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晋升

2020-03-02 23:11: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

资格晋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员工,均可通过自然晋升、考试晋升、评审晋升(含委托评审)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 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管理工作,在总行党委的领导下由总行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晋升范围与资格名称

第四条 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范围和资格名称如下: (一)经济系列晋升范围:从事银行经营管理、资产负债业务、信贷业务、市场开发、国际业务、银行卡业务、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稽核监督、信息统计、综合文秘、金融研究、法律咨询、相关专业教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二)会计系列晋升范围:从事银行经营管理、财会管理、会计出纳、稽核审计、相关专业教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三)计算机工程系列晋升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推广、维护;数据中心生产和运行;计算机系统与网络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安全与运行管理;相关专业教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政工系列晋升范围:从事银行党政管理、群工工作、干部组织管理、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培训及教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政工师。

(五)根据农业银行业务工作需要,其他与农业银行相关专业技术系列(档案、翻译、新闻、建筑工程等)的技术资格名称均按其所属系列规定称谓。

第三章 晋升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经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度检审或员工年度考核,获得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级的。

第七条 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国家人事部规定系列专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免试条件者除外)。

第四章 自然晋升

第八条 具备国家规定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新近入行员工,符合第

五、

六、七条规定和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下列条件,通过申报方可自然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可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后,即可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的,可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可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双学士学位毕业后,即可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的,可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即可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章 考试晋升

第九条 除通过自然晋升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外,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符合第

五、

六、七条规定的前提下,一律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相关或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参加国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满一年。

(二)参加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人员,应具备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双学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即可参加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条 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由本人申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否则所获资格系统内不予承认。

第六章 评审晋升

第十一条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员工,须通过评审予以晋升。应符合第

五、

六、七条规定和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和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主持单位主要业务技术工作,制定(承担)过有关专业方面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的设计、规划和研发报告等。

(三)申报人员为区、县支行(级)及以下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在任职期间须取得较好经营业绩并在二级分行辖内各支行位居前列;申报人为二级分行(级)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主要业务经营管理指标须在分行辖内位居前列;申报人为各级行业务和技术等管理部门的,任职期间业务和技术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相关指标在系统内位居前列。 (四)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三篇有创见性的理论文章;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为本部门业务技术方面的带头人。

第十二条 少数学识水平高,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对农业银行业务经营有特殊贡献、而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这部分人员除应具备第

五、七条和第十一条

二、

三、四款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

一、三款或

二、三款条件:

(一)独立撰写或主笔撰写的理论文章在国家级报刊发表过两篇,省、部级报刊发表过一万字以上或地(市)级报刊发表过二万字以上的专业理论文章;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二)获得总行表彰的先进个人(优秀行长)或先进单位(百强支行)的主要负责人,并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取得显著经营成果;在主持本部门业务工作期间,主笔制定的制度、办法被总行级以上单位采纳;取得过全系统某项业务技术工作领先水平的。

(三)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在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年度检审或员工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

第十三条 申报档案、翻译、新闻、建筑工程等非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由分行提出委托评审请示,经总行审批同意的。

(二)参加国家或总行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合格的。

委托评审工作由总行统一办理,其晋升条件按照委托评审系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晋升程序

第十四条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系统内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资格年检与考核、组织推荐、初审和复审、考试和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资格年检与考核。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都要以专业技术资格年度检审或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全面检审或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人必须达到合格或称职以上。

(二)组织推荐。各分行、直属分行和培训学院根据总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求,对辖内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三)初审和复审。总行组织专家组对推荐评审的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查和等级量化赋分。

(四)考试与答辩。经专家复审合格后的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总行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与业务技能答辩。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在评审委员会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八章 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自然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查与上报,分行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党委审批。

(二)考试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取得相应技术资格后,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登记与上报,分行人事部门审核并报党委批准。

(三)评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总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由总行党委审批。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应遵循《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规程》,凡违反规定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各级行人事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人事部门核对无误后,取消申报人员连续两个年度的申报资格。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如遇政策调整变化,以当年下发的评审工作文件为准。

专业技术资格学历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扬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

中国农业银行 专业认知实习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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