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专业技术资格总结

2020-04-18 来源:专业技术个人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专业技术资格学历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历专业

(文件汇编)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

1、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学历:根据人职司函[1991]15号文明确: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培养目标,不同专业的学历,代表不同专业的基础知识水平。所以,所学专业如果与所从事的专业完全不同,其学历就不能反映其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水平,因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2、申报人的学历专业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时怎么办?

凡申报人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后再申报。

3、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何规定?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明确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应通过正规的成人教育取得相应学历才能申报。

4、取得后续学历后资历计算:《关于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条件问题批复》(粤人发[2005]632号)明确:

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应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档次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累加计算。

推荐第2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程系列)指南

09-12-04 10:51:31 人气:12335 来源: 字 体

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程系列)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②中专毕业或取得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受聘技术员4年以上; ③参加市职称部门认可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④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专业与毕业专业不一致的,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破格申报技术员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动手能力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做出了一定贡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县(局)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他与本专业相关奖项获得者;

②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 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上述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格,但确有真才实学,任技术员期间,在技术工作上做出了一定贡献,有一定工作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受聘技术员5年以上;

②县(局)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破格

2、工程师申报条件:

①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社会化评审专业条件)

④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社会化评审专业条件)

⑤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参加市职称职能部门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社会化评审专业条件)

破格申报工程师条件

①中专毕业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以上。

②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④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⑤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材料种类

1、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一式二份,不需要装订,可网上下载)

②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复印件)

④单位提供的有关个人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2、评审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备)

②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

③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④论文、论著(发表的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提供打印件)

⑤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

⑥《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不需要装订)

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不需要装订)

3、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者提供)

4、破格评审材料(破格申报者提供)

5、照片1张(大一寸)

三、材料填写和撰写要求

1、评审表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一式二份,不需装订,可网上下载);

②《评审表》除工作总结可打印剪贴外,其它内容必须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③《评审表》中的单位核实情况栏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遗漏。

④《评审表》中的工作总结围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不能过于简单。

⑤《评审表》内填写的内容应注意与其它申报材料相一致,如: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应与证明材料或证书相对应、考核等级应与年度考核表一致;工作经历与业绩、论文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⑥《评审表》中的个人声明栏,由申报者本人填写、签名。如果本人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参评材料有不实之处,声明人应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根据省、市职称办文件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人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今后努力方向,可电脑打印。

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重点写从事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取得的业绩及获奖情况;四是著作、论文(含技术报告、科研报告)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申报人员还应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和(破格)评审条件,写明(破格)申报的理由。

3、专业技术经历(能力)

①申报中级或高级工程师经历(能力)要求:

可对照评审条件第七条逐条列出,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情况,如专业技术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要有相关立项、合同、验收、鉴定等,材

料要具备完整性,如设计人员要提供产品或项目设计图纸。所列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名称要与《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的内容相对应。

②申报助理工程师经历(能力)要求:

参加本专业的理论和业务研究工作,参加并完成本专业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解决工作中一般的技术问题。

③申报技术员经历(能力)要求:

协助完成本专业一般性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记载和整理有关专业资料。

4、业绩成果

对照评审条件第八条逐条列出,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属单位集体奖励证书,应由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在该项奖项中所发挥的作用。业绩材料要与《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中的内容相一致。

5、论文、著作

①申报高级工程师:

提供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②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③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

②申报工程师:

提供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②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或专业总结2篇以上。

③申报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须提供一篇以上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关的,能反映申报者的业绩、能力、水平的工作报告或专业总结,并请直接装订在第二分册内。

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著作(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须提供正文打印件,每篇均要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整理装订要求

1、下载《申报材料目录》,《评审表》单独存放,不用编页,无需装订,其他材料按目录列出的顺序要求排放,编写页码,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可将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申报高级职称的如材料较多,可将论文、著作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只需要装订复印件)。

2、对于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好后,填写《申报材料目录》,将《评审表》与其他装订的材料一起装入材料盒内。

4、申报者请在评审材料袋封面的相应栏目中留下手机号码或直接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5、为便于及时办理职称证书,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名称)。

6、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整理、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代理机构不得受理。

说明:

1、本指南主要针对工程系列,其他系列可做参考。

2、由省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对象,应按省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和装订材料。

推荐第3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人秘〔2014〕16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社部、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文件精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取得。

为保证理论考试的公平公正,经与省人社厅协商决定2014年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委托卫生部人才服务中心命题组卷,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拟定于2014年8月29-31日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拟于2014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人员。

(二)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藏、援疆、援外、因公出访任务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14年8月29-31日,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合肥市芙蓉路632号)。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四、考试效用

考后2周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2014年度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 — 1 —

技术资格评审。

理论考试合格2年有效(含评审当年)。

五、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1.专业知识(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本专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学科新进展(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3.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诊治/常规任务、

应急情况的分析处理)。

(二)考试专业

开考专业96个,具体专业目录附后。报考专业应与拟申报评

审专业一致。

(三)考试大纲

高级考试侧重考核专业实践能力方面,考试大纲由卫生部人

才交流中心提供。专业编码001至09

8、126专业考试大纲具体内容可登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在线填写《2014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必须同时上传照片,此照片后期用于办理通过人员资格证书),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并打印《报名表》。

(二)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和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

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

(三)各单位核实报考材料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印

章。

(四)市以下各单位和省直管县于2014年8月4日至8月

8日期间集中到所在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中直驻皖单位和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在省卫生厅职称办

(合肥市芜湖路377号徽客商务酒店5楼,联系电话:62884596)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五)2014年8月18日至28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

网(http://)打印准考证。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

(http://)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 — 3 —

试模拟练习。

(四)2014年当年不符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条件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依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精神为100

元/人,请报考人在现场确认时同时缴费。

请各市、省直各单位及时按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年度的高级专

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的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原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0551-629980

22、62998023)。

附件:1.2014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专业一览表

2.2014年安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计划安排

(注:附件请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首页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安徽省卫生厅

2014年7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4年7月10日印发— 4 —

推荐第4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附件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要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应在规定时间按统一要求、规范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备材料:

1.申报高级资格人员上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13版》(附件5,教师、实验、教管、图书等系列使用)一式3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后可直接导出《评审表》电子稿, A4正反面打印。系统填报和《评审表》导出打印时间待系统开通后另通知。

2.申报中级资格人员上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13版》(附件5)一式2份,填写电子版表格,A4正反面打印。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第3-6页(附件4)为提交评委会评审的表格。《评审表》第3-6页打印稿1份(A4格式),并发电子邮件至yejun@tzc.edu.cn,主题为“×××同志评审表”。

4.复印材料1套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复印材料目录”(见附件3)顺序整理成册(用长尾夹,不要装订),并打印目录,所有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原件1套(用红笔在目录中将名字划出),按《评审表》论文论著栏目的填写顺序叠放。

6.中级资格申报者提供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的电子版,直接上传到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高级资格申报者提供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的电子版直接上传到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管理系统。

7.《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人员用表)一式2份。 综上,申报高级资格材料袋里:评审表-2013版3-6页(附件4)打印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复印材料(附件3)1套,论文、论著原件1套;

申报中级资格材料袋里:附件4评审表-2013版3-6页(附件4)打印1份,附件5

评审表-2013版(附件5)正反面打印2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复印材料(附件3)1套,论文、论著原件1套;

三、注意事项

1.《评审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准确。《评审表》第3-6页内容填写不下时可进行字体、行间距、表格左右拉伸等细微调整,但不得更改表格式样,每个表格中如果上面内容较多时,可压缩下面的空间,反之亦然,但每页表格填写内容后不得拉伸至下一页。

2.填写《评审表》时,本着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表》第11页,签名栏由申报人亲笔签名。高级资格人员《评审表》第12-13页相应栏目在系统上传附件后会自行导出到电子表格中;申报中级资格人员在《评审表》第12-13页相应栏目粘贴“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计算机水平考核合格证”、“ 教师教育理论岗位培训成绩单”、“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等复印件(缩印)。

3.属破格申报人员,个人要在《破格推荐审批表》有关栏目对照本系统的评审文件的破格条件规定注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晋升理由。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复印材料目录”(附件3)中“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教研教改项目立项批复、鉴定、结题证明材料”如是从学校档案室、科研处或其他单位(部门)复印的,须复印材料的提供单位(部门)在相应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5.任现职以来承担的教研教改项目、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要能完整反映该项目立项时间、项目来源、人员排名等相关信息的。这些项目如已经结题或者验收,不仅要提供结题验收证书,还要提供结题报告、成果运用证明等;省部级以上项目没有结题的,要提供阶段性成果。

6.外单位调入人员需提供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如果调入我校年限已满申报资格正常晋升所要求年限的无需提供。

7.外单位调入人员如在“教学工作情况”栏目中反映了原工作单位的任课情况,需向我校教务处出具由原单位教学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8.《评审表》中各类成果栏目实行限额填写,提交申报材料时,只须提交《评审表》中所填成果材料。同时,在申报者个人总结、推荐意见和其它表格中也不得出现超过《评审表》所填成果数量和内容的表述。

9.如果申报对象因各种特殊情况涉及到申报资格问题,请务必事先与人事处联系确认。

10.所有材料(个别缺失材料允许在7月5日前补齐)整理清点无误装袋后按规定时间交到所在学院(系列)职评推荐小组指定的材料接收和审核的老师处,学生思政系列申报者将材料交学工部冯荣老师,教管系列申报者将材料交教务处李银丹老师,实验系列申报者将材料交设备处鲁亚敏老师。

推荐第5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1、对象和要求:

(1)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助理级资格;

(2)大专、中专、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员级资格;

(3)大专、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资格;

(4)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资格;

(5)人事关系未正式调入我区,但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工作合同,在顺德工作满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适用以上条件。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8月31日。

2、工作程序:

网上下载初级评审表格(申报评审表

(一)—

(九)及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www.daodoc.com/hr/page.php?Aid=2&Bid=7→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基层主管部门申报→基层主管部门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评委会进行评审→审批服务科审核评审结果,拟发有关文件,并发放证书。

3、所需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一份,并贴在竖式牛皮纸档案袋上;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一份;

(4)《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表格打印要规范,按填表说明,如表内填写内容有涂改,任意改变表格结构的不予受理,从2017年起,《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经职称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5)《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十份,其中1份为原件, 1 其余为复印件,要求A3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

(6)《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7)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原件经主管部门核对后退回,《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粘贴已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是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须提交200课时以上的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非学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9)员级申报助理级须提交已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核对人签名、核对意见的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10)在本市范围内评审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其他需向省申报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省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如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可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11)提供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工作后任意一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申报人需完成一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我区的顺德中专学校、顺德创业培训学院、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均有开设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课程,详细的施教机构名单可登录http://www.daodoc.com/jxjy/(选择:施教机构)查询。

注:参加完继续教育培训后,请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daodoc.com/jxjy/)登记学时,由单位审核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栏目内“年度验证”处显示“通过”,表示已完成当年的培训任务(分别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对应的学时方可通过验证),可以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彩色、黑白打印均可)。系统管理咨询电话:22207093。

(12)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必须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无效(社保证明格式必须为佛山版本,要 2 显示工作单位)。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13)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14)提交反映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如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5)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彩色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份;

(18)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根据实际提供考核情况;

(19)提交论文或专题工作总结原件一份(申报员级免)(1500字左右);

(20)本人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份(15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21)自2017年起,我省的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专业技术人员应先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了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事项及操作指南请浏览http://www.daodoc.com/hr/page.php?Aid=2&Bid=7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及附件。

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申报当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如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社保半年以上参保记录、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专业资格证等,不作为当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4、办理时间:以当年所发通知文件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

八、九月份。

5、发证时间:评审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发证。

6、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280元/人。

3

7、注意事项:凡复印件必须经主管部门对照原件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凡符合申报条件,且身体健康、正受聘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通过现受聘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注:对象要求均以当年公布的有关政策调整为准。

推荐第6篇: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爱文库】

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三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 适用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四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拟申报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根据药学专业的实际情况,药学专业标准条件按三级学科分为: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2个专业类别。

第六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在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

第七条 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副主任药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二)主任药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

(二)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

(三)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第三章 医院药学专业标准条件

第十条 副主任药师

朝阳【wlsh0908】整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化、药事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所研究。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掌握与常见疾病有关的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合理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及药品不良反应等方面有较深入了解;熟悉医院药事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

(2)制剂与药检:掌握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常见病的基本理论知识。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熟悉医学统计学、药物经济学知识;充分了解《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医院药事管理法规。

(2)制剂与药检:熟悉医院制剂生产质量控制程序和操作方法;了解建立质量评价与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保养知识。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院药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具有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熟练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制剂配制、质量检验等药剂科日常工作;具备解决日常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能力。

b.制剂与药检:熟练掌握制剂生产各环节工作规程,具有解决制剂生产过程中关键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能力;熟悉医院制剂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种剂型生产技术要求和医院制剂管理规范;具有控制药检质量的能力;能根据检验结果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2/3,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指导下级药师从事调剂工作,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

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有组织初、中级药师的教学与培训的能力;经常参与本专业课题研究;开展新业务、使用新技术不少于1项,并取得良好效果。 b.制剂与药检:组织医院制剂的生产和检验,对改进制剂生产关键环节及提高制剂生产质量进行评价;考察医院制剂的临床疗效,了解临床对制剂需求情况;积极参与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主持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参与新制剂研究开发项目或主持制定制剂质量标准不少于1项。

2、带教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医院药学相关的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能完成医院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

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具有参与本专业涉及的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或技术研究任务;担任主管药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第十一条 主任药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在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化、药事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掌握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知识;对医院开展合理用药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的研究;熟悉各种医院药事活动的组织管理。

(2)制剂与药检:掌握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物分析、分析化学知识;对医院制剂与药检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研究;熟练掌握分析仪器等有关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2、相关理论知识

掌握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常见病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新进展。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熟悉医学统计学、药物经济学知识;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医院药事法规。

(2)制剂与药检:熟悉制剂生产质量评价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院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和专长;掌握新理论、

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实践和研究中。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院药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主持开展有符合本专业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业务或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不少于1项,取得明显成绩,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下级药师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全面掌握药剂科日常工作程序与要求,具有较强的药物评价能力。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b.制剂与药检:全面掌握制剂生产各环节的关键问题;具有建立和维护医院制剂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的经验。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制剂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组织、指导下级药师开展日常工作,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能制定本专业中长期工作规划,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1/2。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有培养下级药师发现和纠正医嘱中不合理用药和处理不合理处方的能力。

b.制剂与药检:能解决制剂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具有建立制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评价医院制剂临床疗效的能力;主持新制剂的研究开发;组织制定制剂质量标准。

2、带教

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医院药学有关的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主管药师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需要提出研究课题或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写出课题设计或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或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推荐第7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1、对象和要求: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学历,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或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

(2)大专、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

(3)本科学历,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满2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职称的,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以上;

(5)硕士学位获得者,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8月31日。

2、工作程序: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先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

阅http://www.daodoc.com/;

②广东省

例http://www.daodoc.com/)登记学时,由单位审核后送区人社部门认定,具体登记办法请参考以下两个指南: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法人单位及施教机构用户指南http://www.daodoc.com/hr/main.php?id=8337-725009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

南http://www.daodoc.com/hr/main.php?id=8338-7250097。“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栏目内“年度验证”处显示“通过”,表示已完成当年的培训任务(分别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对应的学时方可通过验证),可以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彩色、黑白打印均可)。系统管理咨询电话:22207093。

(1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13)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必须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无效(社保证明格式必须为佛山版本,要显示工作单位),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3 (14)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如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5)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发表论文原则上应在“期刊”上刊登,一般情况下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仅供参考):

①公开出版著作1部;

②在市级以上(即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③在市级以上(即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

④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

其中专题说明,提交瘦身后的论文原件各1份。瘦身后的论文原件只包括:刊物的封面、完整的目录、完整的本人论文内容(包括结尾语及参考文献)、封底,剔除其他作者的论文内容。

另外,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对于发明专利替代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 ②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无需发表论文。

③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无需发表论文。

(16)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彩色相片一张,并贴在《职称证相片页》上;

(1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职称证相片页》上;

(1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一份;

(1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根据实际提供考核情况;

(20)本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五份(20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根据评审条件的标准和要求, 4 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21)申请破格晋升的提交申报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一份(破格申请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

(22)自2016年起,我省的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了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事项及操作指南请浏览http://www.daodoc.com/hr/page.php?Aid=2&Bid=7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及附件。

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当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职称外语成绩单(如提供)、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如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社保半年以上参保记录、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证等,不作为当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4、办理时间: 以当年所发文件通知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

八、九月份。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工作由区教育局另文通知。

5、发证时间: 我省2018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6、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450元/人。

7、注意事项:凡复印件必须经主管部门对照原件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凡符合申报条件,且身体健康、正受聘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通过现受聘单位申报评审职称。

注:对象要求均以当年公布的有关政策调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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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

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职称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初定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市县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都可以通过考核进行同一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卫生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已实行全国统考,故不在实行初次认定。其他专业如行业(专业)实行准入资格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初定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不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下列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获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7、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8、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9、先参加工作,后获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读研究生之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以上,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0、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由申请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依次认真填写好《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式三份,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经职称部门验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必须具备的材料。

推荐第9篇: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晋升

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

资格晋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员工,均可通过自然晋升、考试晋升、评审晋升(含委托评审)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 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管理工作,在总行党委的领导下由总行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晋升范围与资格名称

第四条 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范围和资格名称如下: (一)经济系列晋升范围:从事银行经营管理、资产负债业务、信贷业务、市场开发、国际业务、银行卡业务、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稽核监督、信息统计、综合文秘、金融研究、法律咨询、相关专业教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二)会计系列晋升范围:从事银行经营管理、财会管理、会计出纳、稽核审计、相关专业教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三)计算机工程系列晋升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推广、维护;数据中心生产和运行;计算机系统与网络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安全与运行管理;相关专业教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政工系列晋升范围:从事银行党政管理、群工工作、干部组织管理、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培训及教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政工师。

(五)根据农业银行业务工作需要,其他与农业银行相关专业技术系列(档案、翻译、新闻、建筑工程等)的技术资格名称均按其所属系列规定称谓。

第三章 晋升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经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度检审或员工年度考核,获得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级的。

第七条 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国家人事部规定系列专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免试条件者除外)。

第四章 自然晋升

第八条 具备国家规定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新近入行员工,符合第

五、

六、七条规定和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下列条件,通过申报方可自然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可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后,即可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的,可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可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双学士学位毕业后,即可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的,可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即可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章 考试晋升

第九条 除通过自然晋升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外,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符合第

五、

六、七条规定的前提下,一律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相关或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参加国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满一年。

(二)参加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人员,应具备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双学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即可参加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条 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由本人申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否则所获资格系统内不予承认。

第六章 评审晋升

第十一条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员工,须通过评审予以晋升。应符合第

五、

六、七条规定和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和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主持单位主要业务技术工作,制定(承担)过有关专业方面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的设计、规划和研发报告等。

(三)申报人员为区、县支行(级)及以下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在任职期间须取得较好经营业绩并在二级分行辖内各支行位居前列;申报人为二级分行(级)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主要业务经营管理指标须在分行辖内位居前列;申报人为各级行业务和技术等管理部门的,任职期间业务和技术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相关指标在系统内位居前列。 (四)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三篇有创见性的理论文章;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为本部门业务技术方面的带头人。

第十二条 少数学识水平高,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对农业银行业务经营有特殊贡献、而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这部分人员除应具备第

五、七条和第十一条

二、

三、四款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

一、三款或

二、三款条件:

(一)独立撰写或主笔撰写的理论文章在国家级报刊发表过两篇,省、部级报刊发表过一万字以上或地(市)级报刊发表过二万字以上的专业理论文章;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二)获得总行表彰的先进个人(优秀行长)或先进单位(百强支行)的主要负责人,并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取得显著经营成果;在主持本部门业务工作期间,主笔制定的制度、办法被总行级以上单位采纳;取得过全系统某项业务技术工作领先水平的。

(三)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在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年度检审或员工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

第十三条 申报档案、翻译、新闻、建筑工程等非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由分行提出委托评审请示,经总行审批同意的。

(二)参加国家或总行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合格的。

委托评审工作由总行统一办理,其晋升条件按照委托评审系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晋升程序

第十四条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系统内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资格年检与考核、组织推荐、初审和复审、考试和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资格年检与考核。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都要以专业技术资格年度检审或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全面检审或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人必须达到合格或称职以上。

(二)组织推荐。各分行、直属分行和培训学院根据总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求,对辖内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三)初审和复审。总行组织专家组对推荐评审的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查和等级量化赋分。

(四)考试与答辩。经专家复审合格后的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总行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与业务技能答辩。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在评审委员会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八章 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自然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查与上报,分行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党委审批。

(二)考试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取得相应技术资格后,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登记与上报,分行人事部门审核并报党委批准。

(三)评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总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由总行党委审批。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应遵循《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规程》,凡违反规定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各级行人事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人事部门核对无误后,取消申报人员连续两个年度的申报资格。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如遇政策调整变化,以当年下发的评审工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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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编号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姓名学科( 专 业 )申报资格副主任医师设区市(主管部门)莲花县卫生局单位莲花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259

5填表时间:2012年7月15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经单位核实盖章后,与送审表及其他送评材料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

(一)

(二)由个人填写,

(三)

(四)由组织填写。

2、手写的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的要按原文本大小、格式制作,用B5纸双面打印。

3、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照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5、评审结束后,将其中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评审组织意见

(二)取得现资格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完成情况

(三)取得现资格以来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情况

(一)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基 本 情 况

第11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英语专业中学二级(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

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赖惠芳

2012 年3月10 日

¨¨¨¨¨¨¨¨¨¨¨¨¨¨¨¨¨¨¨¨¨¨¨¨¨¨¨¨

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其所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审核(签名):

年月日

第12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卫生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正式在职在岗职工,经审核,其所报材料属实。如有隐瞒,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第13篇: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协【2014】 6号

关于举办第八期“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

格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建筑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大幅度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95%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号文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对“十二五”期间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面积的绿色行动提出了量化目标,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 亿平方米;到2015 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40万套;到2020 年末,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围绕新建建筑的绿色节能设计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主要业务的建筑节能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由于建筑节能涉及建筑设计、节能咨询、节能施工、监理、运行维护、节能检测和评估等多个领域,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专业的建筑节能工程技术人员。2011年起,国内已经有8所高等院校探索并新开设计了“建筑

节能技术和工程”本科专业和相应的人才培训体系,但是远不能满足现在建筑节能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我国现在有的建筑节能技术人员大部分是原有建筑从业人员通过实践和自学的方式获得节能知识,知识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为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稳步发展,逐步完善我国建筑节能人才培养体系,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根据目前行业发展的需求,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试行设立“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开展“建筑节能工程师”岗位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逐步实现建筑节能工程师持证上岗。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体系的建设,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特组织国内建筑节能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编写了《建筑节能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培训教材》,并将于201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为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稳步发展,逐步完善我国建筑节能人才培养体系,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根据目前行业发展的需求,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试行设立“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开展“建筑节能工程师”岗位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逐步实现建筑节能工程师持证上岗。

2013年,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以《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评定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筑节能工程师申报条件(试行)》对职称评定的组织机构、评审流程及参评条件做出了详细规定。评审细则拟定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设立的建筑节能工程师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三类,其中各地方建筑节能协会按照《评审细则》的相关要求,组织并完成初、中级建筑节能工程师的评审工作,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负责组织并开展高级建筑节能师的评审工作;各级评审工作完成后,通过评审人员相关资料报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备案。

二、培训对象

本培训面向工程建设及建筑节能企业安排即将或正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节能咨询、节能施工、质量监督、监理、运行维护、节能检测和评估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八期:6月20日-6月22日,6月19日全天报到济南市

四、培训内容

(一)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培训(初级班): (1) 建筑节能概述

(2) 我国建筑节能标准规范体系构成 (3) 建筑节能规划及规划设计节能措施 (4) 建筑单体节能设计 (5) 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6) 供暖空调系统节能设计 (7) 建筑电气节能

(8) 可再生能源系统建筑应用设计

(二)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培训(中级班): (1) 我国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及现状 (2) 设计环节节能标准体系 (3) 绿色建筑设计与评价 (4) 建筑智能化节能控制技术 (5)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评估 (6) 建筑合同能源管理

(三)建筑节能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培训(高级班): (1) 我国当前建筑节能重点工作 (2) 建筑智能化节能控制技术

(3) 建筑节能检测与评价技术标准规范体系 (4) 建筑能源审计及能耗监测

(5) 建筑节能设计的投资回收分析 (6) 建筑节能工程与BIM技术

五、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六、培训师资力量

本培训自2013年以来,开展至第7期、第8期培训,得到了建筑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的支持。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做专题报告和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疑难热点问题。

七、培训费用

凡参加培训的同志须交培训费用:初级2800元/人、中级3800元/人、高级4800元/人(包括培训费、场地费、考试费、制证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自愿选择,费用自理。各单位确定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后,请于开班前七天将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

联系人: 陈利峰手机:13261996020E-mail: 1441626226@qq.com

1、秘书处将根据报名表提前7天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培训地点、乘车路线、接站、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宜。

2、培训结束后,颁发建筑节能工程职称培训证书。

3、取得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培训证书后按要求填写报表,准备相关资料,以备职称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报名回执表

附件:

反两面)、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必须A4纸复印)。3.由学员亲自填写(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陈利峰13261996020

第14篇: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指南

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指南

一、申报条件

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就读硕士研究生前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已有两年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条件满足后还须符合《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每天折6学时),其中每公共科目不少于4天或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8天或48学时。详见:《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二、材料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网上下载,规格A4,除见习期工作小结可打印外其他一律用钢笔书写,“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栏要对申报人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办理证书用);

4、《公共科目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书》

三、报送程序

单位或申报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报送到各专业受理点或单位所在地(辖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可直接报送市职称办(市政府1号楼B座814室,电话:0519-85681918)

第15篇:盐城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017年盐城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结果公示

经盐城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张伟等16人具备高校讲师资格,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人员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向盐城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3日。 公示电话: 89966

211、88193016 附件:通过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名单(共16人)

盐城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通过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名单

(共16人)

张伟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于燕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袁媛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于雯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傅娟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车鹏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刘萍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沈璟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陈荣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贾安如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周珊珊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徐丽静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李彬彬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李枢密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项玉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周惠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学 电子与通讯 音乐 英语 数学 计算机 英语 地理学 日语 英语 美术 数学 语文 英语 美术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高校讲师

马列主义公共课

第16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1、对象和要求: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学历,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或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

(2)大专、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

(3)本科学历,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满2年以上;未取得助级资格的,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以上;

(5)硕士学位获得者,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2、工作程序:

网上下载中级评审表格(申报评审表

(一)—

(九)及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hr.shunde.gov.cn/page.php?Aid=2&Bid=7→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基层主管部门申报→基层主管部门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评委会进行评审→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发证。

3、所需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一份,并贴在竖式牛皮档案袋上,档案袋底部注明自己的姓名和单位所属镇街;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一份;

(4)《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表格打印要规范,按填表说明,如表内填写内容有涂改,任意改变表格结构的不予受理,从今年起,《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经职称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5)《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15份(按各专业中评委会人数提供每人一份),其中1份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要求A3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

(6)《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7)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原件经主管部门核对后退回,《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粘贴已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是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须提交200课时以上的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非学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9)已取得助理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须提交已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的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或提交达到申报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

(10)在本市范围内评审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其他需向省申报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省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如有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可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11)须提供20

14、20

15、2016年继续教育证书,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申报人需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我区的顺德中专学校、顺德创业培训学院、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均有开设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课程。

以下网址可查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信息:

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daodoc.com/jxjy/;

②广东省

例http://hr.shunde.gov.cn/data/main.php?id=3353-7250027; 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http://hr.shunde.gov.cn/data/main.php?id=8299-7250097;

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http://hr.shunde.gov.cn/data/main.php?id=8300-7250097;

注:参加完继续教育培训后,请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daodoc.com/jxjy/)登记学时,由单位审核后送区人社部门认定,具体登记办法请参考以下两个指南: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法人单位及施教机构用户指南http://hr.shunde.gov.cn/data/main.php?id=8337-725009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

南http://hr.shunde.gov.cn/data/main.php?id=8338-7250097。“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栏目内“年度验证”处显示“通过”,表示已完成当年的培训任务(分别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对应的学时方可通过验证),可以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彩色、黑白打印均可)。系统管理咨询电话:22207093。

(1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13)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必须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无效(社保证明格式必须为佛山版本,要显示工作单位),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14)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如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5)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公开出版著作1部;

②在市级以上(即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③在市级以上(即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

④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

另外,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对于发明专利替代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

2、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无需发表论文。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无需发表论文。

(16)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彩色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份;

(1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根据实际提供考核情况;

(20)本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五份(20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根据评审条件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21)申请破格晋升的提交申报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一份(破格申请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

(22)自今年起,我省的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了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事项及操作指南请浏览http://hr.shunde.gov.cn/page.php?Aid=2&Bid=7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及附件。

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当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职称外语成绩单(如提供)、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如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社保半年以上参保记录、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专业资格证等,不作为当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4、办理时间: 以当年所发文件通知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

八、九月份。

5、发证时间: 佛山市发放证书到我区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450元/人。

7、注意事项:凡复印件必须经主管部门对照原件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凡符合申报条件,且身体健康、正受聘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通过现受聘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注:对象要求均以当年公布的有关政策调整为准。

第17篇: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一、申报初级职称

1、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满1年,若为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还须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审批表》;

2、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满3年;

3、本专业中专毕业满5年;

4、须撰写2000字以上的技术工作总结;

5、须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6、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职称证书打印表一份。

二、申报中级职称

1、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工程师;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聘任为工程师;

3、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以上者;

4、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以上者;

5、本专业中等技术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以上者。

6、职称外语、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合格;

7、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不得使用增刊);

8、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的合格证;

9、提供毕业证、职称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

三、申报高级职称

1、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并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任职资格满2年以上;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任职资格满5年以上者;

3、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任职资格满5年以上者;

4、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任职资格满5年以上者;

5、职称外语、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合格;

6、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不得使用增刊);

7、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

8、具有单位公示证明;

9、提供述职报告、业绩成果报告;

10、提供毕业证、职称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对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的破格评审,需符合自治区统一要求;

2、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申报问题。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宁人发[2004]168号文件精神,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两年内申报职称,可不受现有职称、资历、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等相关规定的限制,两年后申报职称,则不能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相应系列的评审条件申报评审;

3、关于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免试及降低分数段的条件,严格执行《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发[2007]65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发[2008]24号):凡符合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免试或降低分数段的申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符合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免试或降分的年龄,是指截止到上年年底的实足年龄。

4、提供职称评审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问题(根据宁人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参评人员提供的外语证书、论文、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二次(以上)学历证书、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年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所有评审材料的取得时间,一律截止到上年年底,否则,不予受理。

5、如果有修改以当年确定公布为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基础理论研究与开发、规划、设计、勘测、施工、生产等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第五条 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条件,按照《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发„2007‟65号)规定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统一规定。 第六条 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一)申报(认定)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本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专业大学本、专科毕业,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

4.本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2年。

2.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第三章 业绩能力条件

第七条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能熟练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开展业务工作,能积极吸收国内外新技术。

2.全面了解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方针政策,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进行工作,能够推广环保型、低碳节约型生产。

3.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参加省级行业学会学术活动并发表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具有下列实践工作经历之一:

1.参加完成的科研、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应用课题或施工项目报告等通过市厅级以上部门鉴定认可。

2.参加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消化吸收的主要技术工作。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进行过中、小型精密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工作全过程(从设备安装、设备定位、修前技术准备、设备解体、制定方案、关键部件的绘制与制造、组装、调试)。

4.担任过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生产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能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设计、施工、生产等问题。

5.参加编制国家、行业或专业性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项工作。6.经验收合格的中、小型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

(三)业绩与成果

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厅级以上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设计员、优秀工程奖(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市厅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业务先进(优秀)工作者奖励1次以上。 3.获得新产品、新技术国家专利的前三名获得者并在生产中应用。 4.参与编写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实施。

5.主要参加编写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1篇通过市厅级以上单位的审查或鉴定认可。

6.提出的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及有关安全技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技术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经采纳后取得实际效果。

7.作为主要参与人,在工程项目技术开发和新产品、成果推广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八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并对本专业发展与研究具有独到见解。

2.熟悉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工程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进行工作,能够完成环保型、低碳节约型生产。

3.有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有本人撰写累计2万字以上的合著,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参加省部级行业学会学术活动并发表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具有指导工程师、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能力,并具备下列实践工作经历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科研任务、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应用课题或中型以上项目报告,通过市厅级以上部门鉴定认可。

2.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消化吸收的主要技术引进工作。3.主持或为主要负责人,进行过大、中型精密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全过程(从设备安装、修前技术准备、设备定位、设备解体、制定方案、关键部件的绘制与制造、组装、调试直至交验)。

4.作为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担任过大、中型工程项目规划的设计、施工、生产,并能解决工程项目中规划设计、施工、生产的复杂技术问题。

5.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

6.作为主要成员,编制国家、行业或专业性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项工作。7.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自治区大、中型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

(三)业绩与成果

在工程师任职期内,主持完成的科研、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勘测设计、建设施工、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中,未发现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及管理责任方面的问题,并符合下列条件(须提供原件或主管部门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之一:

1.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工程奖主要获奖者(第

一、第二名)。

2.获得新产品、新技术国家专利(第一名获得者)并在生产中应用。3.获省部级授予的业务先进(优秀)工作者奖励。

4.主持编写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实施。

5.主持或写的科研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2篇通过市厅级以上部门的审查或鉴定认可。6.提出并组织实施的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有关安全技术、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技术管理方面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技术开发和新产品、成果推广中,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九条 对我区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且能力和业绩突出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破格须在本系列级别内,对任职年限、学历、外语条件其中一项实行破格:

(一) 申报破格任职年限者,其任职年限可提前一年。

(二) 申报破学历者,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年限须满8年。

(三) 申报破格外语者,年龄须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

第十条 凡申报破格工程师,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前八名。

(二)获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者(以获奖文件和证书为准)。

(三)有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有本人撰写累计2万字以上的合著,或有本人参与编写量不少于2万字全区行业内颁布使用的技术手册。

(四)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国家专利,并应用于生产创利润90万元以上(须提供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五)作为参加者,参加自治区级以上1项科研、推广、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行性研究报告等科研项目建议书的起草,经批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市厅级以上重大科研、推广、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经验收合格者。

(七)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应用于设计改造、生产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年增加利润在90万元以上,须提供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八)作为企事业单位主管生产、技术、设备的主要负责人,连续3年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成绩突出,受到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者。

第十一条 凡申报破格高级工程师,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十名或二等奖前八名或三等奖前五名,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二名或两个三等奖第一名的获奖者(如有省、部级授予的其他科技奖项目同样认可)。

(二)获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或奖励的(以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

(三)有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有本人撰写累计10万字以上的合著,或有本人参与编写的不少于10万字的全区行业颁布使用的技术手册。

(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国家专利,并应用于生产后创利润100万元以上(须提供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五)主持或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大科研、推广、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经验收合格者(须出具有关材料)。

(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重大科研、推广、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经验收合格者。

(七)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应用于设计改造、生产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年增加创利在100万元以上,须提供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八)企事业单位主管生产、技术、设备的主要负责人,连续3年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三年累计增加利润100万元以上(须提供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并获得以下奖励者:

1.县属专业技术人员,受县级政府表彰2次以上或受市政府以上表彰1次以上。2.市属专业技术人员,受市政府以上表彰1次以上。

3.自治区属专业技术人员,受自治区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1次以上。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三)伪造学历和任职年限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如申报评审后,发现举报查实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撤销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十三条 奖项的认定

(一)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二)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第十四条 项目的认定

(一)国家级、省部级、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项目,须提供国家、省部级、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文件原件、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二)国家级、省部级、自治区级重点工程项目分别是指经国家、省部级、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省部级、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原件、组织实施所签定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三)国家级、省部级、自治区级重点项目鉴定(验收)是指项目完成以后,由国家、省部级、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相关资料。

(四)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

第十五条 本评审条件所指“主持”、“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等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同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认定材料。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职称外语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证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一律为申报时间上年的12月31日。

第十七条 申报人员对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 本评审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宁职改办„1999‟30号)同时废止。以前凡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相关要求,以本评审条件为准。

第十九条 本评审条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18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推荐)

附件:

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教育装备、基础教育有关的教育部门、校外教育机构和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教育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必须均为“合格”以上。

(四)身心健康。第四条 师德条件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家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任现职期间,每学年度师德考核须均为“合格”以上(由所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复印件)。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一票否决,不得申报。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五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高级教师(对应原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高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二)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在农村中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连续工作满18年,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三)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位满2年,取得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

2、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3、获大学专科学历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初中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4、获中师学历满5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

(四)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位满3个月,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3个月;

2、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1年,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

3、获大学专科学历满3年,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3年;

4、获大学专科学历满2年,取得三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小学、初中三级教师职务满2年;

5、获中师学历满4年,取得三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三级教师职务满4年。

(五)申报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大学专科学历满1年,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

2、获中师学历满1年,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

第三章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六条 教育工作要求

(一)任现职期间,至少有1年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由所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复印件)。

(二)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在本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七条 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

(一)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周上课4节以上(小学6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小学每周听课1节);校级领导每周上课2节以上(小学4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幼儿园教师平均周带班时间:专任教师4个半天以上,保教主任(组长)3个半天以上(或听课、评课8节以上),副园长听课、评课4节以上,园长听课、评课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及教育事业单位人员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听课、评课,每年不少于:县级60天、市级40天、省级30天(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二)累计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或任现职期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达到50课时以上(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三)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2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进行过学科大循环教学或从事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4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3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2、初级中学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3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3、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4、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3项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与在省级以上教育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5部(篇)以上;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2项以上;每年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不少于2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4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

未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同时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则可破格申报。

第四章 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三)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十条 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

(一)累计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或任现职期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达到50课时以上(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二)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能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1项;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或指导专业学科的教研活动,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2、初级中学: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教学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1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3、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2个学生社团活动;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执教市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至少1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2项以上;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3部(篇)以上;培养、指导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50天,执教县(区)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培养、指导的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

未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但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同时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则可破格申报。

第五章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一)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四)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十三条 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

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独立完成1项校级教研任务,并须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2、初级中学: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参与并完成本学科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3、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参与并完成本学科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1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在省级以上教育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1篇;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教学任务;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第十四条 破格申报条件

未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但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同时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则可破格申报。

第六章 中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

(二)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大学专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

第七章 中小学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教育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

(一)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第八章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

第十七条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等相关机构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

第十九条 “国家级政府奖励”是指国务院奖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国家级政府奖励。

“省(部)级政府奖励”是指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奖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的奖励视同省(部)级政府奖励。

“市(厅)级政府奖励” 是指设区市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局)奖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的奖励视同市(厅)级政府奖励。

凡获奖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二十条 国家级荣誉称号是指由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党和国家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授予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荣誉称号,视同为国家级荣誉称号。

省(部)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等省(部)级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

省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授予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荣誉称号,视同为省(部)级荣誉称号。

市(厅)级荣誉称号是指由设区市市委、市政府、省厅(局)等市(厅)级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授予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荣誉称号,视同为市(厅)级荣誉称号。

第二十一条 省级学术期刊:一般指省级以上政府等相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院校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凡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除非被SCI、EI、ISTP或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核心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学术刊物;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认定的相应类别的核心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或详细摘要的学术论文以及国家专利视为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论著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不含教辅、习题册等)。

第19篇: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1、办 理 流 程

一、个人申报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向所在(任职)单位提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

1、申请人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资料的填写;

2、按规定提交评审所需的材料;

3、交纳评审费用。高级评审费580元,需进行论著鉴定加收200元,中级评审费450元,初级评审280元。

二、评前公示

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交的的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所在单位审核评价

1、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审核评价小组。

2、单位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审核鉴别,申报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以上)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同时将意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中添加。

4、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审核,点击送给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同时把纸质材料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主管部门审核

1、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同意送审的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3、根据区人事局审批意见,将同意办理的申报人材料弥封并加盖骑缝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对应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不同意办理的按原渠道退回材料,并告知申报人原因。

五、评后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委会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申报人所在单位也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将公示情况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发证

对审批通过的申报人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退还申报材料,对评审不通过的申报人告知评审结果,说明原因并退回申报材料。

2、所 需 材 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如评委会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交。下同);

2、《( )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高级的一式二十份,中、初级的一式十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或聘任证、证明)、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 )各一份(验证后交复印件一份,须有人事部门盖章,下同)和《完成继续教育证明书》原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5、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如属免考或降低分数者应注明理由,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在单位出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7、业绩、成果材料:申报评审高、中级者,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申报初级者,此项材料提供与否,可按资格条件要求以及个人实际来确定;

8、论文、著作(代表作):申报高、中级者,对照资格条件的论文、著作条件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材料,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各一份(须经专家进行鉴定的代表作,除原件外,按照鉴定要求提交)。申报初级者,此项材料提供

与否,可按资格条件要求以及个人实际情况来确定;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其中高、中级一式五份,初级的一式三份;

10、任现职以来聘任考核(各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复印件,须有人事部门验印盖章)装订成册;

11、破格晋升的,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申请人的破格申请报告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一份(破格申请报告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

12、《贴资格证相片页》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

13、《送评材料目录单》一份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14、申报中、高级资格人员还需提交《评前公示情况表》。

15、未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来穗人员,在我市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个人申报及审批发证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 我省现行评审所需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各种有关表格和材料;

2) 申报人省外取得的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该证书对应的评审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在复印件各页面上说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和加盖公章。复印件要求下同);

3)通过国家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与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的国家统考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

4) 自主流动来穗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

定证明原件;

5) 现工作单位聘用评价意见;

6) 政府人事部门的调令、行政介绍信或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组织调动或军转安置人

员提供);

7) 卫生、教师等行业准入的专业,需提交相关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受 理 时 间

通常为每年8月—9月,具体的时间按照每年的评审文件通知要求。

第20篇:社会工作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附件1:

社会工作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及装订要求

为有利于对评审对象的审核、审议和评审,提高评审质量,特明确如下社会工作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及其装订要求:

【可直接参加评审人员必须为“社会工作”专业学历,不含“社区工作与管理”专业。】

一、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有关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综合材料

1、送审单位提交《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即附件3】(Excel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申报人员近期正面一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上报单位应将申报对象的照片集中放置于一个信封内;并将员级、助理级和中级分类注明并用夹子夹开。

3、所有复印件,单位经办人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且加盖公章。原则上谁检查证书原件(重点检查学历证书原件),谁签字盖章。曾发生证书复印件造假事件,请各地务必认真检查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二)个人评审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要求:

第一册:

1、本册材料清单二份【即附件2】(一份贴在档案材料

袋的封面上,一份放档案袋内);

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专业进修证明等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镇(街道)检查完原件并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且加盖公章后即将原件归还申报人】

3、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也需要填上与原件核对相符并签名盖章】

5、专业技术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报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为2009-2011年年度总结,可每年单独填写,也可以合在一起填写。 封面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填。如果申报人为社区正职,直接领导意见可由街道民政分管签字,如果申报人为其他工作人员,直接领导意见可由社区正职签字。

“专业技术人员定标项记实及得分表”和“基本项考核得分表”可不打印填写。

“最终得分及评定等次”中“计算方法及最终得分”可以不填但必须填写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如“基本称职”、“称职”、“优秀”等。

“单位考核小组意见”可写“该同志工作……”,最后签字盖社区章,如果申报人为单位正职,则让副职签字。】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即附件5】【真实性保证书中,注意不要申报人和单位负责人同一个人一签到底,如果正职申报,就让副职签单位负责人。】

第二册:

1、本册材料清单;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应同时复印刊物封面和目录,未曾发表的,单位应予认定盖章);

3、科研成果;

4、科研、设计、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上没有申报人姓名及排名,单位应出具申报人在该项目中的角色、担任的职务和责任等情况证明)。

成册的评审材料均按A4纸规格装订,如材料较多,可再分册,如第一册-1,第一册-2等,但材料装订顺序不能随意改变。

所有复印件,单位经办人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且加盖公章。

二、不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使用人事职改部门的统一格式文本);【封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填写。“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应填写“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

第7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注意负责人签字处不得由申报人签字。公章为社区章或劳务派遣公司章。

第8页“呈报单位意见”公章为社区章或劳务派遣公司章。“主管部门意见”为街道章,如为派遣公司无业务主管单位就此处空缺。

第9-10页打印出来,无须填写。】

2、《推荐晋升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即附件4】一式一份(此表必须打印,统一用A3纸)。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应与不具备规定学历培训报名时间相当,不可低于评审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年底。

所报评审级别必须与考试通过的级别保持一致,不能越级。

单位意见盖章为社区章或劳务派遣公司章。】 填表不详事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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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专业技术资格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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