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廉政工作方案

2020-03-03 14:52: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交通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好交通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省十二届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以及全国交通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交通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职、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全面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开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服务保障和有效推动交通事业新的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保证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强卫书记的讲话,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找准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安排部署上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都要自觉遵守党章,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深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教育和监督,自觉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要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对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要进行督办检查,对于违反原则、违背纪律的,予以查处。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对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必须认真学习党章,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使全厅系统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遵守纪律的观念,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主动同违纪行为作斗争。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复杂斗争和突发事件中站稳政治立场,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切实增强党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坚持集体领导,对“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全厅各级党政正职要带头发扬民主,加强班子团结,凝聚班子合力,在党内积极营造既有集中又有民主、纪律又有自由的良好氛围。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厅直各级党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要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重要工作,对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坚决予以查处。

(三)大力改进作风建设,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弘扬优良作风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一条措施和省交通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力倡导“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务求在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1、改进作风,关键在领导带头。“打铁还需自身硬”,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全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全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作风、带头抓作风,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真正形成一级带动一级、凝心聚力加强作风建设的强大力量。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严肃纪律为抓手,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对作风不正、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2、改进作风,核心是践行宗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提高交通服务水平,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落实机关干部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行为,在社会上树立良好交通形象。坚持求真务实,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坚持发扬民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好人主义,坚决抵制和纠正上下级之间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搞“小圈子”等庸俗作风。坚持开拓进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更加奋发有为、兢兢业业地开展工作,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3、改进作风,靠的是动真碰硬。厅直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办法,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改进作风,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动真碰硬,严查严纠,对任何违反作风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4、改进作风,务必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让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厅直各单位(部门)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切实形成作风转变的持久动力。加大教育力度,使党员干部领会精神、熟知内容,真正入脑入心;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群众、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落实制度保障,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确保各项规定落地生根。

(四)抓专项治理,大力推进 “廉政阳光工程”建设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是交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 2013年要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深化工程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活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治理招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扎实推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交通工程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有效开展交通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和常态督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一线监督作用。继续开展《廉政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和督察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的意见》,开展各类保证金的专项清理活动监督检查,纠正滥收保证金、增加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着力构建交通特色惩防体系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是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前提,要在坚持惩治与预防统筹推进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省交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青海省交通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细则》,抓好责任分工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全面把握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要牢牢把握交通行业核心价值观,在全行业牢固树立起“爱岗敬业讲奉献,建养管运葆清廉”的良好风尚。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各级交通部门要广泛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交通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全过程,融入交通工作各个领域,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2、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现有的制度,过时的要及时废止,不完善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注重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抓好自我教育和相互提示、提醒教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监督落实,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等制度,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一是坚持把教育与监督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经常进行自查。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监督谈话和关爱提醒谈话,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三是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积极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今年,所有厅直单位、所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经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深入推进和巩固提高。

4、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机制,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制度,加强明查暗访,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重点监控。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对执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要站在事关整个交通行业形象的高度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严肃处理,并对有关领导实行追究问责。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确保整车装运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防止随意降低补偿费标准、拖欠补偿费和农民工工资。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坚决纠正强行集资或摊派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各类不正之风问题要反应及时、整改及时。

5、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治腐败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不姑息、不手软。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公正廉洁办案,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单位、各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分解任务,制订措施,落实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达到目标要求以及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协调、责任分解、分类指导、检查考核。要围绕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形势任务、服务提升等主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各级党政部门都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好“党政齐抓共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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