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1:57: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
一、发布征收告知书
二、调查登记
三、确定补偿标准
四、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六、交出房屋或强制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布拟征收公告
二、调查登记
拟征收公告发布后,受委托的离石区、方山县人民政府应对拟征收范围房屋等附着物进行调查和登记。调查结果应当经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所有权人确认,并在被征收人所在的村、组公布。
三、确定补偿标准
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吕政办发
[2013]101号文件执行,101号文件未予明确的,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补偿标准。
四、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国土局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位置、范围、面积、补偿安置方案等。
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被征收人对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受委托的离石区、方山县人民政府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的各项费用应当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
六、交出房屋或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交出房屋等附着物。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的,以及所有权人已经依法得到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和房屋等附着物的,由区县政府书面责令所有权人交出土地和房屋等附着物;在责令交出土地和房屋等附着物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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