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生产、标识

2020-03-03 23:41: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选煤生产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选煤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健康。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选煤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选煤厂负责选煤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3.1 原煤车间负责原煤运输、筛分、重介质选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2 储运车间负责储、装、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3 洗煤车间负责洗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4 压滤车间负责煤泥水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5 机电车间负责机电安装、高压供电、机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6 技检车间负责煤炭采、制样及化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7调度室负责全厂生产及紧急情况时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3.8安监组负责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3.9综合办负责机电设备、配件、材料的领取、贮存、发放。

3.10技术室负责组织制定作业文件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 工作要求

4.1.1 选煤厂技术室根据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结果和《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组织编写《选煤厂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职责》、《选煤厂技术检查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由总工程师审核、厂长批准后实施。

4.1.2 当产品品种、工艺发生变化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由厂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工艺、设备、作业场所、监测设施及人员要求进行总体策划,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并在投入使用前组织编制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4.1.3 选煤厂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能力评价合格后,持证上岗。

4.1.4 选煤厂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操作。

4.1.5 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按《选煤厂安全规程》及《劳动保护管理程序》要求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4.1.6 相关方在本厂作业场所内施工时,应与其进行交流,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安全健康管理要求。

4.1.7机电设备、材料、配件的领取、发放执行《材料、配件贮存管理规定》。

4.2 安全生产管理

4.2.1 选煤厂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安全管理程序》、《选煤厂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

4.2.2 设备管理执行《设备管理程序》及《选煤厂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4.2.3 选煤厂工作环境管理执行《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4.2.4选煤厂噪声控制执行《噪声控制程序》。

4.2.5选煤厂放射源管理执行《选煤厂放射性装置管理办法》。

4.2.6选煤厂各生产作业场所必须根据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结果和《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地点要设安全警示。

4.2.7为生产所设的坑、井、沟、池,都要设置固定的盖板和围栏,危险处要设置警告标志牌,夜间要设置警告红灯。

4.2.8作业场所光线应充足,通道、走廊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现场应配备沙箱、消防锨、灭火器。

4.2.9机电修人员进行机电安装、设备维护时,要严格按照《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选煤厂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4.2.9.1 机电安装和设备维修必须执行一项目一措施。各车间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编写施工项目措施,经技术室业务人员、安监人员审核,厂分管领导批准后,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贯彻学习、签字后方可参加施工。安监人员监督每个环节的落实情况,发现与措施不符,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工作,隐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4.2.9.2检修设备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在配电室及工作场所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如须进入设备内部工作,要有专人监护,并将“断电装置”加锁,钥匙由进入设备内部人员携带好。

4.2.9.3电修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维护安装时,严格执行《电业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带电作业,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的工作程序。

4.2.9.4 选煤厂6KV变电所高压供电执行矿《关于加强停送电作业管理的规定》。

4.2.9.5机电车间加工材料、配件时,操作应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及各工种操作规程。

4.2.10 生产管理

4.2.10.1 开车前,调度操纵人员与各车间值班人员及岗位工取得联系,落实检修完成情况,确保检修完毕,核实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并按《调度操纵工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4.2.10.2 岗位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室开车信号后,确认检修工作已经完成,检修人员已经撤离,设备处于完好、正常状态,根据调度室安排,选择就地/集控方式。

4.2.10.3设备开启后,岗位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和生产情况,巡检过程中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对影响煤炭质量、设备运转的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和车间值班领导,按照调度室要求进行处理;出现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立即停车并汇报调度室。皮带机运转时严禁清理皮带下的积煤,如影响设备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经调度室同意后停机处理。

4.2.10.4检修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故障影响运转时,及时汇报调度室,按照调度室要求进行停车处理,检修时执行4.2.9.2、4.2.9.3。

4.2.10.5技检车间采制样人员必须在指定的采样点进行采制样,采制化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选煤厂技术检查操作规程》及《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4.2.10.6岗位人员按《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班长必须对本班遗留问题或未处理完的潜在危害问题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必须将问题解决方可下班。

4.3 监测与纠正预防

4.3.1厂每月组织两次全厂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由厂安监组牵头,分管厂长主持,各组室负责人及车间党、政、技主要负责人参加。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生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环境治理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潜在的安全隐患由

安监组对责任单位下整改单,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安监人员负责与矿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整理、落实各业务部门的安全检查意见。

4.3.2 事故、事件发生后的处理及预防,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和《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4 记录

4.4.1 技术检查所用记录归技检车间归口管理。

4.4.2 厂调度室所用记录归厂调度室归口管理。

4.4.3 有关安全检查记录由安监组归口管理

4.4.4 其它记录由技术室归口管理。

5、相关文件

a.选煤厂安全规程

b.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c.设备管理程序

d.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e.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f.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g.安全管理程序

h.电业技术操作规程

i.选煤厂技术检查操作规程

j.选煤厂管理制度

k.岗位职责

l.选煤厂技术操作规程

6、相关记录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实施本程序的目的是对产品、产品状态及重要环境因素存在场所和危险地点进行标识,以防产品误用及消除或减少环境与安全健康危害。必要时实现产品质量的追溯。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煤炭产品、采购物资(包括综机配件)、重要环境因素存在场所和危险地点的标识和必要时的可追溯性。

3 职责

3.1 选煤厂负责洗煤过程产品标识。

3.2 煤质运销科负责井下煤层毛煤和商品煤的标识。

3.3 综采办公室负责综机配件的标识。

3.4 环保中心负责对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场所进行标识。

3.5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危险地点进行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标识

4.1.1 标识方式:

4.1.1.1 煤层、毛煤、选煤过程中产品以标签或标牌方式标识,选煤过程产品状态在相应记录中标识其合格和不合格。

4.1.1.2商品煤以标牌、标签方式标识,状态标识在相应记录中采用合格和不合格标识,在化验结果未出具之前为待验状态,不作标识。

4.1.1.3 备用物资(包括综机配件)以标牌或物资标签、印记、记录、区域标识;状态标识采用合格、不合格。

4.1.1.4 重要环境因素存在场所及危险地点采用醒目的警示标牌标识。

4.1.2 具体标识:

4.1.2.1 煤层、毛煤标识:

煤质运销科井下采样人员按规定填写标签和《煤层煤样报告表》或《毛煤采样记录》,制样人员将标签贴在煤样瓶上。标签内容包括:煤样名称,工作面编号,煤样编号,采样时间。

4.1.2.2 选煤过程产品标识:

a.选煤厂技检车间检验人员按规定填写标签并在选煤厂化验室煤样登记表上登记,标签贴在煤样瓶上。标签内容包括:时间、采样地点、煤样名称、煤样编号、采样人、制样人。

b.技检人员将标识所代表的产品检验结果填写快灰测定化验单并对产品的合格状态进行标识。

c.对选煤过程产品及仓贮精煤用标牌标识。

4.1.2.3 商品煤标识:

4.1.2.3.1煤质运销科联合办公室值班人员按规定对批发运煤编号并在《装车情况综合记录表》上记录。

4.1.2.3.2 煤质运销科商品煤采样工按批发运煤编号填写标签及《商品煤采样记录》,制样人员将标签贴在煤样瓶上。

标签内容包括:煤样名称、品种、批号、采样时间。

4.1.2.3.3检验人员将标识所代表的批商品煤检验结果填写原始记录。

4.1.2.3.4交付的精煤产品由煤质运销科煤炭产品质量评审员根据检验结果与销售计划或合同规定相对比,确定合格与否,并在“商品(出口)煤质量报告”中标识。

4.1.2.4备用物资及综机配件标识

4.1.2.4.1保管员根据物资存放区域选择标识,通常露天存放物资采用标牌,雷管采用印记,其它库存物资采用标签,同时详细填写物资入库验收清单、领料单。

4.1.2.4.2备用物资及综机配件的检验状态分合格、不合格,并以区域挂牌方式进行标识。

4.1.2.5 重要环境因素及危险地点标识:

a.各单位根据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对煤气站、油库、炸药库等场所做出醒目的警示性标识。

b.各单位针对识别的危险源,按照相关规定对危险地点做出醒目的警示性标识。

4.2 标识的防护

4.2.1 标识应粘贴牢固、清晰、并予以保护。

4.2.2 物资转移过程应保持标识的完整性,防止损坏、丢失。

4.3 产品的追溯

4.3.1领用物资发生不合格时,根据物资标签及到货记录追溯到供应部门。

4.3.2 综机配件发生不合格时,根据拨料单及到货记录追溯到综机管理中心。

4.3.3过程产品不合格根据煤样标签追溯到产生产品的具体工序。

4.3.4交付后产品发生不合格,根据煤样标签及装车记录追溯到具体的批次。

5 相关记录

a.煤层煤样报告表;

b.毛煤采样记录;

c.煤质运销科化验室煤样标签;

d.选煤厂煤样标签;

e.选煤厂化验室煤样登记表;

f.商品煤采样记录;

g.装车情况综合记录表;

h.物资入库验收清单;

i.领料单;

j.兖州煤业综机管理中心出库单(拨料);

k.综机配件到货记录。

洗选煤生产新技术实用手册

选煤行业标准

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办法

选煤系统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资料

选煤实习报告

标识

机电一体化技术、 煤化工、选煤技术生产实习通知

选煤专业月度工作计划

选煤队3月份重点工作

我国选煤现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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