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检查制度

2020-03-03 00:25: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巡视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缺陷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设备巡视应明确规定检查的项目及内容,并分为正常巡视、夜间巡视、交接班巡视及特殊巡视。

(1)正常巡视应在每天的

6、

9、

12、16点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做好记录。

(2)夜间巡视应在每天的

22、0、2点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做好记录。

(3)交接班巡视应将全站的所有设备及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4)特殊巡视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 显增加时,设备经过检修、试验、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 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 或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 中有可疑现象时。

3、设备巡视检查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巡视高压设备一般应有两人同行。

(2)巡视高压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值。

(3)不得打开和越过遮拦或进行任何工作。

(4)进入高压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以防小动物进入室 内。

(5)雷雨天气,一般不进行室外巡视,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 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6)巡视中发现高压带电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 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需要进入上 述范围内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或架构时,应戴绝 缘手套。

巡视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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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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