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办理流程

2020-03-02 05:15: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城乡低保工作办理流程

一、社区服务中心低保窗口职责

1、社区服务中心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并进行登记,请申请人签字。

2、社区服务中心自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1。

(2

(3(4(5)对于评议未通过或公示后群众有异议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情况跟申请人解释清楚。

二、镇(街)民政办低保工作职责

镇(街)民政办自接到社区服务中心报批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下列工作:

1、对上报的申请人情况,镇(街)民政助理组织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再次入户走访调查。

2、审核通过的在社区(及原自然村)张榜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市民政局低保办公室。

3、审核未通过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查证属实的,写清不符合政策的依据委托社区送达申请人。

三、民政局低保办职责

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对镇(街)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镇(街),并说明理由。民政局批准后,在社区(及原自然村)张榜公示7天,7天后无异议的由镇(街)委托社区代发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享受低保待遇。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民政局低保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作出相应决定。

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 持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常住的城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320元,并且实际生活确实困难的。

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第常住居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1600元,并且生活确实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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