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园合作的规章制度

2020-03-03 13:00: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基础部学前教育专业系园合作规章制度

基础部学前教育专业经过近9年的发展,形成了“教风严、学风正、环境美”的良好育人氛围,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毕业生就业也呈现出高质量就业和高比例就业的特点。为了探索新形势下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与时俱进,更好的适应当前幼儿教育的发展,我系决定与多所办学条件较好、规范化程度较高的幼儿园签订合作工作协议,发挥彼此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培养高素质的幼儿教师。

一、系园合作工作目标

基础部和幼儿园(以下简称为“系园”)合作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双方深层次的合作,实现双方互惠双赢共同发展。发挥幼儿园教学基地优势,为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与科研基地,探索新型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发挥共同的优势,在学前教育专业核心课程、核心理念和核心技能等方面共同研究、共同开发,实现高素质、高技能型幼儿教师的培养目标;发挥教育系的理论和科研优势,为幼儿园优化办学模式、增强科研力量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实现幼儿园规范化办学,进而达到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系园合作工作职能范围

1、定期召开联谊会议,分析问题与形势、研究措施,使系园合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幼儿园为基础部提供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到幼儿园进行实践能力锻炼和指导实习的学习、生活条件。

3、基础部聘请幼儿园的专业教师担任专业兼职教师,并参加基础部的教学研讨活动。

4、合作幼儿园作为基础部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对口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及必要的生活条件。

5、基础部利用自身教学优势,积极承担合作幼儿园在职教师高技能培训。

6、根据合作幼儿园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基础部在学生毕业时优先向合作幼儿园推荐优秀毕业生。

三、系园合作工作现有合作项目

1、签订协议书,加强实践教学力度

学前教育专业与第、市及县乡等多家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并达成合作共建共同发展的共识;邀请幼儿园专家到系做报告,执教公开课;接受并指导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进行教育实习。

2、推行顶岗锻炼,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水平

积极联系,推荐专任教师到幼儿园顶岗锻炼,组织专任教师到幼儿园随堂听课,支持专任教师参与幼儿园的一系列的教学活动,熟悉幼儿教学的各个环节,体验新课改,不断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水平。

3、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通过合作进行课题研究,加强基础部学生培养模式研究,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教学水平。

4、共同开发课程,构建科学实用的课程体系

通过举办系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共同探讨幼儿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发挥各自的优势,实施了系园联合开发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修订教学计划,解决了学生培养目标和岗位能力要求等共同关注的问题,实现了共同发展。

系园联合开发课程流程:

四、系园合作工作规划实施项目

1、继续深化系园合作,在“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职业方向课程三位一体”课程结构基础之上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系园联合在经过缜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更深层次地修订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真正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修与选修相兼顾,着重突出课程的实践化、弹性化和个性化。

2、继续推荐教师到幼儿园顶岗锻炼,一方面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带进幼儿园,指导幼儿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促进幼儿园办学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通过教师的亲身施教,及时发现在本专业教学和学生技能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把信息反馈给基础部,以便于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过程中做出相应调整,促进本专业不断完善和发展。

3、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到幼儿园实践、实训,让学生亲身体验幼儿教学的幸福与艰辛,既锻炼了她们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又促使她们发现自己所学知识和技能的不足,积极投入到各种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中去,切实提高自己作为一名合格幼儿教师所应具备的学识和能力。

4、创设有利条件,欢迎幼儿园教师到我系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组织专任教师与幼儿教师共同研讨幼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共同邀请省内外幼教专家、学者来做相应指导,拓宽专业视野,提升双方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系园合作共同探讨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核心理念与核心能力,通过课程的开发和设置使培养的学生更符合幼儿园的对人才的要求,更适应当前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

6、联合开发个性化活动课程。为了进一步发挥个性化活动课在学前教育中起的重要作用,使培养目标更加符合幼儿园的教学要求,突出对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系园准备联合开发个性化活动课程。个性化活动课程培养方案紧扣“专业性”、“技能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的特点,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结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对学生应具备的教学实践能力逐一分解到相应的个性活动课中。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系园合作工作组织机构。成立由系领导和各合作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系园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指导协调系园合作各项工作。各合作单位安排分管教学的领导具体分管本单位的系园合作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系园合作联络员,负责系园合作工作的开展。

2、合作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基础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幼儿园用人的优选权,为幼儿园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幼儿园保证提供基础部教师在顶岗锻炼时的指导、生活等条件,保证支持专业兼职教师参与基础部的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保证学生实训任务的安排与指导。

3、基础部和各合作幼儿园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必须把系园合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年度工作总结要体现系园合作工作,系园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个合作单位的系园合作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步进行合作的重要依据。

4、加强舆论宣传。委员会要利用多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系园合作的意义与相应的扶持政策,运用典型事例引导各合作单位自觉开展系园合作,积极协调各类幼儿园尤其是办学实力强的幼儿园参与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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