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 仙 镇 防 汛 预 案

2020-03-04 00:49: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游 仙 镇 防 汛 预 案

第一章 总 则

1.1定义

防汛预案是指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山地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冰凌洪水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也叫洪水防御方案。

1.2编制依据

游仙镇防汛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绵阳市防汛警戒、保证水位修订成果》、《四川省城镇河段划定“三线”图集》等国家和地方性相关法规、政策和主要江河水文控制站资料以及《绵阳市游仙区防汛总体预案》编制的。

1.3编制目的

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灾,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种险情和结果,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水利、防洪(涝)工程设施的作用,趋利避害。从组织、制度、人员、物资、资金、程序等方面制定不同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在洪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杜绝因组织防范不力而造成的能够避免的灾害发生。在洪水灾害发生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备而战,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4编制原则

编制原则: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二00五年洪水趋势预测:预计,今年我市主要江河洪水总趋势比去年偏多,洪量偏大。涪江及嘉陵江上游年最大洪水趋势为中等或中高洪水,个别河段和支流有可能发生大洪水。七月中旬至八月下旬发生最大洪水的概率较大。

我区气候总趋势:旱涝交替出现,气温正常略偏高。初夏有中等强度夏旱,一般为25天左右,部分地方可达30天。盛夏东部有20—25天伏旱。汛期有3次左右暴雨天气过程,伴有2次左右中等强度洪涝。9月有1—2段5天左右连阴雨天气,强度接近常年。

各季预报如下: (1)初夏(5—6月):气温5月、6月正常略偏高。6月中、下旬将有几天高温天气。降雨量:5月正常略偏少,6月正常或略偏少。其中上半月偏少,下半月部分地方有一次暴雨或大到暴雨天气过程。5月上旬后期前后开始有25天左右夏旱,局部地区偏重。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2℃的开始期出现在5月中旬后期前后。暴雨开始期在6月下旬后期到7月上旬。另外,初夏多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性天气。

(2)盛夏(7—8月):7月气温基本正常;8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雨量属正常范围,7月正常或略偏多,8月正常。7月下旬到8月有20—25天左右中等伏旱,东南部地区略偏重。7月上半月和8月下半月到9月上旬各有一次暴雨天气过程。7月上半月和8月下半月,部分地方各有一次中等强度的洪涝。

(3)初秋(9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雨量正常。9月上旬到中旬初有5天左右的连阴雨天气。大雨结束期在9月中旬。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2℃的终止期,出现在9月上旬末到中旬初。

第三章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3.1防御原则及机制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依据新修订的江河水文(位)站防汛警戒、保证水位并结合气象信息、雨情、水情制定。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由低到高依次分为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三个层次,每一防御方案以前一次的防御方案为基础,层层推进,紧密结合,形成统一联动整体。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上下游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级防汛机关在上级防汛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江河防汛抗洪工作。

3.2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警戒水位以下的防汛工作由镇人民政府在区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统一指挥调度各村、企事业单位开展抢险准备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与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做好值班记录和监督检查工作。芙蓉溪沿岸的石垭、望江、金山、芙蓉四村要加强河岸巡查,及时排除险情,同时望江、金山两村要落实人员对拦河坝进行守护,设置警示牌,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3.3 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一)芙蓉溪

(1)当芙蓉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流量达到1100立方米/秒,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等有关领导到位,由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第一号通告,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赶赴重点水库、石河堰、场镇河段实施抢险。 (2)当芙蓉溪水位上涨到保证水位453.90米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及全体成员全部到位,由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第二号通告,镇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坐镇指挥,组织基干民兵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处理,对过境的水情、灾情、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镇防汛指挥部。

(3)当芙蓉溪水位超过453.90米并达到455.79米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党政主要领导要发表电视讲话,由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第三号通告,各级各部门要不惜一切代价保证沈家坝城市的安全,对河堤出现的渗漏、缺口实施紧急抢险加固,防止险情扩大。

第四章 水利工程防洪预案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要求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小

(二)型水库、石河堰、塘堰、武引农毛渠的防洪抢险。汛前制定小

(二)型水库、石河堰、重点塘堰、农毛渠的抢险应急措施;加强对小

(二)型水库、机电提灌站的汛前监督检查,疏通水库溢洪道、排水沟,清理提灌站内外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垮房屋和机电设备,转移暂不使用的提灌站机电设备。

第五章 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

突发性洪水是指由于防汛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等山地灾害。这类灾害的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抗拒和控制,危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5.1工程失事洪水

我镇境内有小(二)型水库两座,分别是麒麟村的七五水库、长明村的前进水库,因此,我镇工程失事洪水主要是由于水库大坝垮坝形成的洪水。本节主要制定水库失事洪水防御方案。

(1)水库防汛贯彻行政首长、业务技术领导责任制。我镇小型水库防汛负责人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业务技术领导由区水务农机局、武引管理局负责,水库所在村的主要领导为水库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各水库管理单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认真开展水库枢纽工程的汛前安全检查和除险加固,认真制定汛期水库防洪调度运行方案,落实水库防汛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切实做到防洪蓄水两不误。

(3)水库管理单位要在汛期安排专人加强值班,密切注意气象、水情变化发展趋势,严格执行经审查同意的水库防洪调度运行方案,提前做好防洪准备。

(4)水库防汛抢险由镇人民政府在区水务农机局、武引工程管理局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气象预报、库存水量和实测入库水量,预计水库水位将超过限蓄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要提前放水调空部分库容。预计水库水位将超过设计洪水位(警戒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开放所有泄洪放水设施。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分级管理原则提前3小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主管部门,由镇人民政府接区水务农机局通知组织下游人民群众转移。

(5)当小

(二)型水库及重点塘堰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重要设施出现险情影响水库管理运行时,各村必须立即报镇防汛指挥部,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与区水务农机局、武引工程管理局技术责任人赶到现场指挥排险抢险。

(6)当水库水位超过危险水位(校核水位)时,根据各水库制定的调度方案,须爆破非常溢洪口进行分洪前,由镇人民政府报区防汛指挥部批准,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下达命令。爆破前3小时由镇人民政府接区水务农机局通知组织下游人民群众转移撤离。

(7)水库防汛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决不允许垮坝事件发生。

5.2地质灾害防御方案

(1)地质灾害主要是指突发性地质灾害,是由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山体崩塌、垮塌、地表塌陷、山洪、泥石流、地下工程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

(2)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辖区易发生地质灾害地段进行及时排查,制定人员撤离预案,落实责任人员,密切监控,特别是芙蓉村三社,望江村二社陈家扁地段,上述两村要制订措施在主汛期到来前将有关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居所,并拟订山体滑坡防御方案,并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第六章 保障方案

6.1洪水预报方案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传达的天气预测预报情况准确记录在案,及时将重要天气情况向领导汇报,同时迅速向辖区各村、企事业单位告知。

6.2防汛工程监测制度

(1)水库、拦河坝、山洪灾害易发地段,所在的村应制定工程安全监测制度,并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调度人由各村组织实施。

(2)监测过程中的任何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镇、村主要领导和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使及时处理。

6.3防汛抢险责任制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遵循统一指挥,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6.4抢险队伍组织及调动方案

(1)抢险队伍是由各村组织的基干民兵,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等组成。

(2)各村要在汛前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并将名单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由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统一调动。

6.5防汛通讯方案

(1)进入汛期后,各村、企事业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电话畅通。同时,检修好广播、电视设备和器材,确保信息畅通。

(2)各村、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必须在汛前时行登记,所报号码在汛期不得改变。

6.6防汛物资储备及调运方案

(1)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镇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方案要求,将相关物资按时储备到位。

(2)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要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电话、调用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

(3)防汛抢险物资仓库要制定管理制度,各种物资要按规定保管存放,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防汛抢险物资本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

第七章 附 则

7.1本预案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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