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

2020-03-03 10:53: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补充协议书

甲方: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领创迅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和企业人才招聘工作,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举办________ 定向培班进行培训实习(班级代码、学员名单附后)。在培训实习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丁方专业理论培训按计划实施;

2、培训期七天无生活补贴,提供免费培训。在终端实习期三个月,每月28日前按照35+7(餐费补贴,有工作餐者无补贴)元/出勤日/人进行实际发放实习补贴,同时享受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福利待遇;

3、实习期学生获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且实习期结束后甲方对丁方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参训学员持《四方就业协议》(由公司、培训学校、学校、参训学员共同签订的四方协议书)及毕业证书至甲方报到,甲方核实无误后,按国家相关规定与丁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负责为其安置到甲方的相关工作岗位。

(二) 甲方的权利

1、分期对丁方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考核、专业理论考核及终端实践考核。

2、经考核全部合格,基础理论考核、专业理论考核及终端实践考核均为60分以上,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签定《劳动合同》,否则退回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录用适合企业生存发展的用人原则,择优选拔学员;

2、负责对丁方实习期间学习、工作、生活及思想等方面的教育;

3、负责丁方在京的基础理论培训七日,以达到甲方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

1、根据丁方在培训实习期内的表现进行奖惩;

2、分阶段向丁方收取交通接送(不含实习期间的交通费用)、教学场地、住宿场所等设施的使用成本费用,合计柒佰元整。

3、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首付贰佰元整,第二阶段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___元,第三阶段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还清。

三、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优良生员;

2、组织丁方在不返校的情况下进行毕业考试、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工作;

3、如丁方违反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丙方须协助处理;

(二)丙方的权利

1、依照《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丁方权益;

2、有权监督检查甲乙双方对丁方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等相关方面的管理;

3、违约金交至乙方,丙方有权负责追讨丁方违约金。

四、丁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丁方的义务

1、在甲乙双方的指导下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

2、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遵守甲乙丙各方的规章制度。

(二)丁方的权利

1训之日起,发现与自身发展不相吻合,有权退出培训并解除本协议;

2、如经考核不合格,可申请调岗或申请由乙方推荐其它岗位。

五、附件:甲、乙、丙各方相关管理规定。

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之,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2、丁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

3、丁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

4、经甲方培训考核后,丁方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且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丁方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丁方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培训及实习工作,或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培

训实习活动。

6、丁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甲乙丙丁各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丁方毕业后正式到甲方报到前,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佰元整。丁方正式报到后,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执行。

八、甲方对丁方体检要求如下: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八、甲、乙、丙、丁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或提请备案、登记部门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丙、丁各方商定。本协议有效期与培训实习期相同。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乙方:北京领创迅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丙方:就业指导中心 (公章)年月日

丁方: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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