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6:39: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渔业学院、海运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第一条: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热心献社会,
真情暖人间,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奉献爱心,
志愿服务”为原则,以提高自身实践能力,拓展当代大学生的素质、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为目标。
第二条:以“立足学院、服务学院”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发
扬我国青年的光荣传统,不懈奋斗,不断创造,奋勇前进,在大学
生中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树立研究生新形象。
第三条:开展与校内外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总结经验,加强
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干事和队员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队的有关活动,阅读志愿队的各种资料,接受志愿队的培养和训练;
2、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请求本志愿服务队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有退队的自由。
第六条:队员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和志愿者章程;
2、遵守、执行志愿队分配的任务,认真负责地对待每项工作;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活动,宣传志愿服务队的宗旨,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大学生的社会影响;
4、认真并努力学习时事知识和学习专业知识;
5、对自己严格要求,时刻注意维护团队声誉;
6、主动向志愿服务队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对志愿者服务队干事和队员颁发服务证,把每次活动时间记入服
务证。年终考核中,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干事和队员的德育分将按服
务证的活动时间来考核。
第八条:召开部门会议时,若有30%及以上的会议未出席者则将被给予警告
处分;若有50%以上的会议未出席者,将被给予取消青年志愿者资
格的处罚。以一学期为准。
第九条:若在部门工作中不无故缺席会议,能积极参与各项志愿者工作等表
现优异的青年志愿者将有机会得到红卡。
第十条:若在青年志愿者服务分队工作中不积极,并有损坏青年志愿者形
象的青年志愿者将被取消资格并将按其行为的轻重给予数量不等
的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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