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关于成立校级学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

2020-03-02 23:41: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理工团字〔2013〕19号

关于成立学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

各分团委:

为了更好地监督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决定成立学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

校级学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主任一名(由校学生会秘书长担任)、副主任四名(由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担任)、秘书一名(由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由校级各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代表担任。

各分团委应参照校级学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成立院级相应组织,并将名单上报校团委备案。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决定

抄报:学校党政、团省委

抄送:学校各部、处、各学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 共青团江西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

校级学生组织领导层成立大会主持词

校级学生组织岗位设置

学生组织成立大会

校级学生组织二级部门名单

四川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印刷品制作管理制度

学生组织成立大会主持人串词

学生组织成立大会主持人串词

团委书记在校级学生组织干部换届大会上的讲话

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决定

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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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号关于成立校级学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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