

七、电教

1、教师要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尽可能采用先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教学,提高课堂效率。

2、教师要积极主动制作课件、幻灯片,加强直观教学,每位教师每学期运用先进教育手段(多媒体、幻灯等设备)的课时不得少于总课时量20%。

八、考勤

1、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不得停课。因特殊情况须停课,事先应报告教务处,经校长室批准方可实行。

2、非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课。未经批准,擅自调课者视为缺课。

3、教师短时间所缺的功课,原则上须在销假后两周内补齐。

4、因公因事因病须离职者,事先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 ①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年段组长审批。

②请假半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须填写请假单,经教研组长、年段组长签署意见,然后报请教务主任审批。

③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校长室审批。

④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向审批负责人销假。

5、未经请假擅自离职者,或虽经请假尚未获准离职者、或请假期满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均以旷职论。无故缺一节课,扣20元。

6、学校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况,记入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奖的一项内容。

九、成绩考核与质量分析,监考工作

1、教师要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出好单元、期中、期末测试题,按要求认真做好阅卷工作;建立多元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评分要客观公正,及时做好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调整教学行为,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2、半期考、期终考及其它大规模考试的监考工作,由教务处(或年段)统一管理。

3、教师应服从安排,承担监考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找好代替人员,并通知教务处(或年段)。

4、教师担任监考,应认真负责,根据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主考室报到。

5、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应坚守岗位,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场纪律。

十、指导综合实践活动及总结

1、教师要按要求承担一门选修课和一个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工作。

2、每学期开学初要将选修课的课题、学生名单,按要求填好表格,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做到选修课开设定时间、定人员、定地点,学期结束要将教案及考试成绩送教务处。

3、教师要能胜任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辅导、指导工作。对所负责的研究性学习的整个过程,指导要积极主动,要富有成效地开展指导工作,并做好终结性总结,评定工作。

4、教师要认真及时总结教学、教研的经验,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上交教务处进行业务归档。

作业布置与批改基本要求

一、课堂作业的布置

1、作业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与教科书的要求,有助于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助于学生智力的开发和能力的提高。

2、教师向学生提出明确的作业要求,规定完成的时间,必要时要向学生做示范性指导。

3、在设置作业时,要考虑到学习水平的层次和差异性。针对学生不同的基础,设计一些有“弹性”、有层次性的作业,或布置作业时,分成必做题和选做题,以适应不同学生的要求,即让优秀学生“吃得饱”,中等生吃得好,又要让后进生“吃得了”,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

4、课堂作业应当堂课完成,立即上交,严格执行对学生作业的“独立、按时、整洁、规范”的要求,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独立完成作业习惯。

二、作业布置的具体规定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语数外理化生一定要设置作业,其他各科根据需要布置适量课外作业。大多数思考题、习题要在课内完成。

2、精心编选。作业要有典型性、代表性、层次性、延展性、探究性,份量适当,难易适度。

3、作业的数量

学生各科课外作业的总量控制在一个半小时内。课外作业的数量规定:

语文:基础知识作业每篇课文一次,作文每学期要有八篇大作文八篇小作文。教师批改不得少于8篇。

数学:每节课都要布置课前预习提纲和课外作业,每次作业要适量。 英语:每节课都要布置课前预习提纲和课外作业,每次作业要适量。 理化:每节课都要布置课前预习提纲和课外作业,每次作业要适量。 史地生政治:按学科需要布置适量课外作业。

三、作业布置应注意的问题

1、不准布置惩罚性的作业。

2、不准把布置的作业当成教师之间争夺时间手段

3、布置的家庭作业要有检查,不检查不准布置。

四、作业批改的具体要求

1、具体要求是基本题要全批全改,重点题细批细改,差生要面批面改,不得漏批。每份作业批改后,要对其做出比较公正的评价。评价要有针对性、启发性、鼓励性,

2、每位任课教师要有批改手册,并认真填好记录。尤其是“优秀答案”一栏,不得只写学生名,应填写学生作业中出现的简捷、新颖的解题思路和方法、技巧。

3、教师对学生的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准确、规范,注明批改日期,要有质量符号,当天的作业要力争当天批完,最晚不得超过次日,作文批改可在一周内完成。使用好作文批改卡。

4、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经教师指出后,先由学生自己订正,再由教师审阅。共性错误集体讲评,个性错误个别辅导。

注意:每学期不定期抽查,期末检查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教师作业批改的检查情况记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并对作业批改较规范、认真的教师予以一定的奖励。

班主任工作考评实施意见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各项教育措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骨干力量,他对协调本班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都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充分调动年段长、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工作,经学校领导研究,特制订“班主任工作考评实施意见”,主要对班主任班级管理情况,执行常规工作情况,争创先进班主任,组织有特色的德育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一、考评时间:

1.常规考评每月一次。 2.综合考评每学期一次。

二、考评组织与程序: 1.考评组织:

(1)年段长负责本年段的班主任常规月考评,组织本年段的班主任学期综合考评。 (2)政教处、团队、年段长负责有特色的德育活动考评。

(3)根据每月的考评和综合考评,由政教处推荐校、市先进班主任人选,报学校审批。 (4)先进德育工作者人选的确定及班主任综合奖奖金的分发,由政教处报学校领导审批。 2.考评程序:

(1)年段长负责本年段班主任考评及五项常规评比的内容,团委会、学生会负责各班黑板报和环境卫生等常规评比内容的抽查。

(2)体育组负责对课间操、体锻的考评,卫生室负责对包干区及班级卫生的检查和计分。 (3)由分管德育的校领导牵头,每周五上午第一节课前,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对各班贯彻常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4)综合考评得分,一是每学期末根据《班主任工作综合奖评选条例》,由平常常规评比所得名次部分量化累计总分;二是年段长主持,由班主任准备在年段进行交流汇报,经民意测验,将结果量化成一定分数;由政教处将两者结合评出

一、

二、三等,相应发给奖金,并以此为依据初步评选出校、市先进班主任。

(5)有特色的德育活动须由班主任事先报年段和政教处,由年段在每次活动后,视其效果评定。

附件:《班主任工作综合奖评选条例》

一、评选条件:

1.能模范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格致中学班主任常规工作条例》。 2.所带班级班风良好,学生整体素质高,德育活动有特色。 3.工作效果显著,班级、班主任常规工作评比量化分数高。

二、量化评分标准: (一)分数比例:

总分130分。其中班级常规50分、斑主任常规60分、民意测验20分。 (二)班级常规:(50分) 每月班级常规分累加起来,第一名50分,第二名48分,以此类推。 (三)班主任工作常规:(60分) 1.计划、总结、手册(7分):按要求建档,主要检查“班主任工作手册”使用情况。 2.家访(5分):能积极与家长联系进行家访的5分, 其他酌情给方。

3.班会(10分):认真组织班会课,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7分;未按要求的特别是班会课挪作他用的最高2分,严重者0分;其余的酌情扣分;积极参加班会观摩的效果好的加3分。

4.操行等第(3分):按政教处要求做好学生的操行等第工作的,完成好并按时交的3分,迟交扣1—2分;未按规定完成操行等第工作的最高2分。

5.评语(5分):按时完成学生评语的3分,未按时完成的扣1—2分;评语获奖的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

6.课间操(5分):课间操到位率要求每周必须3次,达到要求的5分,否则扣1—2分。 7.升旗、体锻(5分):要求每次都要到位,未到位或迟到的按次数扣分。

8.班风(5分):所带班级班风好,获校级以上荣誉的,每次加2分,最高为5分。

9.论文(5分):未交0分,已交但未汇编3分,获表扬奖3.5分,三等奖4分,二等奖4.5分,一等奖5分。

10.德育典型案例(5分):未交0分,获表扬奖3分,三等奖3.5分,二等奖4分,一等奖5分。

11.特殊生教育(5分):在特殊生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按要求作好“特殊生”教育科任教育辅导工作;及时与辅导教师联系,填写好有关的档案;并且效果良好。政教处、年段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分。

12.有发现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每发现1人次,扣5分。 (四)民意测验(20分) 由政教处组织年段长、课任教师、学生等进行的测验,酌情给分。 备注:

1.班主任常规工作评分总分为130分。

2.凡非重点高中班的每月班级常规加10分。 3.班级寒暑假活动情况纳入本奖励范围考核。 4.本奖励每学年评定一次。

5.凡工作满一学期的在职班主任均可参加本奖励评选。

6.每学期按班主任积得分高低评出

一、

二、三等奖及合格、不合格班主任。 7.本评比做为班主任年终考核及评选先进班主任依据。

加强教职工岗位培训和业务进修工作制度

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和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是学校教育现代化的先导工程。因此,加强教职工岗位培训和业务进修,十分必要。经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职工岗位知识技能培训和校际学科教学教研活动;创造条件,选送优秀青年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教学带头人,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提倡教师在职进修,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2.参加校外培训和进修的教师,由学校选派或审批;校内岗位知识技能培训工作,由校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个人业务进修,应拟定计划,经所在学科教研组同意,报校教研室存档,方可生效。

3.培训经费。由学校选派参加校外各类各级培训和进修的费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报销;经学校批准,参加在职进修,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费用,学校酌情报销部分费用;凡教职工按要求参加岗位知识技能的培训,其费用自负。

4.各学科教研组应关心教职工培训和进修工作,经常检查和落实,定期召开组内汇报会和交流会,并将工作情况上报校教研室。

5.教职或经学校批准,参加培训和进修,其待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教职工通过培训和进修,取得的学历,学校予以承认;学校重视教职工培训和进修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学年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教职工不参加岗位培训和业务进修,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学历不达标,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者,在教职工职务聘任、评先和晋级等方面将受到影响,学校有权督促其限期达标。

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舍格) 1.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律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3.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或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1)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的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 (2)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二、出勤情况:(10分) (1) 出满勤者得10分; (2) 病假:每10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1分;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教学工作情况:(60分) 1.教学工作量:12分

(1)完成最低教学时数(专职老师320节,行政兼课160节)者,得12分。在完成上述规定时数1.5倍基础上,每增加15节奖励1分,封顶5分。未完成规定的最低时数,每少10节扣1分,少150节以上者,工作量项目不得分,并在备课、教案、批改作业、授课等栏目内累计最多得15分。

(2)教师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5节,每缺一节扣0.5分(必须提交听课记录表作证)。 (3)任毕业班属统考科目授课者,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4)教务处、年段、教研组安排的代课,担任第二课堂教学,均可计课时。 2.备课、编写教案:7分(众数分值5分) (1)教案数量计数:32周X周课时=教案数量。缺一节教案扣0.5分。

(2)教案质量:有标题、有教学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分析、教法设计、学法指导、教学过程、课外作业(按规定布置),书写工整,质量高者,得6-7分;一般者得4-5分。 (3)教务处、教研室、教研组平时的教案抽查,可作为评定的依据。 3.作业批改:5分,(众数分值3分) (1)作业布置按规定要求,适量,能每次坚持批改三分之二以上,有评讲、学生反映良好者,得5分。

(2)作业布置按规定要求,适量,能每次坚持批改二分之一,有讲评,学生反映较好者,得4分。

(3)作业不按要求布置,量过多或过少,每次仅能批改三分之一,少有评讲,学生反映较差。凡涉及其中一点者,得2—3分。几点均有涉及者,得1-2分。 (5)体音美、劳技、作业量少的学科,评3分。 4.授课情况:15分 (众数分值12分) (1)准时上下课,课堂密度高,讲授内容准确,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教法运用得当,学法指导得力,主导明显,主体突出,效果好。得14-15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者,得11-13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者,得8—10分。 (4)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差者,得5-7分。 5.校级以上统考成绩:8分(众数分值6分) (1)去年任毕业班教学的教师,按中考成绩定位评分,中考成绩县级重点校排名第五位,得6分;排名进一位加1分,退一位减1分。 (2)科目任课教师,按成绩评分。

及格率:89%以下 90%-93% 94%-95% 96一97% 98% 99% 100%

优秀率:24%以下 25—29% 30%-34% 35—49% 50—54% 55—59% 60%以上

评 分:2分 3分 4分 5分 6分 7分 8分

6.公开教学:5分(众数分值3分) (1)开设省、市级公开课教学者得4分,获得好评者得5分。 (2)开设校级公开课者,得2分,获得好评者得3分。

说明:凡公开课须提前到教研室登记,由教研室在全校公示。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4分

(1)学生获国家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 (2)学生获省级

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3分。

(3)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2分。 (4)学生获市级三等奖、表扬奖,指导教师得1分。

说明:多个教师指导学生获奖,以第一责任人为主,第

二、三责任按二分之

一、三分之一得分。

8.辅导差生: 4分(众数分值2分) (1)上报年段本人负责差生辅导名单,有辅导时间、周次数和过程记录,且辅导效果好者,得3—4分。

(2)一般性差生辅导,无固定对象、时间和过程记录,但班级落后面有所控制,或缩小者,得2—3分。

四、党政及其他工作:(7分) 1.行政管理 (1)中层以上干部

认真做好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业绩显著者,得6—7分; 分管工作做得较好,取得一定成绩者,得4--5分;工作做得 一般化,得3分。 (2)行政主办

参照中层干部的三个等级,分别得4-5分,3分,1—2分。 2.教研组长

本学科高考、会考成绩显著,教研组常规管理规范、落实,教研气氛浓厚,教改工作积极,评为省、市、校优青教师人数比例多,本组无大事故发生,重视本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对本组能全面管理,成绩显著者,得5—6分;能全面管理,有效运作,成绩较好者得4-5分;工作一般,管理松散者,2-3分;管理较差,经常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不得分。 3.集备组长:

本集备组在高考、会考中取得成绩,集备气氛浓厚,能做到“五定”要求,积极进行教改,培青工作落实,对集备组全面管理,良性运作、成绩显著者,得4-5分,成绩较好者得3分,成绩一般者得1-2分。 4.班主任、年段长

(1)学期初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学期末有班级工作总结,得1分; (2)按计划组织主题班会和开展团组织活动,得1-1.5分; (3)按计划召开家长会,家访人数达到要求,得1-1.5分; (4)班级集体获奖,得1-1.5分; (5)班级整体情况良好以上,得1-1.5分。

说明:教研组长、集备组长得分由校教务处评定,行政主办得分由处(室)主任评定,班主任、年段长得分由校政教处评定(段长取班主任最高分),中层干部由校领导班子评定,校领导由校考核组评定。

五、担任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3分

(1)任第二课堂菇动(含选修课、兴趣小组、社团活动、运动队训练、尖子生和奥赛选手培训等)教学指导工作,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四定”者,得2分; (2)活动有成果,在市级似上竞赛中有获奖或受表彰者,加1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4分

(1)年初申报课题项目,年终有课题总结报告,能在市级以上推广或获得好评者,得4分; (2)年初申报课题项目,年终有课题总结报告,在校级交流推广或获得好评者得3分; (3)年初申报课题项目, 期末有总结材料,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借鉴作用者,评2分; (4)年初无课题申报,年终有小结材料,得1分。

七、编写教材、教参、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5分

(1)专著、论文(总结)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或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编写,本人担负一项以上专题内容的编写或参加省、市中考、高考、会考、质检试卷的命题,或在省级学会、年会、研究会论文评选中获1—3等奖,得5分。

(2)文章在省级学会年会、研究会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学会年会、研究会论文评奖中获1-3等奖,得4分。

(3)文章在市级学会年会、研究会上交流,并收入汇编,并在同级论文评选中获1-3等奖者,得3分。

(4)文章在市级学会年会、研究会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或在学校论文评选中获1—3等奖,得2分。

(5)文章在学校论文评选中获表扬奖,并收入汇编,得1分。 说明:

(1)同一内容总结、论文、教改成果、论著,如已在教改教研栏目内得分,本栏目则不再得分。

(2)多人合作文章,第一作者可评满分,其他作者得一半分数。

(3)考评时须提交总结、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目录复印件。如有获奖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指导培养教师:3分

1.指导实习教师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者,得1分。(以一人为主,协同指导者不计分) 2.能给教师开设进修培训课,开设教育教学教改经验讲座,或担任省、市教育学院见习期、初级职务、骨干教师和中级职务教师培训班授课教师,得3分。(以上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有签订、申报“传、帮、带”协议的指导教师,并提交培养计划与培养成果,有被培养教师出具的受益情况证明材料者得3分。(签订“传、帮、带”协议以教研组工作计划记载为准) 4.有签订、申报“传、帮、带”协议,但无培训计划,无明显培养成果,得1分。

九、进修培训(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 1.参加高等院校攻读教育硕士,或专升本进修,得4分。

2.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心得体会的,得4分。 3.参加省、市教育学院培训,成绩考核合格者,评2分。

4.初级教师继续教育课时达60节以上,一级以上教师达90节以上者,评4分;未达上述课时,得1—3分。 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以上得分取本人最高项,不累计。

十、奖惩情况:4分

(1)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得4分; (2)年度内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得3分; (3)本年度内获市系统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得2分; (4)本年度内获学校各种表彰者,得1分。 说明:

(1)同一年度多级表彰,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2)上列先进工作者指综合荣誉,单项荣誉降一级。 总说明: 1.教师在填写学年度考评表后,要在所任学科教研组会议上作述职报告。教研组长应写出组内考评意见。

2.校各职能部门主任应对分管项目予以评分确认。

3.校办公室在对教师学年度考评表评出总分后,应向教师个人反馈。

4.校考核组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评为合格的前提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优秀率,划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分数线,并评出教师考评等级。

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增强教师的责任感,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现就我校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规定如下:

一、评审工作的原则:

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要坚持全面性、公平性、公开性、导向性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和条件

本校现职教师在学年度思想政治表现考评和工作考评为合格的前提下,且具有中学(中级或初级)教师职务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符合上级职改文件规定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公室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中学教师职务评审简明表”;提供毕业证书、职务证书、聘任书、荣誉证书、送审代表作(一级一篇、高级两篇)、继续教育证明、近四年工作量证明、担任班主任或其它管理工作证明、指导培养教师证明和公开教学证明。申报教师还应在所任学科教研组会议上作任职以来的述职报告。

2.部门评价。校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其是否具备申报条件;然后,校办公室会同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室等部门对申报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学成绩、学 识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作出部门评价。

3.校内公议。校办公室公布申报教师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1)申报教师所任学科教研组教师的意见;(2)与申报教师现任职务同级的教师意见;(3)高级教师对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一级教师的意见;(4)全校教职工的意见。 4.评定量化:

(1)“学历与资历”:18分(学历、资历各9分)同级申报教师最高学历、资历年限为满分,其他的人与之比较,每少一年扣0.5分。(学历以大本为基础,大专扣1分;资历按教龄计算,工龄中非教龄部分折半计算教龄)。 (2)职务:5分

校级领导5分,中层干部4分,教研组长、年段长3分,班主任2分,能组织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劳技老师2分。 (3)荣誉:5分

国家级、省级5分(国家教育系统综合性表彰奖、省级综合奖以上)。

省级、市级4分(获省教育系统综合奖励、国家教育系统单项奖、市级综合奖)。 市系统级3分(获市教育系统综合奖励、省教育系统单项奖)。 校级综合奖2分。 校级单项奖1分。

(4)违纪扣分:行政警告扣4分 (5)考核:6分

取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近四年年度考核分数最高的三年平均分作为计算依据:60—65分,分值1分;66分以上每5分定一级别,最高分得6分。平均分59分以下(含59分)为0分。 行政人员计算方法:教学考核表分值+(“公开教学5分”、“指导培养学生获奖4分”、指导学生课外活动3分”、“指导培养教师3分”计15分的未能得分项分值)÷lOOX行政考核表中的分值,最后得分为本年度考核分。 (6)工作量:12分

教学基本工作量(取近四年中最高量三年的总数)专职教师960节,行政人员兼教学480节,中层干部兼教学360节,以上工作量基础分为6分;分别每增加80节,30节加1分,不足1分节数不加分。满分为12分。 (7)同行公议:6分

在所任学科教研组公议排名: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0分。

(8)论文总结:13分

专著10分,CN、BN级7分,统一邗号级6分,国家级学会年会、会议)汇编5分,省级汇编4分,市级汇编3分,校级汇编1分。

获奖分: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校评奖不加分。 (9)部门评价:8分

师德评估,由办公室、政教处组织评估。表现优异给3分;表现较好给2分;表现一般者给1分,有严重失误教师不给分。

教学工作评估,由教务处、教研室组织评估。表现突出者给满分5分,其他人员按等级依次减分,最低分为1分,不称职者0分。 (10)同级公议:7分

以公议得票排名第一位为最高分7分,其他人视具体人数,按名次递减得分。 (11)出勤情况:7分

根据职改文件,查近四年出勤情况,旷工一天扣2分,四天为0分。病假10天扣半分,事假10天扣1分。

(12)服从分配:3分

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接受任务,努力完成工作得3分;服从学校安排,强调客观问题,勉强接受任务,完成工作一般得2分;服从学校安排,应付工作得1分;强调客观原因,不愿意接受工作不得分。由学校领导班子评估。 (13)全校公议:5分 进行全校民意测验,取参评人员得票率最高者为5分,其余根据得票率实际情况按比例递减。一级按5%为一档,高级按10%为一档。 例:第一名得票150票为满分。

第二名得票130分则为:130÷150=86.6%

90%--100% 5分,80%--90% 4分,70%--80% 3分,60%--70% 分,50%--60% 1分 (14)领导及推荐组评议:5分 学校领导及推荐组成员,根据参评人员的综合情况,严格对照评审条件,投票排序确定分数。 (15)初评委逐人逐项审查量化得分后,投票确定推荐名单,准备推荐意见。 (16)校办公室配合申报教师准备推荐材料:

除申报时交的材料外,校办公室与申报教师还须完成下列材料: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评审简明表(打印30份);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评审表2份; 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2份;

近四年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总表(一级四年,高级五年)。

四、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职能

根据上级职改文件精神,学校成立教师初级职务评委会(或推荐组),由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11人组成。校初评委负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并向上级职改部门推荐申报教师参加评审。校初评委办事机构设在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规定。

校车管理制度

校车的使用与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1.使用范围:

(1)校级领导工作需要的一切外出用车;

(2)中层干部或处室其他人员公务外出,路程较远,或工作需要的用车; (3)处室、年段、教研组集体外出活动,经学校批准的用车; (4)市教育局借车使用,经学校批准的用车。 以上范围外的用车由办公室统筹。 2.出车规定:

(1)各处室部门及个人用车,都必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指派。

(2)校级领导有权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但驾驶员应及时与办公室通报。外出加油或维修,要告知办公室。

(3)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4)在确保本校公务用车前提下,视情况,严格控制外单位借用; 3.驾驶员当班规定:

(1)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驾驶员可在校内待命。如果要外出应及时向办公室请假(不能及时出车的应视为旷工)。

(2)正常上班时间外,事先已作安排的要准时出车,临时需要出车的尽可能做到随叫随到。 (3)法定节假日,包括寒暑假出车不补休,学校根据其出车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财产管理制度

搞好财产管理是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的重要任务。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分类、管理

1.固定财产分6类:(1)房屋建筑物;(2)一般设备;(3)专用设备;(4)文物陈列品;(5)其他固定资产;(6)图书。

2.总保管按以上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帐,进行固定资产的资金和数量核算。财务室按以上分类进行资金核算,分保管除按以上分类建立分类帐外,还要按财产种类、规格、型号建立明细帐(或卡)。

3.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并经分管校长批准。校内因教学和工作需要可以借用学校固定资产,但必须办理借用手续、规定还物日期。

4.保管员应对借用归还的财产物品进行检验,如有发现废、损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其责任。属无故废、损的,应按财产原值或加倍赔偿。

5.财产丢失应及时报告,查清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要求当事人赔偿。同时,按规定办理财产减少手续。

6.财产维修由保管员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维修费不计入财产总值。 (二)固定资产范围、计价

1.凡是外单位赠送,上级无偿调拨、或自制、购置、盘盈、基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建筑物的以下财产,均属固定资产。

(1)行政办公设备单价300元以上,或单价不满300元,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 (2)教学设备单价500元以上,或单价不满500元而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 (3)图书、杂志报刊合订书和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为固定资产。 (4)基建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建筑物。

2.凡购置的固定资产,按原价计价核算。 (1)基建工程按审核后的工程决算书核算。

(2)自制、赠送、盘盈的固定资产,有价的按原价,无价的按当时市价计价核算。 (3)运什费、包装费、修理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增加,验收审核

1.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学校财产添置计划及审批程序进行,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无计划购置。

2.凡增加的每一项固定资产必须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份连同购物发票办理财产收交接,总保管、分保管都应在增加单中签章,最后由财务室审核报帐。

3.总保管、分保管、财务等凭填制的固定资产增加单记入固定资产帐(卡)。 4.增加的财产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号。

5.固定资产增加单必须注明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总价。 (四)固定资产的减少。

1.国家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统一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对学校固定资产擅自处理。

2.固定资产的调出、转让,按审批权限办理。凡有偿调出的,应在财务收款后才能调出,并填制调拨单一式三份分别销帐。

3.固定资产耐用期满,经检验确已丧失使用价值,才能报废,并填制报废单一式三份分别销帐。学校财产被窃、遗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索赔制度处理,并填制报损单一式三份分别销帐。财产报损、报废应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

4.凡报损、废财产应由分保管提出报损、报废报告,送总保管,由总保管会同学校领导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报废的财产应填列清单连同报废财产交总保管室存库,待变价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对帐。

1.查明学校财产有无丢失、毁损和未列帐,保证帐物相符。 2.查明学校财产有无使用不当或长期闲置,提高使用效益。

3.查明学校财产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有无擅自拆除、调出、变卖等行为,以维护财经纪律。

4.一年一次的全校的财产清查于年终决算前11月进行。 5.财产清查后应按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

6.建立固定资产对帐制度。各分保管向总保管填报对帐单,总保管向财务室填报对帐单,对帐中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及移交

1.学校总务处配备总保管1人,统一管理学校所有财产帐,财产帐必须设置6类财产分类总帐及按部门设置部门分户帐。

2.学校必须按使用部门配备财产保管员,部门财产保管既是财产的保管部门又是财产使用部门,对学校财产管理负直接的经济责任,应保证财产的安全及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益。 3.部门分保管应按本部门财产管理特点,制定本部门财产管理办法和索赔制度,并严格执行。

4.部门分保管应设置财产明细帐。

5.总保管调离岗位应办理帐务移交,由校领导、部门处(室)主任、财务室负责人进行监交。 6.分保管调离岗位应办理帐务,实物移交,由总务主任会同总保管进行监交。 7.总保管、分保管应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保管室和各部门根据实际库存情况,提出申请报告,按请购程序审批,由总务处统一采购。为了确保学校行政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请购必须提前一周。

2.实验室以及其他部门需要的低值易耗品,应到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办公用品和其他专门用品原则上都应该由保管室保管。保管员保管的各种物品应分类储存,不能混放,做到帐物相符。

3.保管员要保证满足教学和办公所需要的物品供应,掌握好物品的储备量,掌握库存情况的变化,库存不足时应及时提出请购计划,以便及时补充。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办学经费由校长负责管理,凡一次性在2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

二、学校经费报销程序:

1.差旅费、补贴费、学习考察费、培训费:经办→会计→校长→总务主任→出纳: 2.其它经费:经办→保管(验收)→校长→总务主任→会计→出纳;

三、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须经校领导或行政会议通过,并一律由总务处收缴,统一管理。其他处、室、组、年段或老师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学校向学生收费应在新学期注册时进行,事先编印好收费清单,注明收费项目和标准,书面通知学生家长,并在校内张榜公布。所有代办费的收支情况,每学年结束时进行核算,做到多还少补,帐目清楚。

四、学校各项预算外收入,都是学校公款,一律交财务室按规定入帐管理,其他处(室)不得截留公款,各项预算外收入的支出,也需按程序审批。

五、各部门需要请购办公用品,应办理请购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交采购员购买,固定财产需经总保管登记入帐后,才予报销。

六、学校会计有责任向校领导提供财务法规、政策和学校财务情况的咨询,有权监督学校各部门的经费开支,有权拒绝领导批准的有关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切经费开支。

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一、安全保卫检查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是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举措。安全保卫检查要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查措施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保卫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1.定期检查:定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由治保会主任(或安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对学校的各个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

2.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或临时需要,可采取不定期检查办法,所检查部位及检查时间由分管领导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安全隐患,应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

三、对安全保卫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校治保会发出整改意见,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如有关部门无法解决)交校领导或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

四、对安全保卫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根据隐患的轻重缓急分类进行整改。治保会(或安委会)应督促检查整改进行情况。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或近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制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有临时补救措施,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措施,确保安全。

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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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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