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2020-03-01 19:27: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城乡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小病不医、大病难医”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一直是困扰我国弱势群体的主要难题。为有效突破这一难题,进一步完善城乡合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近年来,通过推广建立城乡合作医疗,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走出了一条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会为范围,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基础卫生服务新路子。

一、基本情况

(一)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合居民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筹资。其中,城市低收入群体、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及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城市低收入群体、下岗待业人员、农转非参合居民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街镇每人每年补助10元;农村参合居民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街镇每人每年补助10元。城镇、农村特别困难的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各街道、民政部门资助代交。

(二)补偿类型及标准

门诊补偿:参合居民在本辖区内定点镇、村级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就诊医疗费用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门诊补偿封顶线为30元,参保的家庭成员之间可调剂使用。

住院补偿:参合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部分,按下表规定比例进行补偿。

慢性疾病补偿:对经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高血压、慢性心脏病、恶性肿瘤、癫痫、慢性肝炎、肝硬化、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康复、Ⅱ期糖尿病等11种慢性疾病的每次门诊费用,按照40%的比例进行补偿,全年累计慢性疾病门诊补偿封顶线为600元,住院按住院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所患慢性疾病必须由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并由区合管中心登记确认后方能生效。

外出务工参合居民补偿:外出务工参合居民在外地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补偿,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标准按我区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执行。计划内分娩补偿:对参合孕妇计划内住院平产分娩的,给予80元的定额补助,难产的给予150元的定额补偿。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短缺亟待解决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短缺问题十分普遍,尽管中央已经明确了对社区卫生服务定额补助和税收优惠的有关政策,但是资金缺乏仍困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从调查中发现,造成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短缺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对卫生事业投入资金有限并且这一有限的资金还往往大部分投入到大中型医院建设上,忽视了对社区服务的必要投资。二是社会资金投入不够。

从社区服务的定位来看,主要以公益性为主,盈利的空间相较小。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身又缺乏对市场化融资的渠道和机制,从而导致了社会资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面的投入相当之少,这是造成目前社区卫生投资主体十分单一的又一重要原因。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短期化行为较为严重。主要体现在利润分配上用于事业发展、更新设备的专用基金严重不足。

(二)定点医院少

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但是全区定点医院数量很少,且大多集中在城区,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需要,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三)乡村级医疗服务水平低

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这类医疗单位,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医生的文化素质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调查中发现,在80年代以前从业的人员中,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和临床实习,医术水平普遍较低。

(四)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的管理尚欠加强

虽然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对如何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和调动医务人员主动性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定的政策措施或管理制度,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未久,在实践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或完善。特别是在对突发性公共卫生问题的防治,对社区服务中的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制定有关的临床治疗、处理规程或者指南提供可参考的依据和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结果质量和服务的监督与评价机制的建立等方面明显存在漏洞,从而使社区医务人员在卫生服务方面存在较大的质量差异,同时也难以及时地发现服务中的缺陷和问题,不能有效地督促和指导社区医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三、对策与建议

第一,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资金问题是制约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特别是对经济相对薄弱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财政上要予以倾斜,最大限度优化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的资源配置。在融资方面,金融机构也应放宽贷款政策,积极支持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的提升或改造。各中心要在已有筹资渠道的基础上不断寻求和开发新的筹资来源,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吸纳社会资本,为己所用。同时,要在兼顾公平、效益的基础上,注重利润分配的长效性和合理性,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一些非基本的卫生服务市场,可尝试引入竞争机制,适度放开。

第二,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全市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第三,引进、培训与资格认证并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要解决这一问题,光靠市一级政府的力量是显然是不够的,必须从长远出发,从源头上抓起。首先国家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的培养要有长远眼光。医学院校在学科设置上要进一步拓宽专业领域,增加全科医学知识和预防、健教类知识的教学内容,使毕业生能

适应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需要;在招生时,对专门为农村乡镇卫生机构培养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分数或提供助学贷款、奖学金等优惠政策。其次市里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就业,对志愿到条件较为艰苦的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提前定级,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鼓励大中型医院的骨干医师到社区工作,对一些具有一定学历和业务水平的青年医务工作者要大胆提拔,让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岗位上接受锻炼。最后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全科医学教育体制,加快全科医师培训与资格认证的步伐。这里还要指出的是,在做好吸引、培养人才工作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人才的优势,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化管理是社区卫生服务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尽快建立起统一的网站,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相关健康档案、病人资料等全部输入电脑管理,实行跟踪服务,使社区与社区之间、社会与市县大中医院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效果。

第五,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规范化管理。一是要建立突发性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标准,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使社会卫生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对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要不断深化,服务领域要不断拓宽,真正将“六位一体”的功能落到实处,以服务和质量取胜。四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设,可通过实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等方式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自觉自愿深入社区,走入家庭,服务农民。

城乡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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