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2020-03-02 02:50: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厅、扶贫办《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18】3号)、省金融办、扶贫办《河北省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冀扶办联【2018】13号)和《邢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邢县财农【2018】15号)及县委政府会议精神,制定《邢台县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一、财政扶贫资金构成

2018年我县省市县三级扶贫资金2625万元(省级215万、市级400万、县级2010万),2017年县级结转资金70.97万元,回退入股本金69.8万元,2016年回退入股本金、乡镇结余资金695.1万元,总计3460.87万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入股分红资金

根据我县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占比77%、50、60人员占比62%的现状和乡镇2018年产业项目上报计划,拟将2018年贫困人口资产收益的入股本金统一提高至6000员(已脱贫及已享受过自主产业、光伏产业扶持政策的暂不予支持)。涉及16个乡镇2227户5147人。按照每人入股本金6000元的标准,需要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1753.62万元。

经第三方评估,河北云梦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益权做抵押,2018年作为入股分红主体企业投放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600万元,剩余产业扶贫资金1153.62万元全部投放大峡谷景区旅游公司;在原年入股分红比例10%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2018年入股分红比例为10.5%。

(二)就业补贴资金

为改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激发内生动力,让能劳动的贫困户动起来,结合实际就近就地为弱劳动力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在乡镇村设立社会公共服务爱心岗,岗位涉及保洁、保安、防火、防汛、护路、护林、巡河、巡山等,每个岗位月补贴300-500元,以此激励贫困群众通过劳动光荣脱贫,增加贫困户就业显性收入。同时参照承德“扶贫微工厂”做法,出台增加企业(含家庭手工业)带贫率和结对帮扶支持政策,企业每带动一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可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优惠政策。补贴资金约500万元从县级配套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光伏扶贫资金

光伏发电资金540万元。(乡镇上报450户,按照每户12000元测算),目前光伏扶贫政策暂停,等政策明朗后确定。

(四)医疗救助资金

1、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即对贫困人员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报销,要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基础上,再次提高报销标准,并进行民政救助。在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贫困人员“一站式”报销救助服务窗口,协调办理审核、结算、救助等事项,为医疗保险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预计2018年医疗救助资金750万元(含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2018年180元医疗保险费146.214万元)。

(五)雨露计划及其他资金

1、雨露计划。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每生每年3000元的补助资金。每年在春季、秋季两期申报,补助资金分6月底前、12月底前两次发放。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系统自动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系统比对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2018年雨露计划人数为173人,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资金51.9万元。

2、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防贫保险费、孝心养老配套补助款和资产收益入股分红企业绩效评估等其他扶贫脱贫防贫投入。

三、资金监管

由县纪检委、审计局负责,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管,县扶贫专班和财政、民政、住建、教育、卫计、人社等部门要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随时向县审计局备案,县审计局每年定期安排开展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018年6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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